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大楼的开发商将办公楼的智能楼宇系统承包给H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开发商还聘请了监理方对此项目进行监理。期间,消防子系统验收延误,开发商认为是H公司的责任,向监理方提出了索赔要求。关于索赔流程,下列说法中,(53)是正确的。(53)A.开发商应在验收延误事件发生后20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B.监理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28天内帮助开发商编制出索赔报告C.监理方应在索赔报告中充分论证该事件的确为开发商带来了损失,并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D.如果H公司不同意监理方作出的索赔决定,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

题目

●某办公大楼的开发商将办公楼的智能楼宇系统承包给H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开发商还聘请了监理方对此项目进行监理。期间,消防子系统验收延误,开发商认为是H公司的责任,向监理方提出了索赔要求。关于索赔流程,下列说法中,(53)是正确的。

(53)A.开发商应在验收延误事件发生后20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B.监理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28天内帮助开发商编制出索赔报告

C.监理方应在索赔报告中充分论证该事件的确为开发商带来了损失,并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

D.如果H公司不同意监理方作出的索赔决定,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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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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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开发商将一项目的策划任务委托给乙公司,由于乙对上述项目策划工作经验不足,便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协议。丙按其要求完成了策划任务,后因开发商拒付酬金,导致乙无法向丙支付酬金,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丙无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B.丙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
    C.乙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D.乙应向丙披露委托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题干中,开发商为委托人,乙公司为受托人,丙公司为第三人。

  • 第2题:

    某开发商将一项目的策划任务委托给乙公司。由于乙对此类项目策划工作经验不足,便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协议。而后丙按其要求完成了策划任务,后因开发商拒付酬金,导致乙无法向丙支付酬金。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丙无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B.丙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
    C.乙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D.乙应向丙披露委托人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93 / 2019版教材P191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 第3题:

    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2014年7月1日,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不得处分该房屋
    D.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B:王某与宏大开发商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预告”登记后并未取得所有权;(2)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第4题:

    某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运输电梯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货运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的权利不包括()

    A.特殊情况下对货物的留置权和抗拒权
    B.任意变更解除权
    C.有条件拒绝支付运费权
    D.变更到达地点权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68
    该题要求考生掌握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与承运人权利的不同。托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任意变更解除权、变更到达地点的权力等。而选项A和选项C是承运人的权力。

  • 第5题:

    某开发商将采用了特殊工艺的设计任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包给了某设计院。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设计院完成了工程设计。开发商以没有书面合同不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由,拒绝支付设计费,则( )。

    A、该合同不成立
    B、开发商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该合同成立
    D、设计单位无权索要设计费

    答案:C
    解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例中,开发商与设计院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并且设计院已经完成了工程设计,所以,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