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陈某与2004年进入某工厂工作,2012年,由于投资失败,该工厂惨遭倒闭,陈某被迫失业。失业后,陈某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新工作而靠领取失业保险金生活(在工作期间。陈某在原单位交了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年)。在失业第12个月时,陈某因盗窃邻居家财物而被判刑,收监执行2个月后,因有立功表现而提前获释。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陈某找到了一份短期工作,4个月后因故再次失业。【问题】(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被裁员后可以实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有多长?具体依据是什么?(2)陈某再次失业后,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什么?
答案:(1)陈某失业后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18个月。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由于陈某累计缴费时间已满6年,因此享有18个月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2)陈某再次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陈某重新就业缴费的时间只有2个月,没有达到12个月的要求,因此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员工陈某,2005年5月1日入职A公司,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2008年4月30日期满。如果A公司2008年4月1日违法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第9题:
第10题:
陈某应证明自己遭到的损害
陈某应证明高压线断掉的事实
陈某须证明高压线断掉与自己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陈某须证明甲公司对高压线断掉存在主观过错
第11题:
持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由原公司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自被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
第12题:
G公司应当书面通知陈某终止劳动关系
G公司可以口头通知陈某终止劳动关系
G公司不必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G公司应当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3题:
陈某与某集团签订了1998~2007年为期9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受用人单位委派带薪脱产学习1年。2002年原用人单位与外方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同年7月陈某被安排到合资公司工作并与合资公司签订聘任协议。集团公司未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2003年2月合资公司与陈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陈某为公司服务10年,如提前解约需支付约定的赔偿金。2003年、2005年.合资公司先后两次出资派陈某出境学习考察。2005年11月,陈某离开合资公司到一家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企业谋职。2006年3月,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均以陈荚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理由,提出要求其赔偿培训费等主张。
请回答下列问题:
(1)陈某在离职时劳动关系在集团公司还是在合资公司?
(2)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的主张是否合法?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下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中,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
第20题:
员工陈某,2005年5月1日入职A公司,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2008年4月30日期满。如果A公司2008年4月30日终止与陈某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第21题:
第22题:
王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王某的失业保险金自2008年7月1日起计算
王某的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王某若享受失业保险,则不得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23题:
2017年5月10日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5月17日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