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民法通则》对于监护人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下列限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监护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B.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C.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D.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2题: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机关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6题: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消其监护人的资格。
第7题:
第8题:
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抚养义务和培养义务
第9题:
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抚养义务
培养义务
第10题:
合法,可以改善小强的物质生活条件
合法,可以提高小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不合法,不得让不满16周岁者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不合法,不得让不满18周岁者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11题:
收养关系是因小强成年后虐待养父母而解除的,张某夫妻可以要求小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因张某夫妻主动要求与小强解除收养关系,故不得要求小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如果张某夫妻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小强仍应给付张某夫妻生活费
因为收养关系已解除,即使张某夫妻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小强也无须给付张某夫妻生活费
第12题: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制定居委会监督张某夫妇抚养小强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小强的监护人
民政部门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制定居委会监督张某夫妇抚养小强
民政部门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小强的监护人
第13题: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母亲杨某外出打工,将15岁的儿子小强留下长期单独居住。杨某的做法()。
第17题: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第18题: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第19题:
给予其行政处分
给予其行政处罚
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不再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20题: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21题:
依法继续负担教育费用
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不须负担任何费用
依法继续负担教育费用和抚养费用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林某应继续负担抚养费
林某可不在承担抚养费
法院可委托他人代为监护地
林某可指定他人为其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