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题目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从内容看,构成法的基本因素或元素,即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其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统称为法律规范。法学学说并非法律规范,故A项错。非正式解释,也称为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或者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学者对法律无正式的解释权,故B项对。
除了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援引法学学说外,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可以援引法学学说,故C项错。
法学,是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它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故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D项对。
更多“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
    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

    答案:A,B,C
    解析:
    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都属于守法行为。王某申请信息公开是行使知情权,故A项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行为人遵守法律。故B项正确。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王某起诉环保局,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故应属于社会监督,C项正确。
    绝对权,即对世权,绝对权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或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诉权针对的义务人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故D项错误。

  • 第2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A错误,谭某应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即向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应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B正确,法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以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而非实行一审终审。

  • 第3题:

    某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败诉,法院判定应该由被告交付诉讼费3000元,但是制作判决文书之时却忘记将这一判决写入判决书之内。此时你认为法院对此正确的补救办法是:

    A:裁定撤销原判决,重新作出正确的新判决
    B:直接补写在判决书中,将新的判决书重新送达并说明情况
    C:作出裁定补正这个错误
    D:作出决定补正这个错误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民诉意见》第16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可见本案的情况就属于法律文书的笔误,应该作出裁定补正错误,选C。

  • 第4题:

    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
    裁判文书中可以出现宪法条文,以便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对该条体现的原则和精神进行阐述,故A项错误。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是可以写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因此当事人可以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故B项错误。我国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然对裁判文书具有约束力,故C项错误。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文作为依据,宪法条文不得直接作为法院审案的依据,故D项正确。

  • 第5题:

    李某因受贿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提出申诉,法院经过审查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对此,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法院决定重新审判后,应当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B:李某申诉期间和法院决定重新审判后,都应当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C:李某申诉期间和法院决定重新审判后,都不应当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D:李某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法院决定重新审判后,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法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终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本题中,选项C的干扰性极强,考生应注意甄别。

  • 第6题:

    共用题干

    韩某向小屯街道办事处申办生育证。该街道办逾期未作答复。韩某向某区法院起诉。某区法院判决责令被告答复,被告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被告仍不答复,韩某申请法院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屯街道办事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是本案被告
    B:法院在判决书中应当指定被告给予答复的期限
    C:韩某应当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D: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向区监察局提出司法建议

    答案:B,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3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对下级初审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只能由法律、法规进行,规章无权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属于规章,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故B项正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既然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那么C、D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6项,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该法第77条第1款,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综合言之,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也可以判决变更。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加重对华某的处罚,且法院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故A、B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但A项并不违反该款规定,因为起诉人是受害人李某等人。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处罚春晖旅行社,实质是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即意味着被告确实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C项应选。《行诉法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某县旅游局对春晖旅行社未作处罚,故排除D项。


    本案被告是县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综上,在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情形下,即使该决定被诉,该决定也不停止执行,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行诉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即新法第71条)规定的限制。"本题中,法院是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故县政府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强拆决定基本相同的强拆决定。据此,C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D项正确。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于确定期限的除外。”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根据该条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字眼,C项错误。对小屯街道办事处具有监察职责的是县监察局,故根据该条第4项规定,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据此,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罚款,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某县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其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是违法的。《行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据此,B、C项正确,A、D项错误。

  • 第7题:

    某法院审理了黄某强奸案,但并未当庭判决。后黄某在等待判决过程中意外死亡。而此时法院已经根据庭审过程得出黄某无罪的结论。对此,法院应终止审理。()


    答案:错
    解析: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题中法院已经得出黄某无罪的结论,不应终止审理。

  • 第8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仲裁员?()

    • A、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7年的人
    • B、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审判员
    • C、某高校的法律系教授
    • D、法学硕士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王某系某公司副经理,下列有关王某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王某不得兼任法官
    • B、王某不得兼任检察官
    • C、王某不得兼任律师
    • D、王某可以兼任法学教授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不定项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

    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

    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

    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处于争议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
    B项,根据《民诉解释》第392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再审申请。
    CD两项,因为孙某不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当事人,其无资格代替刘某提出诉讼,也自然不构成反诉,因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 第13题:

    对于法院的裁判,当事人针对下列哪些选项不可以提起上诉:

