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序设计师自行将他人开发的某种机器语言形式的控制程序转换为对应的高级程序,该软件设计师的行为(35)。A.不构成侵权,因为新的控制程序与原控制程序的机器语言不同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控制程序进行了转换,其使用和表现形式不同C.不构成侵权,将一种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为另一种程序语言形式,属于一种“翻译”行为D.构成侵权,因为他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题目

某程序设计师自行将他人开发的某种机器语言形式的控制程序转换为对应的高级程序,该软件设计师的行为(35)。

A.不构成侵权,因为新的控制程序与原控制程序的机器语言不同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控制程序进行了转换,其使用和表现形式不同

C.不构成侵权,将一种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为另一种程序语言形式,属于一种“翻译”行为

D.构成侵权,因为他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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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软件公司A的职员谢某参与了某套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项目负责人将谢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11)。

    A.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谢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C.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谢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D.侵犯了开发者谢某的身份权及署名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和开发者身份权,这两项权利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主体。其中,开发者的身份权,不随软件开发者的消亡而丧失,且无时间限制。谢某参加某软件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属于职务行为,该管理系统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公司所有,但谢某拥有该管理系统软件的署名权。而该项目负责人将作为软件系统开发者之一的谢某的署名更改为他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行为侵犯了谢某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

  • 第2题:

    某软件设计师自行将他人使用C程序语言开发的控制程序转换为机器语言形式的控制程序,并固化在芯片中,该软件设计师的行为(14)。

    A.不构成侵权,因为新的控制程序与原控制程序使用的程序设计语言不同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控制程序进行了转换与固化,其使用和表现形式不同

    C.不构成侵权,将一种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为另——种程序语言形式,属于一种“翻译”行为

    D.构成侵权,因为他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D
    解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范围(受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该设计师自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使用C程序语言开发的软件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第3题:

    甲企业委托张明开发一个软件。张明对曾经为乙企业开发的一款同功能软件略作修改后,提交给甲企业。张明的行为(27)。

    A.属于开发者的特权

    B.属于正常使用著作权

    C.不构成侵权

    D.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D

  • 第4题:

    程序员张某参加某软件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项目负责人将张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59)。

    A.侵犯了开发者张某的身份权及署名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C.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D.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该条规定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是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和开发者身份权,这两项权利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主体。其中,开发者的身份权,不随软件开发者的消亡而丧失,且无时间限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该条规定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6种情况,是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这6种情况为;①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发表或登记其软件的。软件著作人享有软件作品的公开发表权,未经允许著作权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擅自发表特定的软件作品。如果实施这种行为,就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②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此种侵权行为的构成主要是行为人欺世盗名,剽窃软件开发者的劳动成果,将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假冒为自己的作品而署名发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不管其发表该作品是否经过软件著作人的同意,都构成侵权。此种行为主要侵犯了软件著作权的开发者身份权和署名权。③未经合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为自己独立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此种侵权行为发生在软件作品的合作开发者之间。作为合作开发的软件,软件作品的开发者身份为全体开发者,软件作品的发表权也应由全体开发者共同行使。如果未经其他开发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即构成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④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这种行为是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上添加自己的署名,或者替代软件开发者署名以及或者将软件作品上开发者的署名进行涂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人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此种行为与第②条规定行为的区别主要是对已发表的软件作品实施的行为。⑤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此种行为是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修改权、翻译权与注释权。对不同版本的计算机软件,新版本往往是旧版本的提高和改善。此种提高和改善应认定为是对原软件作品的修改、演绎。此种行为应征得软件作品原版本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如果征得软件作品著作人的同意,因修改和改善新增加的部分,创作者应享有著作权。对系职务作品的计算机软件,参与开发的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的开发单位,如其对原开发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进行修改、提高,应经过开发单位许可,否则构成侵权。⑥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如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此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复制权。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权是计算机软件最重要的著作财产权,也是通常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对象。这是由于软件载体价格相对低廉,复制软件简单易行效率极高,而销售非法复制的软件即可获得高额利润。因此,复制是常见的侵权行为,是防止和打击的主要对象。当软件著作权经当事人的约定合法转让给转让者以后,软件开发者未经允许不得复制该软件,否则也构成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所以,项目负责人将软件作品上开发者的署名进行更改的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人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此种行为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2条规定的行为的区别主要是对已发表的软件作品实施的行为。

