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临终前立下遗嘱,自己死后的全部遗产由儿子乙、女儿丙和同学丁平分。乙、丁知道该遗嘱后,均口头明确表示放弃接受该部分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乙以口头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故该放弃继承的表示无效 B.若乙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继承甲的遗产,对其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C.若丁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取得甲的遗产,对其反悔,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承认 D.若在遗产处理后,乙反悔放弃继承,对乙的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题目
甲临终前立下遗嘱,自己死后的全部遗产由儿子乙、女儿丙和同学丁平分。乙、丁知道该遗嘱后,均口头明确表示放弃接受该部分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乙以口头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故该放弃继承的表示无效
B.若乙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继承甲的遗产,对其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C.若丁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取得甲的遗产,对其反悔,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承认
D.若在遗产处理后,乙反悔放弃继承,对乙的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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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A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兰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嚼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

  • 第2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是否接受继承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 第3题:

    甲临终前立下遗嘱,自己死后的全部遗产由儿子乙、女儿丙和同学丁平分。乙、丁知道该遗嘱后,均口头明确表示放弃接受该部分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乙以口头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故该放弃继承的表示无效
    B.若乙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继承甲的遗产,对其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C.若丁在遗产处理前反悔,要求取得甲的遗产,对其反悔,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承认
    D.若在遗产处理后,乙反悔放弃继承,对乙的反悔不应予以承认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和受遗赠的放弃及反悔。《继承法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以口头形式放弃继承并不一律无效,故A选项错误。《继承法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故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受遗赠人对受遗赠的放弃不能反悔,故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4题:

    下列遗嘱有效的是:

    A.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
    B.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
    C.丙写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照顾其多年的保姆,但未签名
    D. 丁遭遇车祸,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交警在场证明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
    第二步,《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丁于危机情况下在两名交警的见证下的口头遗嘱有效。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5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答案:C
    解析:
    甲的遗嘱不存在无效事由,A项错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项错误。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故D项错误。.对于保管行为,保管物意外灭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故本题选C。

  • 第6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房屋和存款等资产,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但到遗产分配时,乙与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均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C.乙应视为接受遗产.丙应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D.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答案:B
    解析:
    题中甲生前立下的遗嘱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题目中乙是法定继承人,丙是遗嘱继承人,两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因此都应视为接受遗产。故选B。

  • 第7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仅其中的一半是遗产。(2)选项BD:丁可根据甲的遗嘱继承甲的全部个人财产,乙和丙无权继承。

  • 第8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遗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乙的儿子丙该用何种方式继承该遗产()。

    • A、法定继承
    • B、代位继承
    • C、转继承
    • D、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遗赠失效
    •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 C、该遗赠不生效
    •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 B、丙 
    • C、丁 
    • D、乙、丙、丁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甲有一子乙、一女丙,2010年5月甲立有一自书遗嘱:全部遗产由乙继承。2011年1月乙死亡,有儿子丁。2011年4月甲死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该遗嘱无效

    B

    该遗嘱失效,按法定继承处理

    C

    丁享有代位继承权

    D

    丁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E

    甲的遗产由丙和丁平均继承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口头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小女儿戊,在场的两名护士可以见证。后甲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2015年甲立的第一份公证遗嘱无效

    B

    2016年甲立的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

    C

    丁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D

    戊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在2015年和2016年所立的两份公证遗嘱均有效,以第二份公证遗嘱为准。
    CD两项,《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2017年甲所立的自书遗嘱和2018年所立的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2016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最终应由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 第13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

    A.乙

    B.丙

    C.丁

    D.丙和丁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甲因得知自己重病,不久于人世,故拟定书面遗嘱,将所有存款留给其学生乙,剩余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甲的法定继承人丙该遗嘱后未表态,乙得知该遗嘱后表明自己需要考虑一段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丙在知道该遗嘱两个月内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丙放弃继承
    B.若乙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乙接受遗赠
    C.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D.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选项AB错误。《继承法》第27条规定,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为ABC。

  • 第16题:

    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

    A:乙
    B:丙
    C:丁
    D:丙和丁

    答案:B
    解析:
    【考点】著作人身权【详解】《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据此,只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才能行使发表权。本题中,乙和丁均非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因此乙和丁不能行使发表权,故选项ACD错误。丙为甲的继承人,根据前述规定,丙可以行使发表权,故选项B正确。

  • 第17题: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口头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小女儿戊,在场的两名护士可以见证。后甲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15年甲立的第一份公证遗嘱无效

    B.2016年甲立的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

    C.丁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D.戊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的形式。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 42 条的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在 2015 年和 2016 年所立的两份公证遗嘱均有效,只是以第二份公证遗嘱为准。故 A 项错误,不当选;B 项正确,当选。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 20 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2017 年甲所立的自书遗嘱和 2018 年所立的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 2016 年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最终应由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故C 项正确,当选;D 项错误, 不当选。

  • 第18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为了感谢乙,甲自书遗嘱指定由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后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不久,甲病危,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假设上述三份遗嘱均满足有效要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处理应以自书遗嘱为主
    B.遗产处理以公证遗嘱为准
    C.遗产处理应以口头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按法定承担程序处理遗产

    答案:B
    解析: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第19题:

    甲有乙、丙、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但没有见证人在场。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抢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其内容是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能成为甲的遗产继承人的是(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1)选项A: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该自书遗嘱有效。(2)选项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没有见证人在场,该代书遗嘱无效。(3)选项C: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虽然有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但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该口头遗嘱无效。

  • 第20题:

    甲妻病故,二人育有一子乙常年旅居国外,相聚甚少。甲年老体弱,就与邻居丙约定:甲生前由丙照顾,死后财产全部归丙。丙因此悉心照顾甲。后甲又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财产全部由身居国外的儿子乙继承。甲死后,乙丙就甲的遗产发生争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遗产应由乙继承
    • B、甲的遗产应由丙继承
    • C、甲的遗嘱应予撤销
    • D、协议部分无效,乙和丙应平分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遗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乙的儿子丙该用何种方式继承该遗产()。
    A

    法定继承

    B

    代位继承

    C

    转继承

    D

    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2014年真题]
    A

    B

    C

    D

    乙、丙、丁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B项,《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请律师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丙不享有继承权。
    C项,《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在危急情况消除后,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未以书面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丁不享有继承权。唯有第一份遗嘱有效,故乙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第24题:

    多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经查证,遗嘱中所称的房屋是甲生前借用朋友戊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丙在知道遗嘱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遗嘱

    C

    乙继承房屋后,戊无权要求返还

    D

    如果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C两项,《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房屋为戊所有,处理该房屋的部分遗嘱无效,戊有权要求被继承人返还。
    B项,《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D项,《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乙是无偿保管古画,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无重大过失,所以丁无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