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张某虽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只得寄宿在其朋友家里。张某儿子、儿媳的行为侵犯了老人的( )。A.继承权B.婚姻自由权C.名誉权D.住房权E.社会保障权

题目

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张某虽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只得寄宿在其朋友家里。张某儿子、儿媳的行为侵犯了老人的( )。

A.继承权

B.婚姻自由权

C.名誉权

D.住房权

E.社会保障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老张儿子儿媳干涉其再婚侵犯了老张的婚姻自由权;将老张赶出家门,使其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侵犯了老张住房权。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老年人合法权利的考查。
更多“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张某虽有自己的住房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 第2题:

    案例:
    刘某,男,68岁,和老伴同住,主要靠平时做些小买卖和低保来维持生活,有一个已成家的儿子。一天,刘某开车载老伴去超市购物的途中遭遇意外交通事故,老伴当场死亡,刘某大腿骨折,多处擦伤。老伴的去世使刘某的精神几近崩溃,脾气变得非常暴躁,这使得本已患有糖尿病的他更加消瘦,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与外人交流,且时常自言自语 “如果我不带着她去超市,就不会遭遇车祸,她也就不会死,还不如自己也死了算了”。儿子非常担心父亲,和妻子多次商量后将父亲接来与自己同住。
    刘某之前与儿媳有矛盾,同住后矛盾更加严重,因此儿媳在对其照顾上也不够用心,甚至出现打骂的现象,儿子夹在中间很为难,家庭成员每天都是在吵闹声中度过,这严重影响了正在准备中考的贝贝(孙子),贝贝近来成绩很不稳定。刘某一直向邻居李某(一名刚退休女职工,中年丧偶,无儿无女)抱怨自己儿媳对自己如何不好,并倾诉其因老伴去世所产生的愧疚与焦虑,李某也时常安慰刘某。久而久之,刘李二人想在一起生活。于是刘某向儿子、儿媳表明了自己想重组家庭的想法,想找个人来照顾自己,自己现在存的钱加上李某的退休工资足够二人养老,并保证不会麻烦他们,但是遭到了儿子、儿媳的强烈反对,接下来的日子家里的争吵更加频繁,儿子很是无奈。经人介绍,刘某的儿子来到所在社区的 “守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接待他的是社会工作者李颖。
    问题:
    1.请结合以上案例界定刘某的需要。
    2.根据系统理论的观点,请结合案例指出与刘某案例有关的四大系统。


    答案:
    解析:
    1.服务对象刘某现在的需要主要有: (1)健康维护的需要。老年期是疾病多发期,健康维护是老年人最为关注和渴望满足的需要。老年人需要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获得适宜的生活照顾,并得到康复服务。案例中的刘某患有糖尿病,发生过大腿骨折,健康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需要健康维护,并且需要得到较好的生活照顾。
    (2)经济保障的需要。在传统社会中,老年人依靠子女提供经济供养;但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需要通过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等途径来得到赡养,从而获得经济方面的保障。案例中刘某主要通过自己做些小买卖和低保来获得经济方面的保障,但现在由于大腿骨折,影响了自己的小生意,完全靠低保维持生活,需要经济的支持。
    (3)婚姻家庭的需要。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所有人追求的目标,老年人也有维持和向往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需要和权利。伴侣和家庭的支持对老年人具有重大意义。案例中刘某因老伴去世倍感孤独,因此想重新追求婚姻家庭生活,符合老年人的正常需要,但遭遇子女的横加干涉。
    2.依据系统理论,可以把助人历程中相关的部分分为四个系统:
    (1)改变媒介系统。所谓 “改变媒介”是指受雇于政府、非营利机构、组织和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是“有计划变迁”的具体操作者,在“问题一解决”的改变过程中是促使服务对象发生改变的媒介。案例中刘某的改变媒介系统是“守望”机构的李颖,那么李颖的专业技能、价值取向及人格特征都将影响对刘某的帮助,而“守望”机构的价值理念、服务范围、机构文化等也会对助人历程有影响。这些都需要接案社会工作者有所考虑。
    (2)服务对象系统。服务对象系统是指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服务对象系统可以是个人、家庭、团体、组织或社区。服务对象系统包括前来求助的已经使用服务的现实服务对象,以及还没有接受服务但未来有可能使用服务的潜在的服务对象。本案例中,刘某的儿子来机构求助,并与社会工作者进行了面谈,属于现实服务对象,而刘某虽然还没有来机构,但未来会是服务的受益人,因此是潜在的服务对象。
    (3)目标系统。为了达到改变服务对象系统的目的需要改变和影响的系统即是 “目标系统”。案例中,为了帮助解决刘某家庭的问题,刘某及其儿子、儿媳和孙子都需要某些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这些都是社会目标系统。
    (4)行动系统。行动系统是指那些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努力,实现改变目标的人,是社会工作者的合作者。为了实现与服务对象的协议,帮助服务对象达到改变的目标,社会工作者要进行各种努力,调动各种资源。本案例中的目标系统,从另一个角度看,有可能成为行动系统。

