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天公司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兰光公司组建兰天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浩海公司。浩海公司向凯天公司主张债权时,发现凯天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此时该债务( )。A.应由兰天公司承担B.应由凯天公司承担C.应由兰天公司与凯天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D.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收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题目

凯天公司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兰光公司组建兰天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浩海公司。浩海公司向凯天公司主张债权时,发现凯天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此时该债务( )。

A.应由兰天公司承担

B.应由凯天公司承担

C.应由兰天公司与凯天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

D.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收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凯天公司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兰光公司组建兰天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浩海公司。浩海公司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据分立协议,乙公司承继甲公司 20% 的净资产,丙公司承继甲公司 80%的净资产及全部负债。甲公司的到期债权人丁 公司接到分立通知后,要求上述相关公司立即清偿债务。下列关于丁公司债务清 偿请求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20%的责任
    B.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
    C.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80%的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分立的责任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 有约定的除外。

  • 第2题:

    (2010年)2009年4月,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答案:B,C
    解析:
    甲公司分立时,可以与乙公司就原公司的债务进行约定(选项D错误),该约定得到了债权人丁公司的认可,该约定对丁公司具有约束力(选项A错误),但该约定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C正确)。

  • 第3题:

    天麟公司与海鑫公司订立合同,买卖一批机床。合同约定,天麟公司应于2018年5月15日交付101型机床5台,海鑫公司应于同年6月7日支付货款302万元。但是到了4月底,天麟公司发现海鑫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有许多的货款都已经无法支付,到6月以后肯定也无法支付货款给自己,遂提出中止合同,但海鑫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天麟公司于5月15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B.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海鑫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天麟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海鑫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天麟公司有权中止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天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E.天麟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海鑫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成立的相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根据分立协议,乙公司承继甲公司 20% 的净资产,丙公司承继甲公司 80%的净资产以及所有负债。甲公司的到期债权人 丁公司接到分立通知后,要求上述相关公司立即清偿债务。下列关于丁公司债务 清偿请求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20%的责任
    B.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
    C.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80%的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分立的责任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 有约定的除外。

  • 第5题:

    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答案:B,C
    解析:
    分立后的企业可以对债务分担规则作出约定(选项D),但是该内部约定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在本题中,甲、乙公司的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对丁公司是有效的,丁公司不得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而该债务分担安排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并不知情,甲、乙公司仍应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