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题目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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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山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山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是( )。

    A.争议山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山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3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行政诉讼法》第19条。

  • 第4题:

    某市甲、 乙两村长期就该市某水库下游库区土地权属发生争议, 各不相让。 甲、 乙两村向市政府申请裁决, 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 乙村不服, 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确认争议土地属于乙村所有。 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 行政诉讼法》 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20 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 本题是不动产案件, 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ACD 项错误, B 项正确。

  • 第5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C、法院应单独立案
    D、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C.D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

  • 第6题:

    华西村不服甲县政府就某块荒地颁发给大寨村的土地所有权证,向位于乙区的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决定维持。华西村仍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无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复议维持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本题中,复议机关市政府决定维持,故甲县政府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关于本案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是专属管辖规定。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故本案属于不动产行政案件,只能由荒地所在地法院管辖。关于本案级别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转、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本案由荒地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即市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B、D项。

  • 第7题:

    甲村与乙村因对两村分界处的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争议土地为甲村所有,并责令乙村限期清除争议土地上的青苗。乙村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维持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决定。乙村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村必须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复议期间,乙村经复议机构允许撤回复议申请,则之后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C.本案的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
    D.甲村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起诉的程序条件。对涉及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撤回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允许,行政复议终止,则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B错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政府为被告,管辖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所以选项C错误。

  • 第8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A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和乙因为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遂提请行政机关裁决,裁决土地使用权为甲所有,那么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
    A

    只能是甲

    B

    只能是乙

    C

    可以是甲或乙

    D

    只能是村集体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确定。本案中,甲和乙因为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如不服行政机关的裁决,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村集体与行政裁决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

    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C

    法院应单独立案

    D

    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行诉解释》第1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CD两项,《行诉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本案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因此不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 第13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串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A.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是对于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

  • 第15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CD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 第16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C,D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29、32、47、62条。A错误,B、C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 第17题:

    华西村不服甲县政府就某块荒地颁发给大寨村的土地所有权证,向位于乙区的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决定撤销颁发给大寨村的土地所有权证。大寨村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无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本题中,复议机关市政府决定撤销,构成“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故市政府为被告。关于本案地域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故本案属于不动产行政案件,只能由荒地所在地(即甲县)法院管辖。关于本案级别管辖,设区的市政府为被告的,由中级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本案由甲县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即市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B、D项。

  • 第18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用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9条。

  • 第19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市人民法院
    •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C、甲村所在县人民法院
    • D、乙村所在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和乙因为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遂提请行政机关裁决,裁决土地使用权为甲所有,那么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

    • A、只能是甲
    • B、只能是乙
    • C、可以是甲或乙
    • D、只能是村集体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土地属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了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有管辖权的是(  )。
    A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

    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乙两村的纠纷是因土地所有权归属而引起的,甲村提起诉讼也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归属即不动产的问题,故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两村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

    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

    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

    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条途径,我国对二者关系的处理采取的是以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以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复议前置为例外的制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适用于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本题中,省林业局的行为系行政裁决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因此甲村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07年真题]
    A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就级别管辖而言,《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被告应当是复议机关,即省政府。同时,《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管辖法院必须是中级法院。就专属管辖而言,《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为争议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结合级别管辖,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