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老陈夫妇均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其唯一养子小陈已结婚单独立户,有固定收入,老陈夫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下列关于管理审批机关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老陈夫妇无劳动能力,应核定为没有家庭收入
B.小陈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就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C.小陈夫妇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就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D.小陈不是老陈的家庭成员,但小陈应支付的赡养费应计人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被审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人从何时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第5题:
要是贪图享受,人的意志就会衰退;老陈从不贪图享受,所以,老陈的意志不会衰退。其逻辑形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其违反什么规则,犯什么逻辑错误。
第6题:
关于陈老莲说法错误的是()。
第7题:
老陈夫妇均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其唯一养子小陈已结婚单独立户,有固定收入,老陈夫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下列关于管理审批机关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第8题: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待遇首先要核查()
第9题:
老陈夫妇无劳动能力,应核定为没有家庭收入
小陈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应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小陈夫妇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应计人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小陈不是老陈的家庭成员,但小陈应支付的赡养费应计人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第10题:
老陈夫妇无劳动能力,应核定为没有家庭收入
小陈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应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小陈夫妇是老陈的家庭成员,其收入应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小陈不是老陈的家庭成员,但小陈应支付的赡养费应计入老陈一家的家庭收入
第11题:
第12题:
民政部门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询问其邻居的方式对其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民政部门以户为单位对其家庭成员具体情况、收入情况和生活条件具体详尽地对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进一步降低时,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增发城市低保待遇的手续
财政部门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定期核查其低保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民政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等享受的定期补助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第17题:
老黎与李某婚后多年未育;而黎兄嫂却连育三子;1977年,小黎出世后,黎兄嫂表示愿将其送给老黎夫妇收养。老黎夫妇将小黎精心养育成人,1997年小黎大学毕业进一外企工作,后结婚成家,与老黎夫妇同住,相安无事。2003年,老黎夫妇均年事已高,家居单位宿舍楼六层,上下楼极感不便,欲申请单位将住房调整到底楼居住,小黎夫妇反对,加之婆媳关系素来不和,由此激发矛盾。老黎、小黎夫妇分灶饮食。2003年6月,老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黎的收养关系,小黎则因单位无房,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能住集体宿舍,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老黎夫妇主动撤诉。老黎夫妇与小黎夫妇虽同居一室,朝夕相见,却形同路人,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4年3月,老黎夫妇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以老黎退休金不多,李某体弱多病、所在企业破产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生活费300元。此后不久,小黎的生母也诉至法院,以老伴去世、大儿子下岗、二儿子入狱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小黎对其生母是否必有承担赡养义务?并简述理由。
第18题:
老李夫妇的女儿为备考音乐学院,每晚8~10点在家练琴。楼下老张夫妇不堪其扰,多次与老李夫妇沟通遭拒,两家关系紧张。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陈阿姨得知情况后,主动调解。下列关于调解两家矛盾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9题:
下列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的城市低保发放的监督复核机制的是()。
第20题:
第21题:
合法结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买卖婚姻
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22题: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对经批准享有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当地居民委员会采取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下岗职工张某夫妇,通过自主创业,开家特色餐厅,使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万元,他们主动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了停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对享有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23题:
公司雇用老陈事实上是全日制用工
“试用期2个月”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是劳务关系”的说法不成立.双方是劳动关系
公司应当向老陈支付赔偿金
公司应当向老陈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4题: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2年以上(含2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