  • 第3题:

    刘某,男, 68 岁,和老伴同住,主要靠平时做些小买卖和低保来维持生活,有一个已成家的儿子。一天,刘某开车载老伴去超市购物的途中意外遭遇一场交通事故,老伴当场死亡,刘某大腿骨折,多处擦伤。老伴的去世使刘某的精神几近崩溃,脾气变得非常暴躁,这使得本已患有糖尿病的他更加消瘦,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与外人交流,且时常自言自语“如果我不带着她去超市,就不会遭遇车祸,她也就不会死,还不如自己也死了算了”。儿子非常担心父亲,和妻子多次商量后将父亲接来与自己同住。刘某之前与儿媳有矛盾,同住后矛盾更加严重,因此儿媳在对其照顾上也不够用心,甚至出现打骂的现象,儿子夹在中间很为难,家庭成员每天都是在吵闹声中度过,这严重影响了正在准备中考的贝贝(孙子),贝贝近来成绩很不稳定。刘某一直向邻居李某(一名刚退休女职工,中年丧偶,无儿无女)抱怨自己儿媳对自己如何不好,并倾诉其因老伴去世所产生的愧疚与焦虑,李某也时常安慰刘某。久而久之,刘李二人想在一起生活。于是刘某向儿子、儿媳表明了自己想重组家庭的想法,想找个人来照顾自己,自己现在存的钱加上李某的退休工资足够二人养老,并保证不会麻烦他们,但是遭到了儿子、儿媳的强烈反对,接下来的日子家里的争吵更加频繁,儿子很是无奈。经人介绍,刘某的儿子来到所在社区的“守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接待他的是社会工作者李颖。根据系统理论的观点,请结合案例指出与刘某案例有关的四大系统。


    正确答案: 依据系统理论,可以把助人历程中相关的部分为四个系统:
    (1)改变媒介系统。所谓“改变媒介”是指受雇于政府、非营利机构、组织和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是“有计划变迁”的具体操作者,在“问题一解决”的改变过程中是促使服务对象发生改变的媒介。案例中刘某的改变媒介系统是“守望”机构的李颖,那么李颖的专业技能、价值取向及人格特征都将影响对刘某的帮助,而“守望”机构的价值理念、服务范围、机构文化等也会对助人历程有影响。这些都需要接案社会工作者有所考虑。
    (2)服务对象系统。服务对象系统是指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服务对象系统可以是个人、家庭、团体、组织或社区。服务对象系统包括前来求助的已经使用服务的现实服务对象,以及还没有接受服务但未来有可能使用服务的潜在的服务对象。本案例中,刘某的儿子来机构求助,并与社会工作者进行了面谈,属于现实服务对象,而刘某虽然还没有来机构,但未来会是服务的受益人,因此是潜在的服务对象。
    (3)目标系统。为了达到改变服务对象系统的目的需要改变和影响的系统即是“目标系统”。案例中,为了帮助解决刘某家庭的问题,刘某及其儿子、儿媳和孙子都需要某些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这些都是社会目标系统。
    (4)行动系统。行动系统是指那些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努力,实现改变目标的人,是社会工作者的合作者。为了实现与服务对象的协议,帮助服务对象达到改变的目标,社会工作者要进行各种努力,调动各种资源。本案例中的目标系统,从另一个角度看,有可能成为行动系统。

