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下列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甲男与表妹乙的婚姻
B.甲男隐瞒已婚事实与乙女的婚姻
C.甲(男,18 岁)与乙(女,16 岁)的婚姻
D.甲男与乙女并不相爱,在双方父母胁迫下登记结婚
1.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如因错误、被欺诈、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的情形,法律赋予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当事人以撤销权的法律行为。()
2.根据香港《婚姻条例》,在()情形下缔结的婚姻,属于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A.血亲B.姻亲C.威迫D.错误
3.定义:①无效婚姻: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②可撤销婚姻: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③重婚: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典型例证:(1)已经结婚的小王跟公司女秘书公开同居(2)穷山区的女性小丽被拐卖到沿海发达地区,并生下一个孩子(3)小李(女)二十周岁和小张(男)二十一周岁结婚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A.0个B.1个C.2个D.3个
4.可撤销婚姻是指欠缺结婚的私益要件的婚姻,是限于因胁迫而形成婚姻的情形。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撤销,其婚姻的效力自宣告之日起无效。()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甲威胁乙,声称:如果乙不答应嫁给甲,甲将乙的全家全部杀死。乙无奈,只好嫁给甲。该婚姻在成立时属于
A.无效婚姻
B.有效婚姻
C.事实婚姻
D.可撤销婚姻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