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甲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与此同时,甲也将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抵押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甲又向丁借款5万元,并将该汽车质押给丁作为担保。丁占有该汽车后,因保管不善,导致汽车部分毁损。丁遂将该汽车送到戊修理厂维修。戊维修完毕,要求丁支付5000元修理费。丁以该车并非自己所有为由,拒绝支付修理费,戊遂将该汽车予以留置。后来,该汽车以11万元的价格被拍卖。
请回答下列问题:
丁拒绝向戊支付修理费时,( )。
A.戊有权直接拍卖、变卖该汽车,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
B.戊应当给丁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丁逾期未履行的,戊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汽车的价款优先受偿
C.如果丁向戊另行提供担保,并且戊接受的,则戊的留置权归于消灭
D.戊对该汽车不享有留置权,因为该汽车属于甲所有
第1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