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山东的刘某在广州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妻子唐某在某合资企业工作。两人婚后在老家已经有一个3岁的女儿,但却希望再有一个儿子。10月29日,唐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辞去了工作。11月2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要求他们中止妊娠。经过协商,他们同意手术,并提出医疗费问题。那他们的手术费用应( )。A.由刘某所在的国有企业承担B.由当地计生管理部门协调原籍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C.原来唐某所在企业承担D.先由个人支付,再凭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回其户籍所在地报销

题目

2007年9月,山东的刘某在广州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妻子唐某在某合资企业工作。两人婚后在老家已经有一个3岁的女儿,但却希望再有一个儿子。10月29日,唐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辞去了工作。11月2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要求他们中止妊娠。经过协商,他们同意手术,并提出医疗费问题。那他们的手术费用应( )。

A.由刘某所在的国有企业承担

B.由当地计生管理部门协调原籍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

C.原来唐某所在企业承担

D.先由个人支付,再凭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回其户籍所在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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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与刘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张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张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张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刘某
    B.陈某
    C.小刚
    D.杨某
    E.小明

    答案:B,C,E
    解析: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具有法定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2题:

    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现夫妻两人一起在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可以是(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戊市

    答案:D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本题中,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现在居住地戊市。

  • 第3题:

    案例:
    刘某,46岁,在某市工地上打零工,妻子和儿子在一家超市工作。一家人收入不高,生活过得平平淡淡,但他们也很知足。后来刘某在工作中经常伴随轻微乏力、发热等不适症状,碍于工作原因,刘某没有及时到医院检查。然而不久前,刘某又出现腹泻、腹痛、右肩酸痛等加重症状,在家人劝说下,才同意妻子陪同他到该市重点医院检查,没有想到刘某已经是癌症晚期,还有两个月的存活期。刘某一直不能接受自己的病情,经常乱发脾气,摔坏家具,多次偷偷流泪大哭。刘某的病对家庭是个沉重打击,一家人陷入悲伤境地,情绪低落,失去生活的方向。
    问题:假如你是一位医务社会工作者,请设计一份为刘某及其家庭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方案。


    答案:
    解析:
    1.问题的陈述与分析 临终关怀是指向临终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提供一种积极、全面的照料,以控制疼痛、缓解其他相关生理症状以及解除心理、社会与精神层面的痛苦为重点,强调通过保守性的治疗和支持性的照顾,尽可能地使服务对象能够有尊严、无痛苦、安宁、舒适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同时,通过向临终服务对象亲属提供支持与哀伤辅导,使其身心健康得到维护和增强。
    刘某是晚期癌症患者,面临生理、心理方面的多重压力,其家属也在心理、生理、精神和经济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死亡和濒临死亡阶段,患者要承受身心方面的双重痛苦。医务社会工作者要了解临终者可能会有的恐惧、绝望、压抑等心理反应,了解临终者对于治疗的愿望,进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使患者能有尊严地离世。社会工作者还要协助患者及其家人处理好医疗与后事安排、家人支持等方面的事宜。
    2.方案设计
    对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的社会工作方法主要是情绪疏导与心理支持、建立良好稳定的沟通关系、经济与资源的整合协助、整合生命意义与心愿达成以及哀伤辅导等。根据患者刘某及其家属的需要,为刘某及其家属设计包括生理、心理、社会和信仰等方面的临终关怀服务方案,具体如下:
    (1)方案目标:
    ①满足刘某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减少他对死亡的恐惧。
    ②缓解刘某身体上的疼痛,减轻他的痛苦。
    ③保证刘某及其家庭的最佳生活,让刘某有尊严地走完生命的最后阶段。
    ④为刘某家属提供在刘某重病期间以及生命终结后陷入哀伤的各种支持。
    (2)方案实施策略:
    ①为刘某及其家属提供缓和性照顾和支持性照顾。
    ②照顾方式是由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以及受过训练的护工和家属组成的团队提供服务。
    ③照顾地点可以是在家里也可以是在医院。
    ④照顾初期以治疗性照顾为主,后期以缓和性照顾为主,去世后延伸为对其家人的照顾,最大限度地协助患者及其家属适应面临的困境。
    (3)方案执行:
    ①利用社会资源为患者刘某及其家属提供服务,协助他们认识疾病,应对实际困难。
    ②满足刘某的需求,对刘某的治疗以减轻和缓和痛苦为前提,包括音乐治疗、艺术治疗、宠物治疗、戏剧治疗等,按摩和做运动也常用来缓解临终者及其家庭照顾人身体上承受的压力。
    ③协助刘某及其家属进行情绪疏导与情绪支持,通过谈论生命意义,改变错误认知,处理不良情绪,最后获得情绪上的安宁,安详地对待死亡。
    ④协助刘某与家人以及医疗团队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处理突发危机。
    ⑤医务社会工作者要尽力为患者和家属提供信息和经济援助,直接为刘某及其家人提供服务。
    ⑥刘某过世后要为其家人提供哀伤辅导,支持他们走出悲伤历程,重新投入生活。
    (4)方案评估:
    医务社会工作者和医务工作人员一起做评估,主要包括患者家属的满意度、方案执行情况以及执行的效果。

  • 第4题:

    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现夫妻两人一起在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戊市

    答案:D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戊市为王某夫妇的现居住地,因此选D项。

  • 第5题:

    王某(男)和刘某(女)为夫妻。王某在结婚时曾提出条件,要求妻子必须与自己信仰同一宗教。当时刘某恰巧信仰该宗教,因而两人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刘某的宗教信仰观念发生了变化,王某不满遂起诉至法院以刘某宗教信仰的变化不再符合自己对配偶的要求为理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问:请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角度对此案进行分析。


    答案:
    解析: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个人可以在社会中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公开参加其信仰的宗教的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或歧视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信仰与不信仰宗教由公民个人选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在本案中,丈夫以妻子宗教发生变化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侵犯了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权。此外,宗教信仰的变化也构不成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条件,因此丈夫的起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