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三人不能行使的是( )。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题目

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三人不能行使的是( )。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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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民事诉讼中不属于一般授权的权利包括()

    A.进行辩论的权利

    B.提供证据的权利

    C.起诉权

    D.承认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食品买卖合同,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使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关于该损失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按份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合同的相对性。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本案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向对方履行合同责任,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答案:A,B,C
    解析:
    。A项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34条的规定判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A的表述正确。BC均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判断,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歡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所以BD正确。另外,也可依保证合同的法理推得答案,即就一般保证合同而言,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乙如何起诉,甲都应是被告人。

  • 第4题:

    专利权人甲与乙公司签订了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又将专利转让给了丙公司,乙公司因与丙公司就实施许可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作为第三人在该案中享有哪些权利?( )

    A.提起诉讼
    B.申请参加诉讼
    C.若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则有权提起上诉
    D.在一审诉讼中提出管辖异议

    答案: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甲作为该案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起诉讼,但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甲作为该案当事人,若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有权提起上诉,因此,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甲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在一审诉讼中提出管辖异议,因此,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

  • 第5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致使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D.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

  • 第6题: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推选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诉讼代表人人数只能是一人,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应当进一步推选,在甲、乙中确定一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B.甲、乙在诉讼中可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行为,并直接对所代表的全体当事人发生效力
    C.甲、乙拟变更诉讼请求,则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D.甲、乙应当向法院提交丙、丁等其他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答案:C
    解析:
    (1)选项A:民事诉讼代表人可以是2~5人;(2)选项BC: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3)选项D:“委托代理人”才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第7题:

    因开发商迟延向100户业主交付商品房,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诉讼中,100户业主推选甲、乙与丙作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需要经被代表当事人同意的是()。

    • A、委托代理人
    • B、进行和解
    • C、放弃诉讼请求
    • D、提供证据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甲和乙因为债务纠纷引发诉讼,甲由于工作繁忙特委托其妻子丙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关于丙的代理权限,甲在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写为"全权代理",则关于丙在诉讼程序的权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有权提起反诉
    • B、丙有权进行和解
    • C、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 D、丙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  )的权利,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2013年真题]
    A

    提供证据

    B

    在庭审中进行辩论

    C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D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提供证据、庭审辩论、委托代理等事项属于诉讼代表人作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即使未经被代表人的同意,也不会侵犯被代表人的实体权利。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食品买卖合同,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使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造成损失。关于该损失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应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受连带责任

    D

    应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按份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要件有:①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②违约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了合同义务。③违约行为在后果上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本题中,甲公司迟延履行的行为符合上述要件,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虽然违约是由第三人供电局的原因引起的,但仍应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供电局作为第三人,不参与合同关系。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年3月,某小区A号居民楼的电路总闸跳闸停电,A楼居委会向供电局报告后,供电局派人前来检修。电工在没有查明停电原因的情况下,合闸供电。但是本应为220V的照明电路电压却突然升至380V,造成A楼40户居民的家用电器不同程度的损坏,总计经济损失30万余元。经专业技术人员查证,该楼为新建住宅,供电线路完好,居民用电正常,跳闸停电及电压骤升是因供电局电源输出电缆线发生短路所致。A楼40户居民委托张某与供电局交涉,要求供电局赔偿家用电器损失。而供电局却称,造成损失应由供电局和用户分担,不能由供电局赔偿全部损失。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最后张某代表40户居民以县供电局为被告诉之法院。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合同法》第179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中供电人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的义务。本案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电工没有排除故障盲目送电,供电公司违反了供用电合同中供电人安全供电的义务,对于A楼40户居民家电损坏,应当承担修理的义务;不能修理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因开发商迟延向100户业主交付商品房,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诉讼中,100户业主推选甲、乙与丙作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需要经被代表当事人同意的是()。
    A

    委托代理人

    B

    进行和解

    C

    放弃诉讼请求

    D

    提供证据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l3万元。甲与乙遂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

    B.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C.甲的委托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乙亦应承担

    D.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A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诉讼中的必要共同诉讼,应同时掌握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正确答案是AD.

  • 第14题:

    以下有关代表人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
    B.诉讼代表人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必须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过半数同意
    C、法院依法受理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否则法院不予登记,但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D.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裁判

    答案:C
    解析: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构成的,选项A的说法错误。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全体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而不是过半数同意,选项B的说法错误。向法院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且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选项D的说法错误,应用。裁定。而非。判决。。

  • 第15题:

    甲工厂的违规排污行为致使附近上百户村民的农田严重受损,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现这上百户村民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B.若该诉讼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受诉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登记
    C.在该诉讼中若当事人推选不出代表人,则每户村民可以另行起诉
    D.当事人推选出的代表人可以与甲丁厂和解,无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代表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故A项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故B项正确。《民诉解释》第76条后部规定: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故C项正确。

  • 第16题:

    乙拖欠甲的货款,又怠于行使其对丙享有的到期债权,对甲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甲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A.甲以乙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
    B.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和丙提起诉讼
    C.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提起诉讼,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D.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 第17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致使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6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D、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第18题:

    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的权利,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A、提供证据
    •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
    • C、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后,给果园造成损失约13万元。甲与乙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该行为对乙有效
    • B、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 C、甲委托代理人的行为对乙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 D、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单选题
    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三人不能行使的是(  )。[2009年真题]
    A

    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

    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

    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152名用户针对供电局提起普通共同诉讼,甲、乙、丙三人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起诉时人数确定的,由多数人一方推选代表人;推选不出的,由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13万元。甲与乙遂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

    B

    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C

    甲的委托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乙亦应承担

    D

    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乙属于果园的共同承包人,对果园遭受的损失享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甲一人的诉讼行为经乙承认,对乙发生效力。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和乙因为债务纠纷引发诉讼,甲由于工作繁忙特委托其妻子丙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关于丙的代理权限,甲在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写为"全权代理",则关于丙在诉讼程序的权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丙有权提起反诉

    B

    丙有权进行和解

    C

    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D

    丙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根据《民诉意见》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第23题:

    单选题
    在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的权利,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

    提供证据

    B

    在庭审中进行辩论

    C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D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