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题目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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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公司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A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据此可知,选项AC是正确答案。

  • 第2题:

    甲公司在与张三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张三先缴纳500元的工作服押金,等张三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甲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甲公司将该500元限期退还给张某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800元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2400元的罚款

    D.如果甲公司的行为给张某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成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75..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 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 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 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一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中B正确,而AD错误。又根据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 第4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 第5题:

    (2017年)张三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该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B.该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公司一定的费用
    D.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答案:A
    解析: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 第6题:

    张三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飞机票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付给甲公司3%的手续费,甲公司按月将票款打给乙公司。张三用销售飞机票的款项偿还了自己的个人借款120万元。同时私下以妻子李四的名义成立丙公司,由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销售乙公司的飞机票,致使甲公司亏损严重,拖欠乙公司票款300余万元无力偿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的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所得收益应收归甲公司所有
    B.张三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票款
    D.乙公司有权要求张三对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张三只是甲公司的股东,并不是董事、高管,不能用董事、高管的忠诚勤勉义务的规则来约束,A项错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案中,张三挪用本属于甲公司的资产偿还自己的债务,并没有直接针对自己的“出资”实施侵害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B项错误。机票是乙公司的,丙公司销售后应当将票款返还乙公司,甲公司没有票款的请求权,所以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三作为甲公司控股股东,其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对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 第7题: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张大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
    B:张三将李四由其保管的自行车以李四的名义卖给王五的行为
    C:张三为一名人,李四便以张三的名义为自己登征婚广告的行为
    D:王五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行为

    答案:A,D
    解析:
    A选项属于无因管理,B选项属于无权代理,C选项属于侵权行为,D选项属于无因管理。

  • 第8题:

    (2015年)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
    B.甲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自己代理的丙公司
    C.甲与丁公司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公司,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公司的名义将塔吊卖给戊公司

    答案:A,B,C
    解析:
    (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C);(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 第9题:

    张三在酒店饮酒后驾驶自己的轿车平安抵达家中,张三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违法行为?()

    • A、张三的过失犯罪行为
    • B、李四对妻子感情不忠诚
    • C、未成年人刘某在父母出差时将家里的小汽车出售给自己同学
    • D、某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违法行为?()
    A

    张三的过失犯罪行为

    B

    李四对妻子感情不忠诚

    C

    未成年人刘某在父母出差时将家里的小汽车出售给自己同学

    D

    某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王五转让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张三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视为其同意王五转让该股份 C.张三具有优先购买权,王五应该将其股权转让给张三 D.张三出价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将该股权转让给周某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可知,选项BC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B.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一定的费用

    D.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正确答案:D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可能的投资损失,基金公司不保证投资收益。

  • 第15题:

    第 30 题 张三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张三出差回来时,正好碰见好久不见的好友王五,张三开门后,出于礼貌,让好友王五先进房间,这时,防卫装置发挥作用,将好友王五击为轻伤。关于张三行为的性质,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项?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伤害罪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考点] 犯罪与民事侵权的界分
    [答案及解析] D。因为防卫装置发生作用的对象不是不法侵害人本人,所以,AB排除。张三对王五的轻伤持反对态度,没有故意,C排除。张三虽然主观上存在过失,但是,在我国过失致人轻伤是不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中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过失致人轻伤罪。所以,我们在此时评价张三行为的性质时,就要注意张三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而是民法意义上的,此时,张三的行为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了,不构成犯罪。

  • 第16题:

    张三的单位盖了新房。张三预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购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入新居时使用,但张三没有分到房屋。张三购买地毯的行为是( )

    A.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B.可撤销行为。因为张三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重大

    D.无效行为。因为张三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张三想成为某家公司的股东,但因不想其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便与其亲戚陈六商量,约定实际出资人为张三,但由陈六作为名义股东,投资权益由张三享有,双方签订了持股协议。后公司分红时,陈六认为其是登记在股东名册、法律上承认的股东,要求将投资收益归为自己,张三表示反对,陈六的弟弟陈七知悉此事后,跟陈六商量对策,让陈六把股权转让给陈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与陈六签订的持股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B:股东投资收益应该由陈六享有
    C:陈六将股权转让给陈七的行为无效
    D:张三如果想让公司变更股东名册,把自己记载到股东名册上,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答案: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三)》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投资收益归张三享有,选项AB错误。根据《公司法规定(三)》第27条,陈七为恶意,不能取得股权,选项C正确。根据《公司法规定(三)》第24条第3款,选项D正确。

  • 第18题:

    张三为华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5月17日,其代表公司向甲残疾人协会捐赠100万 元,又在同年10月1日向公司所在地的希望工程捐赠 50万元。因此,张三蠃得了当地社会的好评,并且为 华丰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声誉,张三被当选为当地的政 协委员。华丰公司的大股东李四认为,张三的行为是 在用公司的资本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其行为违反了 公司章程,超越了公司的投资计划,损害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李四推动董事会通过了撤销该两笔捐赠行 为的决议,则华丰公司有权撤销对残疾人协会和希望 工程的捐赠行为
    B.捐赠行为因其内容违背公司章程而可撤销,股 东有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主张撤销该行为
    C.该赠与为公益捐赠,故两笔捐赠都是有效的, 但张三因越权须对公司承担150万元的损失赔偿
    D.该行为有益于公司,应为有效的行为,张三无 须被追责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8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 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 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 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 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
    从案情来看,张三确为自己蠃得了好处,但同时也 为公司蠃得了声誉。且捐赠不同于公司的投资。张三 并无明显违法违章的情形,且该行为属于公益性的捐 赠,故该行为应属有效。故D选项说法正确。

  • 第19题: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 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 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答案:B
    解析:
    甲的无权处分的行为导致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对乙构成侵权,乙对甲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婚姻法解释三》第11 条规定,婚内乙不得对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前提。

  • 第20题:

    张三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只家养小狗,未见狗主人,为防狗丢失,张三将小狗抱回家。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是()。

    • A、无因管理
    • B、不当得利
    • C、共同侵权
    • D、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张三是甲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该公司以批发零售钢材为营业范围。李四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张三借款,承诺向甲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张三个人好处费。张三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甲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张三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李四,李四给张三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李四将借款及利息还给甲公司,张三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张三、李四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张三构成高利转贷罪,李四不构成犯罪
    • B、张三构成骗取贷款罪,李四不构成犯罪
    • C、张三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李四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D、张三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李四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

    张大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

    B

    张三将李四由其保管的自行车以李四的名义卖给王五的行为

    C

    张三为一名人,李四便以张三的名义为自己登征婚广告的行为

    D

    王五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行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三项:①管理他人事务;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③无法律上的原因。
    AD两项,李四和王五的行为都是在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基于为他人利益的意思,而管理他人事务,属于无因管理
    B项,张三未经李四的授权以李四的名义处分其财产,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项,张三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第23题:

    多选题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限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2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B

    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C

    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D

    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考查有服务期约定的劳动合同的解除。A选项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故不属于违约行为,A选项正确当选。B选项的情形没有区分兼职的情形,一概而论,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属于违约行为,故C正确当选。D选项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D选项正确当选。

  • 第24题:

    单选题
    张三是华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张三对外欠债10万元,该公司遂为张三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担保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决议

    B

    该担保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议

    C

    该担保事项违反公司法规定

    D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