  • 第5题:

    甲公司将具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白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65)。

    A.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9条制定了关于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依法成为该软件权利人,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或处分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0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可依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例如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软件的权利。本案例中,由于甲公司已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因此甲公司失去了对该商业软件的使用权,若其再对所转让的商业软件实施修改、发行等行为,则构成侵权。

  • 第6题: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列观点是正确的是()。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
    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并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获得报酬。反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对作品发行、转载的,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题中,报刊和网站无偿转载甲创作的杂文的行为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依据第22条的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是为合理使用。题中,丙将作品翻译成维文属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侵权。乙将杂文译成外文,而非少数民族语言,不是合理使用范围,在未征得著作权人甲的同意,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出版翻译作品,构成侵权。因此B项、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获得了某手术刀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手术刀,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公司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医院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丁医院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乙公司的制造行为、丙公司的销售行为和丁医院的使用行为均构成侵权。

  • 第8题:

    某软件程序员接受一个公司(软件著作权人)委托开发完成一个软件,三个月后又接受另一公司委托开发功能类似的软件,此程序员仅将受第一个公司委托开发的软件略作修改即提交给第二家公司,此种行为( )。

    A.属于开发者的特权
    B.属于正常使用著作权
    C.不构成侵权
    D.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

  • 第9题:

    某软件设计师自行将他人使用C程序语言开发的控制程序转换为机器语言形式的控制程序,并固化在芯片中,该软件设计师的行为 ( )

    A.不构成侵权,因为新的控制程序与原控制程序使用的程序设计语言不同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控制程序进行了转换与固化,其使用和表现形式不同
    C.不构成侵权,将一种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为另一种程序语言形式,属于一种“翻译”行为
    D.构成侵权,因为他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行为,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

  • 第10题:

    某软件设计师自行将他人使用C程序语言开发的控制程序转换为机器语言形式的控制程序,并固化在芯片中,该软件设计师的行为()

    • A、不构成侵权,因为新的控制程序与原控制程序使用的程序设计语言不同
    •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控制程序进行了转换与固化,其使用和表现形式不同
    • C、不构成侵权,将一种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为另一种程序语言形式,属于一种"翻译"行为
    • D、构成侵权,因为他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张某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其购买的正版武侠小说和录像制品光盘进行出租。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出租武侠小说的行为构成侵权,出租录像制品光盘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B、张某出租武侠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出租录像制品光盘的行为构成侵权
    • C、张某出租武侠小说的行为和出租录像制品光盘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 D、张某出租武侠小说的行为和出租录像制品光盘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

    • A、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 D、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D

  • 第13题:

    程序员刘某参加希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项目负责人将刘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27)。

    A.侵犯了开发者刘某的身份权及署名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刘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C.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D.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刘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正确答案:A
    解析:程序员刘某参加希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这属于职务行为,该软件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但刘某拥有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虽然刘某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这并不影响他对该软件的署名权。项目负责人将刘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侵犯了开发者刘某的身份权及署名权。

  • 第14题:

    甲软件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希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随后自行对原软件作品进行提高和改善,形成新版本进行销售。甲软件公司的行为(24)。

    A.不构成侵权,因为这是对原软件作品提高和改善后的新版本

    B.不构成侵权,因为其享有原软件作品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作品增加了新的功能

    D.构成侵权,因为其不再享有原软件作品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甲公司既然把著作权转让给了希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却“对原软件作品进行提高和改善”,这属于修改行为,侵犯了希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权利。

