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人民法院。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C.丙市D.丁市

题目

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丙市

D.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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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丙公司在天津发生的车祸,撞毁了天津市某县村民李某停在路边的拖拉机。现李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B.天津市某县人民法院

    C.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D.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AB。

  • 第2题: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如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地

    D.运输始发地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当事人约定纠纷的管辖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3题:

    根据案例回答 28~30 题: 甲市张某到乙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乙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

    第28题: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乙市基层人民法院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C.甲市基层人民法院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5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6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本案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诉讼代理人?( )
    A.朱某系甲市A区当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B.陈某系当事人张某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
    C.王某系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
    D.沈某系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诉讼代理人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A项中朱某系甲市A区当地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符合第1项规定;B项中陈某系当事人张某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符合第3项规定;C项中王某系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符合第2项规定。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剔除了,因此D项答案错误,选择A、B、C。

  • 第7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E.甲市铁路运输法院

    答案: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8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C,D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行政诉讼法》第13、17条。

  • 第9题:

    甲市A.区政府依钱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甲市A.区公安局对钱某作出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钱某不服欲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C、C.甲市区人民法院和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 D、本案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5年真题]
    A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案中周某、王某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并不是共同的,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本案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如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2005年真题]
    A

    被告住所地

    B

    原告住所地

    C

    合同签订地

    D

    运输始发地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第13题:

    (二)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乙市某运输公司在乙市签订运送100吨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运输公司车队在从乙市向甲市运输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处,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丙市农民周某和丁市农民吴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有关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事故发生地

    D.合同签订地


    正确答案:AB
    AB。解析: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14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第15题:

    甲市A区的张某将自己的一套位于甲市B区的空闲房屋租给户籍地为甲市C区的陈某居住,租期半年。租赁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半年后,陈某不搬出,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甲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 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有管辖权的应当为甲市A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答案选B、C、D。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虽是房屋的租赁,但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33条所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争议标的是不动产,如房屋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但是房租租赁的标的是金钱给付或交付房屋的行为,不是不动产,因此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答案选B、C、D。

  • 第16题:

    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 第17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18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E、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9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20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甲市A区政府依钱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甲市A区公安局对钱某作出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钱某不服欲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C、甲市A区人民法院和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 D、本案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多选题
    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2005年真题]
    A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

    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

    丙市

    D

    丁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将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2005年真题]
    A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

    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

    事故发生地

    D

    合同签订地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4题:

    多选题
    张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合同履行一半时,双方发生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甲市A区,赵某住甲市B区,合同签订地为甲市C区,合同履行地为甲市D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A区人民法院

    B

    甲市B区人民法院

    C

    甲市C区人民法院

    D

    甲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甲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