  • 第4题:

    刘某,男, 68 岁,和老伴同住,主要靠平时做些小买卖和低保来维持生活,有一个已成家的儿子。一天,刘某开车载老伴去超市购物的途中意外遭遇一场交通事故,老伴当场死亡,刘某大腿骨折,多处擦伤。老伴的去世使刘某的精神几近崩溃,脾气变得非常暴躁,这使得本已患有糖尿病的他更加消瘦,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与外人交流,且时常自言自语“如果我不带着她去超市,就不会遭遇车祸,她也就不会死,还不如自己也死了算了”。儿子非常担心父亲,和妻子多次商量后将父亲接来与自己同住。刘某之前与儿媳有矛盾,同住后矛盾更加严重,因此儿媳在对其照顾上也不够用心,甚至出现打骂的现象,儿子夹在中间很为难,家庭成员每天都是在吵闹声中度过,这严重影响了正在准备中考的贝贝(孙子),贝贝近来成绩很不稳定。刘某一直向邻居李某(一名刚退休女职工,中年丧偶,无儿无女)抱怨自己儿媳对自己如何不好,并倾诉其因老伴去世所产生的愧疚与焦虑,李某也时常安慰刘某。久而久之,刘李二人想在一起生活。于是刘某向儿子、儿媳表明了自己想重组家庭的想法,想找个人来照顾自己,自己现在存的钱加上李某的退休工资足够二人养老,并保证不会麻烦他们,但是遭到了儿子、儿媳的强烈反对,接下来的日子家里的争吵更加频繁,儿子很是无奈。经人介绍,刘某的儿子来到所在社区的“守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接待他的是社会工作者李颖。请结合以上案例界定刘某的需要。


    正确答案: 服务对象刘某现在的需要主要有:
    (1)健康维护的需要。老年期是疾病多发期,健康维护是老年人最为关注和渴望满足的需要。老年人需要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获得适宜的生活照顾,并得到康复服务。案例中的刘某患有糖尿病,发生过大腿骨折,健康方面存在很大的间题,需要健康维护,并且需要得到较好的生活照顾。
    (2)经济保障的需要。在传统社会中,老年人依靠子女提供经济供养;但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需要通过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等途径来得到赡养,从而获得经济方面的保障。案例中刘某主要通过自己做些小买卖和低保来获得经济方面的保障,但现在由于大腿骨折,影响了自己的小生意,完全靠低保维持生活,需要经济的支持。
    (3)婚姻家庭的需要。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所有人追求的目标,老年人也有维持和向往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需要和权利。伴侣和家庭的支持对老年人具有重大意义。案例中刘某因老伴去世倍感孤独,因此想重新追求婚姻家庭生活,符合老年人的正常需要,但遭遇子女的横加千涉。

  • 第5题:

    某老人早年丧偶,膝下甲、乙二子。甲常年在国外生活,老人与幼子乙共同生活。老人2014年1月曾立下遗嘱,表示要讲自己名下的房屋留给小儿子,而将一套清朝家具留给大儿子甲。2015年,该老人将上述家具送给了侄子,并将上述房屋过户给了大儿子甲。2016年6月,老人去世。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侄子应向其甲归还家具
    • B、房屋应归其甲所有
    • C、乙只能继承其他未被处分的老人财产
    • D、乙可以请求甲分割上述房屋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多选题
    老张丧偶后再婚,儿子以此为借口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老张虽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只得寄宿在其朋友家里。老张儿子的行为侵犯了老人的(  )。
    A

    获得家庭赡养与扶养权

    B

    婚姻自由权

    C

    名誉权

    D

    住房权

    E

    社会保障权


    正确答案: E,C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的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2013年真题]
    A

    老张的儿子

    B

    老张的孙子

    C

    老张的外孙女

    D

    老张的女婿

    E

    老张的儿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老张的儿子和老张的外孙女,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外孙女是代位继承人。

  • 第9题:

    多选题
    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张某虽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只得寄宿在其朋友家。张某儿子、儿媳的行为侵犯了老人的(  )。[2008年真题]
    A