    A、王小毛起诉小明返还借款300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
    B、王某向A县法院起诉赵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赵某已死亡,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C、甲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把11.1万写成111万,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判决
    D、杨某诉王某买卖纠纷一案,王某对法院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之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不得上诉。A选项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可见,B、D可以上诉,C项不得上诉。

  • 第14题: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同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中级法院再审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C:中级法院应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D:中级法院应适用一审程序再审该案

    答案:C,D
    解析:
    【考点】再审的程序【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判决,A、B两项说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C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生效判决由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中级法院作出,故应当由该中级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本案,D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15题:

    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法院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是正确的
    B.法院缺席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
    C.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D.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答案:A
    解析:
    关于简易程序的送达,主要知识点在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易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书。但用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此处司法解释的规定体现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这一规定精神。据此,总结该司法解释的要点如下:(1)原则上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文书;(2)用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是允许的,但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收到的,不允许缺席判决;(3)不允许用简便方式送达裁判文书。据此,本案中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正确,但未经林某确认而缺席判决的做法错误。同时用传真方式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故A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简易程序中不允许公告送达,故D选项中法院用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补充一点,由于简易程序不允许公告送达,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此时可以认定没有明确被告,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关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文书应当适用裁定书,即法院应当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二是审限的计算,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后,普通程序的审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计算。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16题: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
    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正确,守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选项B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选项C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选项D错误,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诉权属于相对权利。

  • 第17题:

    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盗窃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张某有期徒刑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判决过重,提起上诉,张某、王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 认为对李某的判决畸轻而提出抗诉,有关此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二审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 二审法院只针对李某判决是否适当进行审理,而无须对王某、张某的量刑予以审查
    D. 二审法院不得加重李某的刑罚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二审程序
    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 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 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见,A错误。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 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 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査,不受上诉或 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 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 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适用于 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于抗诉的情形等,D错误。本题选不正确的,故应选ACD。

  • 第18题:

    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盗窃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张某有期徒刑6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判决过重,提起上诉,张某、王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 认为对李某的判决畸轻而提出抗诉,有关此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二审法院只针对李某判决是否适当进行审理,而无须对王某、张某的量刑予以审查
    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李某的刑罚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见,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一并处理。”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査原则,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于抗诉的情形等,D错误。本题选不正确的,故应选 ACD。

  • 第19题:

    有资格成为仲裁员的是()

    • A、某法学院的法学教授
    • B、某法院的助理审判员,担任这一职务10年
    • C、某律师,从事律师职业9年
    • D、某从事法律研究工作的副研究员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予以执行,王某不服行政诉讼。在一审期间,公安机关将处罚改为罚款500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王某同意新行为并申请撤诉,经法院准许撤诉,诉讼结束
    • B、如果王某不撤诉也不起诉新处罚,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如果法院认为原处罚违法,应当判决撤销
    • C、如果王某撤诉并起诉新的处罚行为,法院应审理新处罚行为并作出判决
    • D、如果王某不撤诉又起诉了新的处罚行为,法院应对两个处罚行为都进行审理并分别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
    • B、须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
    • 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
    • D、叶某可以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须对他重新收押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

    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

    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

    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ACD三项,最高法院的规定意味着法院裁判案件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即依据宪法作出裁判。但并不是说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因为宪法条文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引用,阐述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更不是说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因为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裁判文书当然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B项,该规定是针对法院裁判的规范,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能直接适用宪法作为判案的依据,效力不及于当事人。

  • 第23题:

    多选题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

    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

    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

    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学学说非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当然不属于法律原则。
    B项,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学说解释一般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属于非正式解释
    CD两项,法学学说作为一种学理上的分析与论证,在法律适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制宣传以及法律发展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上,法学学说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相应的,我国法律法规也并未对案件中法学学说的援引作出禁止性规定。

  • 第24题:

    多选题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

    B

    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C

    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D

    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也包括积极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王某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属于积极的守法行为
    B项,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和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院判决对环保局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判决环保局败诉是对环保局违法行为的制裁,体现的是强制作用,即通过制裁手段强制其遵守法律。
    C项,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是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
    D项,王某的诉权是相对权利,因为义务主体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