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五分之四
四分之三
三分之二
二分之一
第8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3/4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来源于发起人的,应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的验资报告,只能由具有验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第9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资)
第10题:
四分之三
三分之二
二分之一
三分之一
第11题:
内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
教育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民政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双重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经前置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12题: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有规范的名称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有必要的批示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
第19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资)
第20题:
全国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5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第21题:
4/5
3/4
2/3
1/2
第22题:
拟定名称中带有“中华”字样的
章程草案中载明盈利不得分配的
活动场所使用权期限尚有9个月的
机构合法财产中国有资产份额为2/5的
第23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3/4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来源于发起人的,应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的验资报告,只能由具有验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第24题: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评估等级
税务登记证号
举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