    继承权

    B

    婚姻自由权

    C

    名誉权

    D

    居住权

    E

    社会保障权


    正确答案: E,A
    解析:
    婚姻自由权是指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居住权是指老年人有权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的权利。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第10题:

    单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养女()。
    A

    有和两个儿子同样的义务赡养张老太

    B

    可以赡养张老太但要比儿子义务少些

    C

    无需赡养张老太

    D

    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张老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这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即形成了与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 第11题:

    问答题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理由: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双方之间的感情或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在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尽管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父母达成的协议()。
    A

    有效

    B

    无效

    C

    父母同意则有效,否则无效

    D

    父母是否同意均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

  • 第13题:

    孙某寿终正寝,享年90岁,儿子早亡,生前主要由儿媳张某照顾。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孙某遗产的是(  )。

    A、 配偶李某
    B、 女儿孙小某
    C、 弟弟孙某某
    D、 儿媳张某

    答案:C
    解析: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14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张老太的子女和王某之间()。

    • A、是继父母子女关系
    • B、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 C、是直系姻亲关系
    • D、是直系血亲关系

    正确答案:A,B,C

  • 第15题:

    胡女士丈夫死亡后,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如今儿子已经成家立业,胡女士一个人感到孤独无依,最近又遇上了一同乡李大爷,两人很谈得来,于是想再婚,遭到儿媳妇的强烈反对,并因此闹得儿子和媳妇之间产生了矛盾,李女士因此很伤心,想请社会工作者帮忙出个主意,社会工作者的适当做法是( )。

    • A、深入了解事情的情况,鼓励胡女士作出决定
    • B、为了孩子的利益,反对胡女士再婚
    • C、让胡女士和李大爷直接结婚,不用在乎子女的想法
    • D、为了胡女士的幸福,支持胡女士再婚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无权干涉
    • B、张老太和王某结婚后,其子女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 C、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张老太
    • D、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但其子女对王某无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周某现年76岁,老伴去世多年,无生活来源,有一套住房,现自己居住。从2009年开始,其子不断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在其生病期间,也不送其去医院救治,这都主要是为了要回老人住房,以便对外出租。另外,在2012年4月,周某的儿子还反对周某与李女士结婚,则本案中周某的儿子侵犯了老年人的()。

    • A、财产所有权
    • B、婚姻自由权
    • C、社会救助权
    • D、住房权
    • E、医疗保障权

    正确答案:A,B,D,E

  • 第18题:

    多选题
    老张(男)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儿子小张抚养成人,现己衰老日丧失劳动能力,2008年年底,老张认识了谢某。交往一段时候后,老张准备与谢某结婚,小张担心老张结婚后财产被谢某占有,极力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张的做法干涉了老张的婚姻自由

    B

    不管老张结婚与否,小张均应赡养老张

    C

    老张与谢某结婚后,小张不必履行赡养老张的义务

    D

    如果小张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张有要求小张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

    老张结婚后,小张应承担赡养老张和谢某的义务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将老人赶出家门,致使老张虽有自己的住房却无法继续入住,只得寄宿在其朋友家里。老张儿子、儿媳的行为侵犯了老人的(  )。
    A

