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给内容,回答 31~34 题小王最近离开了武汉一家电脑公司,而去了深圳一家电脑公司,原因是他对原公司每月付给他的薪酬感到不公平.第 31 题 薪酬公平主要包括( )。A.外部公平B.内部公平C.员工公平D.小组公平

题目

根据所给内容,回答 31~34 题

小王最近离开了武汉一家电脑公司,而去了深圳一家电脑公司,原因是他对原公司每月付给他的薪酬感到不公平.

第 31 题 薪酬公平主要包括( )。

A.外部公平

B.内部公平

C.员工公平

D.小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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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小张是某著名电脑公司的电脑程序设计员,他不仅拥有精湛的电脑程序技术,还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他想调任销售或财务经理的职位,然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却不认可他的想法,最后他辞了职,自己开了一家小型电脑公司。上述例子说明该公司至少未做好哪方面的工作()。

    A、员工的培训

    B、绩效考核

    C、双通道的职业生涯管理

    D、薪酬管理


    参考答案:C

  • 第2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有:()

    A:甲在某国有电脑公司里担任董事,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自己又开办一家经营电脑的公司。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短期内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B:乙开了一家电脑网络公司,聘请自己大学同学丙到其公司任总经理,丙在某国有网络公司担任经理。丙利用该职务上的便利,在半年内为乙开的公司赢利1000万元
    C:私营企业老板丁在开了一家印刷厂后又开了一家彩印厂,丁在两个厂中均担任厂长职务
    D:戊是某国有汽修厂的技术主管,其利用自身技术自行办一家汽修厂

    答案:A,B
    解析:
    【考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详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国有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和国家的经济利益;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非法牟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以下行为之一,并获得数额巨大的非法利益:(1)自己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2)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构成本罪须是违反竞业禁止所获得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否则,不构成本罪。综上所述,AB两项应选。CD两项不入选的原因在于:CD两项表述中的私企老板丁、国有企业技术主管人员戊均不符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要求。

  • 第3题:

    共用题干
    小王今年17岁,父母离异,现父母均已再婚,小王一直由奶奶扶养长大。初中毕业后与叔叔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在一次车祸中,小王重伤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案例回答35~37题。

    小王的法定监护人是()。
    A:小王的父母
    B:小王的奶奶
    C:小王的叔叔
    D:小王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在男女双方离婚后,双方均具备亲自抚养、子女随一方共同生活的条件下,应当亲自行使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与义务,祖父母对小孩的抚养教育,仅是帮忙性质的抚助,绝不能替代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其父母都有义务对受损害方给予赔偿。如果父母已经离婚,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实有困难,可以与另一方共同承担责任。

  • 第4题:

    某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效益不好,遂将本厂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灯泡厂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B、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灯泡厂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
    C、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D、灯泡厂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答案: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是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租赁合同的生效与登记备案的行为无关,所以A选项不正确。第56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有效,但是出租方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所以D选项正确,BC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小王今年17岁,父母离异,现父母均已再婚,小王一直由奶奶扶养长大。初中毕业后与叔叔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在一次车祸中,小王重伤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案例回答35~37题。

    如果此时小王的奶奶表示无力抚养小王,则()。
    A:只能由小王的父亲抚养
    B:只能由小王的母亲抚养
    C:可以选择由小王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D:小王的奶奶抚养义务在先,不能放弃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在男女双方离婚后,双方均具备亲自抚养、子女随一方共同生活的条件下,应当亲自行使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与义务,祖父母对小孩的抚养教育,仅是帮忙性质的抚助,绝不能替代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其父母都有义务对受损害方给予赔偿。如果父母已经离婚,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实有困难,可以与另一方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