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选项中,对张三与李四两家之间的五层楼板享有所有权的是( )。A.该楼的全体业主B.张三、李四、王五、赵六C.小区物业D.张三、李四

题目

以下选项中,对张三与李四两家之间的五层楼板享有所有权的是( )。

A.该楼的全体业主

B.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C.小区物业

D.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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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欠李四500元钱,王五又欠张三500元钱,张三和李四约定由王五代替张三向李四还钱,若王五未履行该项债务,则( )

    A.王五向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B.王五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C.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

    A.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C.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

    D.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李四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斥行使代位权。A项错误,B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张三打电话催促王五还钱,非是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表现。C项错误。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王五应当在支付完诉讼费用后,将剩余款项直接交给李四。D项错误。本题应选B项。

  • 第3题:

    张三欠李四人民币10万元整。后李四将债权转让给了王五,并通知了张三。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四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王五同意的除外

    B.张三对李四的抗辩,可以向王五主张

    C.王五受让债权时,同时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杈利,不论该从权利性质为何

    D.假如之前张三对王五享有10万元的债权,如果该债权已到期,张三可以主张抵销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B项正确。《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如果从权利是专属李四的,王五不能取得该从权利。c项错误。《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项。

  • 第4题:

    2009 年7 月,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2009 年10 月,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期限为1 年,11 月张三退伙,赵六入伙。到2010年4 月,银行发现合伙企业的财产已不足清偿全部的贷款,对不足部分,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是:

    A.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B.张三、李四、王五

    C.李四、王五、赵六

    D.李四、王五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是无效的。第44 条第2 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发生在张三退伙之前,而赵六对于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应由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承担清偿责任,A 选项正确,当选。BCD 选项错误,不当选。

  • 第5题:

    某日,王先生家发生盗窃案,警方找来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张三、李四、王五、赵六进行询问。张三说:“反正不是我于的。”李四说:“是赵六干的。”王五说:“是李四干的。”赵六说:“李四是诬陷。”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作案者应该是( )。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答案:B
    解析:
    赵六和李四的话构成矛盾关系,二人的话必有一真一假。题干指出,只有一人说假话,故说假话者在赵六和李四之间,据此可推出张三和王五说的是真话。据王五的话为真,可推出是李四干的。故答案选B。

  • 第6题:

    张三花去10余万港币购得一块名表,友人李四爱不释手,张三对其说,你就戴上3个月再还我吧。未几,李四财务窘迫,于是将手表以自己名义卖与王五,得款10万元人民币并交付之。王五后来又转赠给马六,分文不取。3个月后,张三向李四讨要手表未成,发现以上事实,大怒,诉至法院要求追回手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张三诉至法院后,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但王五原始取得手表所有权
    C.王五与马六之间的赠与合同原则上无效,但如果张三追认之,可以有效
    D.马六继受取得手表所有权,张三不得追讨之


    答案:D
    解析:
    考点:善意取得
    讲解:李四将张三的手表卖给王五,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无权处分已经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李四与王五之间的合同有效,A项错误。王五对李四的无权处分并不知情,符合《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构成善意取得,但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并非无效,故B项错误。王五基于善意取得巳经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有权对手表进行处分,故王五将手表赠给马六属于有权处分。而且,即便王五属于无权处分,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需要张三追认,故C项错误。因为王五将手表赠给马六属于有权处分,故马六属于继受取得手表的所有权,D项正确。

  • 第7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8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答案:D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命题,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子”,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9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10题:

    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 A、赵五
    • B、张三
    • C、王二
    • D、王二与赵五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问答题
    张三将1000公斤苹果卖给李四,因担心李四不付货款,张三要求李四找保证人。李四便请王五作保证人。王五即与张三达成协议:“张三卖苹果给李四,共计价款2000元。我保证李四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李四下落不明,张三收不回苹果款,便找到王五,要他偿还货款,王五拒绝。张三能否要求王五偿还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保证合同没有成立,王五不是保证人。
    保证的成立,保证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五并没有明确表示担保李四的债务,只是保证李四的信用,即向张三说李四有钱,并未表明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成立,因而保证责任也就没有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赵六欲入伙,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经张三、李四、王五一致同意,赵六方可入伙 B.赵六入伙需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C.赵六要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D.赵六与张三、李四、王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AB正确,不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C错误,当逸。D正确,不当选。

  • 第14题:

    张三和李四积怨已久。某日,双方又因一小事发生争执。张三气不过,找到其兄弟赵六,二人合谋,埋伏在李四回家的路上把李四痛揍了一顿。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C.张三和赵六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

    D.李四有权请求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15题:

    (一)

    清风小区是某市一高档住宅小区,张三、李四、:E五、赵六都是该小区的业主,彼此都是邻居,住在一栋六层楼内。李四和王五住在六楼,张三和赵六住在五楼。张三住在李四家楼下,赵六住在王五楼下。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李四酷爱摇滚'经常在家中播放,尤其喜欢在夜里欣赏。王五浅眠,经常被吵醒,不堪忍受。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四在自己屋内有权放摇滚

    B.李四在自己屋内播放摇滚时,应当尊重周边邻居的利益,播放摇滚乐时不能干扰到邻居们的生活休息

    C.王五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D.王五不可以请求李四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BC

  • 第16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张三被李四用棍子打伤,医生王五对张三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人马六的证言。张三与李四均为未成年人。在本案中,属于案件当事人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父母

    B.张三和李四

    C.马六

    D.王五


    答案:B

  • 第17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答案: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负有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能交付,则构成违约,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据合同法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有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托运人指定地点,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如不能交付承运货物,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三与王五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四的损失依买卖合同应由张三承担,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依运输合同可要求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D。

  • 第18题: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了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经得知了以上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请问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假设李四没有卖给王五而一直保有该手表,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该手表
    B.现在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者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C.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
    D.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 第19题:

    张三的甲地与李四的乙地南北毗连,张三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南边的风景,与李四约定:李四不得在乙地上建造高层建筑,张三为此每年给李四4000元作为补偿,期限10年。两年后,张三将甲地分作南北两块,南边的一块卖给王五,北边的一块卖给赵六。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三仍享有地役权
    B.王五和赵六共同享有地役权
    C.赵六单独享有地役权
    D.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
    E.地役权消灭

    答案:A,B,C,E
    解析:
    张三与李四的约定属于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张三为地役权人。《物权法》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三与李四的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因此仅在二人之间发生效力。张三转让甲地后,其上的地役权也随同转让。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部分土地上继续存续。本题中,甲地分割后,王五的土地与乙地仍相邻,仍涉及地役权问题,而赵六的土地与乙地不再毗连,地役权是否存续与赵六无关,因此应由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

  • 第20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五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21题:

    赵二、张三、李四、王五、孙六体检的时候按高矮排队量身高,要求最高的站中间,两边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同时不排除有两人一样高。其中:
    ①张三没有站在最中间
    ②王五排在最右边
    ③孙六比赵二要高
    ④李四比张三要高
    由此可以推出:( )。

    A.孙六最高,排在最中间
    B.张三比赵五要高
    C.赵二排最左边,但不比张三矮
    D.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答案:D
    解析:
    由题干可知,(1)张三不是最高的;(2)孙六>赵二;(3)李四>张三。因此,站在中间的不是张三、王五、赵二,而且不能得出其他人的身高之间的关系,所以或者李四,或者孙六排中间。

  • 第22题:

    假设张三教唆并且帮助李四对王五实施了侵权行为,那么下列错误的是()。

    • A、如果李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独自对王五承担民事责任
    • B、如果李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对王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 C、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对王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 D、如果李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三与李四为共同侵权人,但张三应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

    赵五

    B

    张三

    C

    王二

    D

    王二与赵五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