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高原因病去世后,留下其年迈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高原生前个人财产折合人民币19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份来进行分割。”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先生生前立了7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五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为了财产,的分割闹得很僵,到底应该以第()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A:一
    B:三
    C:七
    D:五

    答案:D
    解析:
    考点:遗嘱的撤销。

  • 第2题:

    临床发现,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比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会有高原反应的概率要高4倍多,据此,有医生推测:高原反应很可能是先天性遗传。
    下列各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医生的推测的是:

    A.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无论如何锻炼和预防,到高原地区后几乎都会出现高原反应
    B.据统计,父母亲中只有一人有高原反应的人出现高原反应的概率略高于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远低于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
    C.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到高原适应一段时间后,高原反应减弱速度远低于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
    D.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到高原地区即使没有高原反应,也依旧存在食欲减退,困倦疲怠等问题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根据提问方式中的“支持”,确定为加强论证。
    第二步,找论点和论据。
    论点:高原反应很可能是先天性遗传。
    论据: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比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会有高原反应的概率要高4倍多。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不明确项。该项谈论的是父母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孩子都会有高原反应,但是并未提及父母没有高原反应的,其孩子是否有高原反应,故无法必然推知“高原反应”是先天性遗传,不具有加强作用。
    B项:增加论据。举例说明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比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会有高原反应的概率要高,即高原反应很可能是先天性遗传,具有加强作用。
    C项:无关选项。该项谈论的是高原反应减弱速度的比较,与“高原反应是否具有遗传性”无关,论题不一致,排除。
    D项:无关选项。该项谈论的是会出现类似于食欲减退等问题,与“高原反应是否具有遗传性”无关,论题不一致,排除。

  • 第3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 B、她的公婆
    • C、她的妹妹
    • D、她的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4题:

    陶敬业和李弭夫妇有三个子女,即长子陶宏业;次子陶宏齐和女儿陶宏枚。1990年10月3日陶宏业和张莉结婚,1992年11月生一孪生兄弟陶刚;陶强。陶宏业和张莉于1994年离婚,双方协商陶刚;陶强由陶宏业抚养,张莉负担部分抚养费。1996年陶宏业因病去世,其全部财产折合人民币3万元。陶宏业死亡后,陶刚;陶强由其母亲张莉抚养,但陶宏业财产仍然由李弭保管没有分割。1998年陶敬业死亡,其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折合人民币1万5千元整。李弭;陶宏齐;陶宏枚;张莉对如何分割财产发生争议。则: 陶宏业的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陶宏业的遗产因为没有遗嘱,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应当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分配,即在陶敬业;李弭;陶刚;陶强中分配。

  • 第5题:

    老金去世后,留下其年迈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老金生前财产折合人民币16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 )份来进行分割。

    • A、2
    • B、3
    • C、4
    • D、6

    正确答案:C

  • 第6题:

    问答题
    陶敬业和李弭夫妇有三个子女,即长子陶宏业;次子陶宏齐和女儿陶宏枚。1990年10月3日陶宏业和张莉结婚,1992年11月生一孪生兄弟陶刚;陶强。陶宏业和张莉于1994年离婚,双方协商陶刚;陶强由陶宏业抚养,张莉负担部分抚养费。1996年陶宏业因病去世,其全部财产折合人民币3万元。陶宏业死亡后,陶刚;陶强由其母亲张莉抚养,但陶宏业财产仍然由李弭保管没有分割。1998年陶敬业死亡,其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折合人民币1万5千元整。李弭;陶宏齐;陶宏枚;张莉对如何分割财产发生争议。则: 陶宏业的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陶宏业的遗产因为没有遗嘱,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应当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分配,即在陶敬业;李弭;陶刚;陶强中分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公民李某患病去世,留下10万元遗产。李某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姐妹都提出了继承其遗产的要求。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不能继承遗产的是李某的()。
    A

    妻子

    B

    儿子

    C

    父母

    D

    兄弟姐妹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张某突发意外,不幸身亡,留下其年迈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张某生前财产折合人民币20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    )份来进行分割。
    A

    2

    B

    3

    C

    4

    D

    6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刘先生的父亲2004年6月份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该遗产一直未作分割。后刘先生2005年5月份结婚,在2005年7月份拿到了父亲留下的100万元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刘先生夫妇两人离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
    A

