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某投资者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根据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发出了不同待遇的要约
B.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后,公告了其收购要约
C.确定了收购期限为90天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基于资金短缺撤销了收购要约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第8题: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第9题:
Ⅰ、Ⅱ
Ⅲ、Ⅴ
Ⅰ、Ⅳ、Ⅴ
Ⅱ、Ⅲ、Ⅳ
Ⅲ、Ⅳ、Ⅴ
第10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45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投资者只能采取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法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11题: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
第12题:
根据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发出了不同的待遇的要约
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证监会没有表述异议,公告了其收购要约
确定了收购期限为90天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基于资金短缺撤销了收购要约
第13题:
某自然人金某作为收购人对一个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l.5亿人民币,向社会公众发行)进行收购。于2006年1月20日持有该公司股份的30%,还将继续进行收购行为,向所有股东发出了还将收购50%的收购要约,金某于2006年3月7日持有该上市公司75%的股份,则以下说法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有()。
A.金某的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B.若公司的股东向金某发出承诺,累计卖与他60%的股份,则这些承诺无效
C.若收购期限为30天,则该上市公司应于2006年3月7日终止上市交易
D.如金某最终持有该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则该上市公司的存在形态仍可能为公司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时,继续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第19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20题:
Ⅱ、Ⅳ
Ⅱ、Ⅲ、Ⅳ
Ⅱ、Ⅴ
Ⅰ
Ⅰ、Ⅳ、Ⅴ
第21题:
Ⅰ、Ⅱ
Ⅱ、Ⅲ、Ⅴ
Ⅰ、Ⅳ、Ⅴ
Ⅰ、Ⅲ、Ⅳ、Ⅴ
Ⅱ、Ⅲ、Ⅳ、Ⅴ
第22题:
Ⅰ
Ⅳ
Ⅰ、Ⅱ
Ⅲ、Ⅳ
Ⅳ、Ⅴ
第23题: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仍有权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应以要约方式进行,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必须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可以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