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地方税务局知悉后即做出决定,于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地税局不予调查,也拒不采纳于某的意见,坚持要求于某纳税。
问题:
1.在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于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3.如果复议审查认定于某与厂方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做何处理?
4.如果经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对决定内容并无改变,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5.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而要求由厂方缴纳税款,厂方与于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6.如果县地税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充分证据证明于某与厂方并不是委托代理关系而维持其所做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考点]行政复议程序[答案及解析]1.不能。因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应以市地税局或县政府为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可以做出如下处理:(1)确认县地税局的决定违法;(2)撤销县地税局的纳税决定,或直接变更纳税局的纳税决定;(3)责令县地税局重新作出决定。
4.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5.厂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于某为诉讼第三人。
6.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5题:
第6题:
石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杨某,持匕首对其进行威胁,欲实施强奸。杨某奋力搏斗,并抢得匕首。李见匕首被夺,即不敢靠近,但仍挡住杨某去路,双方僵持很久,杨某趁石某弯腰之机,突然持匕首戳向石的胸部,致其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7题:
职工杨某2010年试用期满,单位为其建立了企业年金,杨某按规定缴纳了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在代扣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遭到抵制,杨某认为,他缴纳了企业年金,就不应该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请问:杨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8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第9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第10题:
县税务局
县人民政府
上一级税务机关
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11题:
杨甲和杨乙
杨甲、杨乙和杨丙
杨甲、杨乙、陈某
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高某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棉花,振兴服装厂给高某提供了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高某在当地收购棉花后没有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国家税务局知道情况后即作出决定,要求高某缴纳税款6000余元。高某认为自己是接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这6000余元的税款应当由振兴服装厂缴纳。县国税局没有采纳高某的意见,坚持要求高某纳税,并责令其限期缴纳。
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高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高某提起复议申请,应该由哪个机关作为复议机关?
3.对该案件复议机关能否进行调解?为什么?
4.如果经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对决定内容并无改变的,高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5.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高某对其不作为行为不服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6.在诉讼期间,超过了县国税局规定的缴纳期限后,县国税局从高某的存款中强制扣缴税款,县国税局的做法是否正确?哪些情形下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参考答案】
1.不能。因为该行政行为是要求高某履行纳税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后,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提起行政诉讼,属于复议前置。高某要想得到救济就要先经复议以后才能提起诉讼。
2.以市国税局为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国税机关属于垂直领导机关,这样复议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市国税局。
3.不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缴纳税款的数额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属于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进行调解。
4.应以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5.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应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高某是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不服,故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6.做法正确。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县国税局有强制执行权,本案并不存在停止执行的情形,故县国税局的做法正确。
第16题:
第17题: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18题:
杨某于2007年1月注册了二级建造师,其信用档案包括()
第19题:
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咬伤,实际损失4000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的有:()
第20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第21题:
杨某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肖某和欧某发现,认定其系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流动经营,不当场处罚以后难以找到他,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杨某辩解说家里有营业执照,肖某和欧某认为杨某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听杨某陈述和辩解。对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22题:
崔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杨某的行为构成卖淫的违法行为
孙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
对于崔某、杨某、孙某均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23题:
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