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加工承揽合同订立后,订作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揽人经营状况恶化而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订作人行使( )。
第1题:
在设备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对承揽物享有(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设备承揽合同可以包含设备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设备承揽合同管理中应注意解决好()问题。
第8题:
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
第9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
代位权
撤销权
不安抗辩权
第10题:
设备设计合同
设备工程安装合同
设备调试合同
设备承揽合同
第11题:
第12题: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检验合同
第13题:
定作人履行设备承揽合同交付原材料后,其原材料发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定作人
B.承揽人
C.定作人或承揽人
D.定作人和承揽人共同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19题:
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时发包人可行使()。
第20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
代位权
撤销权
不安抗辩权
第21题: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人应当负责提供设备、材料、技术、劳力
承揽合同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开始工作前支付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即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22题: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
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承揽人自己提供的材料,不必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20%的尾款,承揽人可以拒绝交付整个工作成果
第23题: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