    刘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

    B

    刘先生的个人财产

    C

    没法界定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老刘去世后,留下其高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老刘生前财产折合人民币8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  )份来进行分割。
    A

    2

    B

    3

    C

    4

    D

    6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高原反应是人体急速即进入海拔40000米以上高原暴露于低压低氧环境后产生的各种不适,是高原地区地有的常见病。临床发现,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让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发生高原反应的几率高4倍多,因此,有医生推测,高原反应可能是先天性遗传性的。
    下列哪项,最能支持医生的推测()

    A.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到高原地区适应一段时间后,高原反应减弱速度远低于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
    B.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到高原地区即便没有高原反应,也依旧存在食欲减退,困倦疲怠等问题
    C.据统计,父母亲中只有一人有高原反应的人出现高原反应的概率高于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远低于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
    D.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无论如何锻炼和预防,到高原的地区后几乎都会出现高原反应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根据提问方式中的“支持”,确定为加强论证。第二步,找论点和论据。论点:高原反应很可能是先天性遗传。论据: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比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会有高原反应的概率要高4倍多。第三步,辨析选项。A项:无关选项。该项谈论的是高原反应减弱速度的比较,与“高原反应是否具有遗传性”无关,论题不一致,排除。B项:无关选项。该项谈论的是会出现类似于食欲减退等问题,与“高原反应是否具有遗传性”无关,论题不一一致,排除。C项:增加论据。举例说明父母双方都有高原反应的人比父母双方都没有高原反应的人,会有高原反应的概率要高,即高原反应很可能是先天性遗传,具有加强作用。
    D项:不明确项。 该项谈论的是父母都有高原反应的人,孩子都会有高原反应,但是并未提及父母没有高原反应的,其孩子是否有高原反应,故无法必然推知“高原反应”是先天性遗传,不具有加强作用。
    因此,选择C选项。

  • 第12题: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A: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B:视为张某与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张某与其妻子平均分割
    D:由张某与其妻子进行协商确定

    答案:A
    解析: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题中的“5万元”应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 第13题:

    刘先生的父亲2004年6月份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该遗产一直未作分割。后刘先生2005年5月份结婚,在2005年7月份拿到了父亲留下的100万元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刘先生夫妇两人离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

    • A、刘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
    • B、刘先生的个人财产
    • C、没法界定
    •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公民李某患病去世,留下10万元遗产。李某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姐妹都提出了继承其遗产的要求。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不能继承遗产的是李某的()。

    • A、妻子
    • B、儿子
    • C、父母
    • D、兄弟姐妹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由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李志的伤残补助金、胡丽的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为()

    • A、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个人财产
    • B、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 C、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收益为个人财产
    • D、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单选题
    李先生生前立了7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五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为了财产的分割闹得很僵,到底应该以第()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A

    B

    C

    D


    正确答案: D
    解析: 遗嘱的撤销。

  • 第17题:

    单选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

    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B

    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遗产

    C

    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D

    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转继承”的定义要点:①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②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A项错误,“二儿子早年去世”,不是在继承开始后,不符合句①。B项正确,继承人“小李”在“老李”之后死亡,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小李的法定继承人“小李的儿子”继承老李的遗产,符合定义要点。C项错误,“老张”死亡前就已知其享有全部财产,即“老张”不是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不符合句①。D项错误,“小赵”与“老黄的子女”之间不具有法定继承关系,不符合句②,不能发生转继承。

  • 第18题:

    单选题
    李先生生前立了五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四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分割财产应该以第(    )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A

    B

    C

    D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老金去世后,留下其年迈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老金生前财产折合人民币16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 )份来进行分割。
    A

    2

    B

    3

    C

    4

    D

    6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继承法》,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还应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病残人、老年人等。题干中老金去世后,他的财产应划分为四份:胎儿一份,他的妻子一份,他的父母每人各一份。

  • 第20题:

    多选题
    年轻的小张有两个亲妹妹。小张由于意外不幸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年轻的老婆(老婆怀孕),以及一笔财产,且生前没有遗嘱,对于这笔财产你认为应该怎么分配?(  )
    A

    小张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份遗产。

    B

    小张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

    小张的妻子、儿子有权继承

    D

    需要给胎儿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E

    小张的两个妹妹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