    继承权

    B

    婚姻自由权

    C

    名誉权

    D

    住房权

    E

    社会保障权


    正确答案: C,E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案例七  张阿姨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与老人同住,小儿子在外省读大学。近来,张阿姨因与儿媳之间产生了矛盾而心情烦躁,晚上常常难以入睡,总是唉声叹气。经社会工作者调查了解,发现让张阿姨与儿媳之所以产生矛盾,是因为房子。大儿子与儿媳刚结婚时,张阿姨家只有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在朝夕相处下,张阿姨与儿媳常常因为一些生活中的小事而争吵。为了不破坏家庭关系,张阿姨和老伴商量后,决定把房子让给大儿子和儿媳住,他们自己到外面买一套房子。因为是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积蓄和养老金买的,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们的名字。没想到这件事却引起儿媳的不满,儿媳说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不写他们的名字,是老人偏心,想日后将房子留给小叔子,甚至还威胁说,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以后她就不会赡养两位老人。这番言论让张阿姨十分伤心,不知道该怎么办。  【问题】  1.请界定在上述案例中,张阿姨面临的主要困境。  2.针对张阿姨目前面临的问题,社会工作者主要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3.作为社会工作者,在妇女婚姻和家庭关系调适上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根据上述案例,张阿姨面临的主要困境有:
    (1)婆媳矛盾:张阿姨和老伴打算买套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自己与老伴的名字,这个举动让儿媳不满,造成了严重的婆媳矛盾。
    (2)生理症状:因为与儿媳经常发生争吵,再加上房子引发的矛盾,张阿姨的心情受到很大的影响,并因此出现失眠等现象。
    2.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个案辅导与家庭辅导的介入策略具体为:
    (1)个案会谈
    与张阿姨会谈,通过表达同感建立信任关系,用个案工作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中“描述——宣泄”的方法帮助张阿姨疏导、释放负面情绪,缓解情绪问题;帮助其调整认知,引导对儿媳的理解;连接医疗资源。
    与张阿姨的大儿子和媳妇会谈,以接纳、尊重、同感的理念和技巧建立信任关系;通过提供信息让他们了解两位老人对房屋产权具有决定权,并且明白自己有照顾父母的责任;帮助他们调整认知,疏导情绪。
    (2)家庭会谈
    搭建沟通的桥梁,协调张阿姨与儿媳之间的关系,让他们了解彼此的想法,通过换位思考来相互原谅以前彼此因小事儿发生的矛盾,并且消除矛盾。对于房产证的问题,让张阿姨多与儿媳沟通,说明房产证没有大儿子与媳妇的名字,并不是为了日后留给小叔子,而只是因为买房时用的是自己和老伴的积蓄,且买房也是为了避免与家人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是为了维护家庭成员之间和谐的关系,帮助建立家庭契约。
    3.作为社会工作者,在妇女婚姻和家庭关系调适上的主要工作有以下这些:
    (1)夫妻关系的调适
    强调夫妻关系的调适的性别视角的婚姻辅导原则,在辅导的过程中避免一味让妻子改变而忽视丈夫的改变的重要性。
    (2)婆媳关系的调适
    解决婆媳关系这个永久的话题要从根本上根治性别制度入手。婆媳关系调适最重要的原则是,要教育媳妇认识到婆家和娘家都要平等对待,不要分亲疏远近。调适时应该遵循包容和相互理解、将心比心等原则,建立平等、尊重的婆媳关系。
    (3)亲子关系的调适
    由于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母亲担负着重要的养育子女的任务。当孩子教育出现问题的时候,家庭和社会将责任归因于母亲角色的不当或者母亲素质不高,如果没有性别敏感性的社会工作者将辅导焦点集中在如何当好一个母亲和当母亲的技巧上面,反而加重了母亲的责任和负疚感,而忽视了父亲的责任和家人的配合,以及教育中社会所承担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不赡养张老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成为遗弃罪主体的是()。
    A

    两个儿子

    B

    两个儿子和儿媳

    C

    养女

    D

    养女和女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第22题:

    单选题
    老李丧偶后欲再婚,其女儿对此横加干涉,并威胁老人如果再婚,将不再赡养老人。李某女儿的行为侵犯了老李的(    )。
    A

    社会服务权

    B

    社会优待权

    C

    社会保障权

    D

    婚姻自由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周某现年76岁,老伴去世多年,无生活来源,有一套住房,现自己居住。从2009年开始,其子不断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在其生病期间,也不送其去医院救治,这都主要是为了要回老人住房,以便对外出租。另外,在2012年4月,周某的儿子还反对周某与李女士结婚,则本案中周某的儿子侵犯了老年人的()。
    A

    财产所有权

    B

    婚姻自由权

    C

    社会救助权

    D

    住房权

    E

    医疗保障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案例中,周某的儿子侵犯了周某的财产所有权、住房权、医疗保障权和婚姻自由权。【命题点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住房权、财产所有权、健康权和婚姻自由权等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住房权是指老年人有权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住房或承租住房的权利;(2)财产所有权是指老年人作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医疗保障权是指老年人除有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医疗照顾的权利外,也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照顾的权利。案例中周某的儿子因为房屋问题向周某施暴,严重侵犯了老年人的住房权、财产所有权和医疗保障权;(4)婚姻自由权是指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