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题目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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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称为“亚洲四小龙”的是()。

    A、韩国日本香港新加坡

    B、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

    C、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

    D、韩国台湾新加坡菲律宾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阮某和李某的经常居所均在中国上海,故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 第3题:

    德国施耐公司与中国达美公司在北京共同登记了康维有限责任公司,后施耐公司以确认其在康维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内地某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康维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施耐公司股东权利的确认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因为康维公司在中国登记
    B.施耐公司股东权利的确认可以适用香港法律,因为香港是康维公司的主营业地
    C.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D.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AB正确。CD错误。股东权利义务事项的法律适用,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也不允许当事人选法。

  • 第4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国籍的确定及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AB项,对于法人的国籍,《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可见,我国以法人的注册登记国为其国籍国,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对于法人的能力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故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即香港地区法,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即新加坡法,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5题:

    韩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韩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韩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韩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B.均应适用中国法
    C.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
    D.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韩国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可见,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适用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但只能选择适用法院地法,本题中,法院地在中国,故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该条,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本题中,商标在中韩两国注册,被请求保护地分别为中国和韩国,D项正确。从上述分析可见,本题在不同情形下适用的法律不同,并非一律适用中国法,B项错误。

  • 第6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通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该公司在新加坡注册,应为新加坡国籍。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因此,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地区法律或者新加坡法。

  • 第7题:

    在亚洲国家和地区中,以下哪一项是中国的第一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

    • A、韩国
    • B、中国香港
    • C、日本
    • D、新加坡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 
    • B、甲国法 
    • C、乙国法 
    • D、丙国法

    正确答案:D

  • 第9题:

    英国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韩国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
    • 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
    • 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
    • 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红筹股是指在香港上市的中资概念股,作为红筹股的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 A、注册地和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 B、注册地在此国境外,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 C、注册地在中国大陆,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 D、注册地在中国香港,上市地在此国大陆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韩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韩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韩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韩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B

    均应适用中国法

    C

    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

    D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韩国法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据此,对于商标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该被请求保护地包括中国和韩国;双方也可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即中国法。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中国法 

    B

    甲国法 

    C

    乙国法 

    D

    丙国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率从高至低的排列顺序,正确的为( )。

    A.中国香港、日本、欧盟、韩国

    B.新加坡、中国台湾、美国、日本

    C.欧盟、新加坡、韩国、美国

    D.日本、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台湾


    正确答案:D
    D  [解析]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率为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与合同外商直接投资额之比,可推算出D项排列顺序正确。

  • 第14题: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阮某和李某的经常居所均在中国上海,故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 第15题:

    Alfred公司因与中国某公司的纠纷被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该公司所有人为法国人让埃,该公司的注册地为英国,而其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有关案件在中国某法院涉诉。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Alfred公司的国籍为公司所有人的国籍
    B.Alfred公司拥有法国与英国双重国籍
    C.Alfred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Alfred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英国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同时考查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法律规定以及关于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依据《公司法》第2条与第191条,我国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确定公司的国籍。本题公司在英国注册登记,故其国籍为英国,AB错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地区,登记地在英国,故其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法或英国法,C错,D对。

  • 第16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国籍的确定及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AB项,对于法人的国籍,《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可见,我国以法人的注册登记国为其国籍国,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对于法人的能力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故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即香港地区法,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即新加坡法,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7题:

    甲国公民阿什拉被乙国沙特尔公司雇佣,沙特尔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阿什拉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等进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后阿什拉因与沙特尔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本案在中国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因阿什拉是甲国人,应适用甲国法
    C.因沙特尔公司是乙国公司,应适用乙国法
    D.因沙特尔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丙国,应适用丙国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本题劳动者阿什拉工作的内容为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等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地难以确定,依该法第43条的规定,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即丙国法律。只有D正确。

  • 第18题:

    某客户想购买H股,H股是()。

    A:公司在香港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B:公司在内地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C:公司在海外任意国家或地区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D:公司在香港注册,在香港以外的交易所上市的

    答案:B
    解析:

  • 第19题:

    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行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
    • 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
    • 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
    • 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亚洲四小龙”是指:()

    • A、新加坡,韩国,中国的台湾,马来西亚
    • B、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的台湾
    • C、韩国,新加坡,中国的台湾,泰国
    • D、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上海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新加坡华明贸易公司签约出口各种型号男式衬衫500打,货物由上海装船途经中国香港运往新加坡。在签订合同时,上海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悉知新加坡华明贸易公司还需将该批货物运至巴西。据此,该批货物出口时,下列报关单的有关栏目填报正确的是

    • A、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新加坡”
    • B、运抵国(地区)为“中国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新加坡”
    • C、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巴西”
    • D、运抵国(地区)为“中国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巴西”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红筹股是指在香港上市的中资概念股,作为红筹股的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A

    注册地和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B

    注册地在此国境外,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C

    注册地在中国大陆,上市地在中国香港

    D

    注册地在中国香港,上市地在此国大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亚洲四小龙”是指:()
    A

    新加坡,韩国,中国的台湾,马来西亚

    B

    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的台湾

    C

    韩国,新加坡,中国的台湾,泰国

    D

    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意大利人弗雷多在英国注册了一家公司,而其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有关案件在中国某法院涉诉。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该公司的国籍为公司所有人的国籍

    B

    该公司拥有意大利与英国双重国籍

    C

    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

    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英国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依据《公司法》第6条与第191条的规定,我国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来确定公司的国籍。本题中的公司在英国注册登记,故其国籍为英国国籍
    C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因此,在本题中,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地区,登记地在英国,故其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法或英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