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提前履行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债权人对提前履行均有拒绝权B.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C.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D.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无条件的提前履行权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提前履行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人对提前履行均有拒绝权

B.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C.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D.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无条件的提前履行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债务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几乎都主张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债务,因此对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然而提前履行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仍然给予其特殊的对待措施,我国《合同法》第71条对提前履行做出了相关规定,确立了提前履行之规则,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由于提前履行通常被视为不适当履行,所以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的提前履行拒绝权。提前履行拒绝权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请求的否认并有权拒绝接收其给付的行为。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权。虽然债权人拒绝提前履行权原则上法律许可存在,但为了维护合同的均衡机制,同时照顾到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提前履行都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更何况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有时可以为债权人带来期限利益,所以法律同时规定了债务人有条件的提前履行权,即如果提前履行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从法理的角度看,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种额外费用是否属于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未明确。从法律不加区别的规定看,应当不具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性质。因此,正确答案是B。

更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50吨面粉,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磨面机器一套。至合同履行期,甲公司不愿履行合同,提出双方相互抵销,乙公司不同意抵销。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双方债权债务( )。

    A.可以抵销

    B.混同

    C.不可以抵销

    D.等价部分抵销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 )。

    A.解除合同

    B.暂停履行合同

    C.等待乙公司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

    D.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3题:

    甲公司欲卖给乙公司一批货物,向乙发出要约书,乙公司接受了甲的报价,并传真就该合同其他主要条款提出意见,甲公司完全接受。双方根据协商内容制定合同书,盖章后交给乙公司,同时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接受了履行,但因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差,合同书迟迟未签。那么( )。

    A.合同须自乙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合同自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成立

    C.合同自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报价时成立

    D.合同以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合同应在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时生效。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家具,现履行期尚 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家具 无法制造,并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若甲公司解除 合同,则:( )
    A.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合同解除
    B.解除合同的通知应经乙公司同意时合同解除
    C.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预期违约问题。依《合同法》第 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08条的规定,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 的,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 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受损失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 失,并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有偿向乙公司供应原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B、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时供货,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 C、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 D、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6日先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之后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付款。因为甲公司仓库存储空间不足,其于2006年5月9日便向乙公司提出提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经乙公司同意的,甲公司可以提前履行
    • B、甲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其履行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6月6日
    • C、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前履行
    • D、如果不损害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是可以提前履行的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交货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争议,依合同法规定()。
    A

    在甲公司所在地履行

    B

    在合同签订地履行

    C

    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D

    可随意履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地。诸如合同的履行地点、履行时间问题,我们首先应该看题目中有没有约定或后来达成约定,再看交易习惯,也可以适用《合同法》62条。
    《合同法》第62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第9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立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  (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题中,甲公司于7月22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②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为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题中,甲公司支付的5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10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桌椅。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若迟延交货,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由于乙公司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桌椅仍然没有交到甲公司,不过甲公司一时也用不着这些桌椅。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B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C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D

    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50吨面粉,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磨面机器一套。至合同履行期,甲公司不愿履行合同,提出双方相互抵销,乙公司不同意抵销。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双方债权债务(  )。[2005年真题]
    A

    可以抵销

    B

    混同

    C

    不可以抵销

    D

    等价部分抵销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本题中面粉和磨面机器种类、品质显然不同,甲乙未协商一致,不能抵销。

  • 第13题:

    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 )。

    A.解除合同

    B.终止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昌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1)乙厂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或;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无力付款:或;无法履行合同;或:无力偿还贷款],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分)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后应承担通知义务[或:通知甲公司;或:负有举证责任]. (1分)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 
    [或:合理期限内仍无力偿还;或:未改善财务状况] (1分)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乙厂可解除合同。 (1分)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时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分)

  • 第15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

    A: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约定解除权,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中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C选项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当选。D选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这种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D选项不当选。

  • 第16题:

    (2013年)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
      (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确告知乙公司不能在7月31日履行买卖合同,属于预期违约的情形,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回答: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为理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定金为5万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10万元,定金不能弥补乙公司的损失,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并处。

  • 第17题:

    甲公司想购买一批机器用于工厂的生产,但是这些机器价格昂贵,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购买机器,乙公司购进该批机器,甲公司每月支付租金10万元给乙公司。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租赁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要式合同
    C.乙公司应按照甲公司的选择购买机器
    D.甲.乙公司和机器出卖人可以约定,机器的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甲公司行使索赔的权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形式、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 第18题:

    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在合同订立之后,乙公司很快便搬迁了。甲公司欲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却无法联系到乙公司。乙公司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 A、适当履行原则
    • B、实际履行原则
    • C、协作履行原则
    • D、经济合理原则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交货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争议,依合同法规定()。

    • A、在甲公司所在地履行
    • B、在合同签订地履行
    • C、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 D、可随意履行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多选题
    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  )。[2006年真题]
    A

    解除合同

    B

    终止履行合同

    C

    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

    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甲公司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提前履行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债权人对提前履行均有拒绝权

    B

    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C

    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D

    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无条件的提前履行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可知,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有条件的提前履行权,即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从法理的角度看,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种额外费用是由于债务人的过错而导致的,理应由债务人承担,不属于违约责任。

  • 第22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7月20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哪一项?(  )
    A

    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

    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

    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
    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
    C项,《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D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公司想购买一批机器用于工厂的生产,但是这些机器价格昂贵,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购买机器,乙公司购进该批机器,甲公司每月支付租金10万元给乙公司。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租赁合同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要式合同

    C

    乙公司应按照甲公司的选择购买机器

    D

    机器的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承租人可以行使索赔的权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