  • 第15题: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13)。

    A.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作出了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的权,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依法成为该软件权利人,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或处分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可依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如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注释等方式合作软件的权利。甲公司已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那么甲公司已失去该商业软件的使用权,其再对所转让的商业软件实施修改、发行等行为,则构成侵权。

  • 第16题:

    软件公司A的职员谢某参与了某套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目负责人将谢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__________ 。 A.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谢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C.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谢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D.侵犯了开发者谢某的身份权及署名权


    正确答案:D
    要点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9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和开发者身份权,这两项权利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主体。其印,  开发者的身份权,不随软件开发者的消亡而丧失,且无时间限制。
    谢某参加某软件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属于职务行为,该管理系统软件的著作权归  属公司所有,但谢某拥有该管理系统软件的署名权。而该项目负责人将作为软件系统开发者之一的  谢某的署名更改为他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第4款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行为  侵犯了谢某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

  • 第17题: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善意侵权行为的问题。甲公司获得新型专利后,乙公司制造、丙公司销售,丁医院使用该专利产品的,均构成侵权行为。但乙、丙、丁均不知道甲已经获得专利,所以其侵权为善意侵权。对于善意侵权中如果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 第18题:

    下列关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明购买正版软件光盘后,将该软件拷贝给多个朋友,并将光盘出租给其他同学,小明的拷贝行为构成侵权,但出租行为不构成侵权
    B.小王为个人操作便利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C.小芳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使用的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构成侵权
    D.甲公司不知其以正常渠道采购的软件是侵权复制品。若停止使用并销毁这些软件将严重影响甲公司的日常经营,甲公司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察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小明的拷贝行为和出租行为分别侵犯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出租权,故A项错误。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使用,删除、销毁该软件等民事责任。未利用计算机软件从事经营活动,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故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 第19题:

    某软件程序员接受X 公司(软件著作权)委托开发一个软件,三个月后又接受 Y 公司委托开发功能类似的软件,该程序员仅将受 X 公司委托开发的软件略作修改即完成提交给 Y 公司, 此种行为( )。

    A. 属于开发者的特权
    B. 属于正常使用著作权
    C. 不构成侵权
    D. 构成侵权

    答案:D
    解析:

  • 第20题:

    某软件公司参与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程序员张某,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该项目负责人将该管理系统软件上开发者的署名更改为李某(接张某工作)。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 )。

    A.侵犯了张某开发者身份权(署名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C.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D.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答案:A
    解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署名权是指软件开发者为表明身份在自己开发的软件原件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署名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不同软件来自不同开发者这一事实不被人混淆,署名即是标记,旨在区别,区别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署名彰显了开发者与软件之间存在关系的客观事实。因此,行使署名权应当奉行诚实的原则,应当符合有效法律行为的要件,否则会导致署名无效的后果。署名权只能是真正的开发者和被视同开发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团体才有资格享有,其他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行使此项权利。所以,署名权还隐含着另一种权利,即开发者资格权。法律保护署名权,意味着法律禁止任何未参加开发人在他人开发的软件的署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开发者身份权即署名权。

  • 第21题:

    若一软件设计师利用他人已有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中所运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为某公司开发出财务管理软件,则该软件设计师()

    • A、侵权,因为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是他人已有的。
    • B、侵权,因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所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 C、不侵权,因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所运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 D、是否侵权,取决于软件设计师是不是合法的受让者。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张华在某公司从事开发“人事管理系统”软件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前一公司将他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公司的行为是()。

    • A、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 B、侵犯了开发者张华的身份和署名权
    • C、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华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 D、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华现已不是该公司成员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程序员张某参加某软件公司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工作,后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于是项目负责人将张某在该软件作品上的开发者署名更改为他人,该项目责任人的行为是()

    • A、侵犯了开发者张某的身份权和署名权
    • B、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不是软件著作权人
    • C、只是行使管理者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 D、不构成侵权,因为程序员张某现已不是项目组成员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