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2014年)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题目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2014年)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根据题意,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因此A、B项表述错误,当选。
C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足以使消费者误认是构成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若不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则不构成混淆行为。C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D项:混淆行为中的消费者,是指一般的社会公众,判断是否足以引起误认应当以一般社会公众的知识、经验为准,而不能以具有丰富经验的消费者的知识、经验为准。D项表述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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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 第2题:

    甲牛奶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知名品牌乙牛奶厂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牛奶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牛奶,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牛奶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参考答案:AB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 第3题: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2014年)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根据题意,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因此A、B项表述错误,当选。
    C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足以使消费者误认是构成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若不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则不构成混淆行为。C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D项:混淆行为中的消费者,是指一般的社会公众,判断是否足以引起误认应当以一般社会公众的知识、经验为准,而不能以具有丰富经验的消费者的知识、经验为准。D项表述错误,当选。

  • 第4题:

    计算题:甲酒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月初,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A型白酒,白酒加工完毕,甲酒厂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A型白酒在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乙酒厂对A型白酒代扣了消费税款。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全部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价格250000元。计算甲酒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2000×0.5+[60000×(1-13%)+(25000+15000)+8×2000×0.5]÷(1-20%)×20%=33050(元)。
    250000×20%+8×2000×0.5=58000(元)。
    因为58000元高于乙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3050元,所以甲酒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58000-33050=24950(元)。

  • 第5题:

    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 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正确答案:D

  • 第6题:

    甲酒厂是四川省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企业,其生产的“太岁康”牌高粱酒在该省市场上颇有知名度。近来,云南省的乙酒厂推出了“状元乐”牌高粱酒,其酒瓶造型和包装与“太岁康”的酒瓶造型和包装几乎一样,但两种酒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太岁康”高粱酒与“状元乐”高粱酒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酒厂对甲酒厂不构成侵权
    • B、因“太岁康”商标仅在四川省内知名,其酒瓶造型和包装又未获得专利,故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 C、因“太岁康”高粱酒和“状元乐”高粱酒的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D、“太岁康”高粱酒和“状元乐”高粱酒的装潢虽然近似,但常喝“太岁康”高粱酒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404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A、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20元/吨
    • B、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50元/吨
    • C、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 D、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单选题
    甲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红头文件,要求本市各级政府机构在公务接待中必须使用本市乙酒厂生产的“醉八仙”系列白酒,并根据有关政府机构的公务接待预算分别下达了一定数量的用酒任务。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B

    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C

    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不违法

    D

    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酒厂将其生产的白酒的酒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由于该酒瓶美丽的外观,甲酒厂生产的白酒销量剧增。乙酒厂见状,仿造了甲酒厂的酒瓶,并在酒瓶上标注了甲酒厂的专利号。乙酒厂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属于合法的商业行为

    B

    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C

    构成了冒充专利行为

    D

    侵犯了甲酒厂的专利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356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B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C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

    D

    甲啤酒厂4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E

    甲啤酒厂4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正确答案: E,A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2年真题]
    A

    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

    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

    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

    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乙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项,甲公司通过发布招聘广告聘用乙公司跳槽而来的数名高管,并无针对乙公司的损害行为,其行为不违法,属于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C项,媒体错误报道乙电器厂产品存在重大瑕疵,甲电器厂并无义务发布公告进行澄清。甲电器厂自始至终并未实施过侵害其他经营者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使消费者需要仔细辨认才可区分,足以构成消费者对该商品的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第12题:

    问答题
    计算题:甲酒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月初,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A型白酒,白酒加工完毕,甲酒厂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A型白酒在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乙酒厂对A型白酒代扣了消费税款。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全部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价格250000元。计算甲酒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2000×0.5+[60000×(1-13%)+(25000+15000)+8×2000×0.5]÷(1-20%)×20%=33050(元)。
    250000×20%+8×2000×0.5=58000(元)。
    因为58000元高于乙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3050元,所以甲酒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58000-33050=249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厂2000年在其生产经营的白酒酒瓶上一直独立地使用其设计的特有包装装潢,大做广告,广为人知。乙厂2005年也在其生产经营的白酒酒瓶上使用类似包装装潢,并于2008年取得了专利权。2009年,甲厂请求工商部门维护其权利。此案中,工商部门认定乙厂没有侵犯甲厂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因为其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已经取得了专利权。这一定性是对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

  • 第14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27~28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2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一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第15题:

    2019年3月,甲酒厂从农民手中收购了小麦150000千克,2.5元/千克,总价37.5万元;所收购的小麦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40000千克,收回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金额8万元,税额1.28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斤)

    A.甲酒厂收回白酒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B.甲酒厂收回白酒后加价销售的,要缴纳消费税
    C.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38万元
    D.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38万元
    E.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1.62万元

    答案:A,B,D,E
    解析:
    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37.5+8+40000×2 ×0.5÷10000)÷(1-20%)×20%+40000×2×0.5÷10000=16.38(万元)
    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20×20%+40000×2×0.5 ÷10000-16.38=11.62(万元)
    【提示】委托加工收回加价销售补税,因为数量不变,只考虑从价部分增加的消费税即可。

  • 第16题: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正确答案:A,B,D

  • 第17题:

    甲为一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豪情”牌白酒。甲将该商标注册后,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商标权的是:()。

    • A、乙白酒生产企业以“豪晴”作为其白酒的商标
    • B、丙将甲生产的“豪情”酒买回后,撕去标签,换上“茅台”商标招待客人
    • C、丁擅自大量制造“豪情”商标的标识
    • D、戊酒厂以“豪情”商标的标志作为其生产的白酒的装潢

    正确答案:A,C,D

  • 第18题:

    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 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多选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5吨自产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125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39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甲酒厂。下列关于甲酒厂当月销售自产啤酒的消费税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A

    该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B

    该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

    C

    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1100元

    D

    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1250元

    E

    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3100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5吨自产白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125元,另收取包装费1130元、包装物押金339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甲酒厂。当月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260元。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则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A

    7835

    B

    8100

    C

    8300

    D

    87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不定项题
    甲为一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豪情”牌白酒。甲将该商标注册后,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商标权的是:()。
    A

    乙白酒生产企业以“豪晴”作为其白酒的商标

    B

    丙将甲生产的“豪情”酒买回后,撕去标签,换上“茅台”商标招待客人

    C

    丁擅自大量制造“豪情”商标的标识

    D

    戊酒厂以“豪情”商标的标志作为其生产的白酒的装潢


    正确答案: D
    解析: 选项B中的行为不属于更换商标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因此不构成侵权。其他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构成侵权当无疑问。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404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20元/吨

    B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50元/吨

    C

    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D

    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合增值税)以上的,属于甲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在3000元阻下的,属于乙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5000+1404÷(1+17%)]÷2=3100(元)>3000(元),销售的该类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该啤酒厂2014年11月应缴纳消费税=2x250=500(元)。

  • 第23题:

    多选题
    甲酒厂将从贸易商手里收购粮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不含税价款50000元,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B型白酒,白酒加工完毕,甲酒厂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乙酒厂的B型白酒市场价格每吨不含税20000元。B型白酒收回后,以72000元的价格(不含税)卖出4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乙酒厂应该按组价代收代缴受托加工的B型白酒应纳消费税

    B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0元

    C

    甲酒厂应纳消费税为18400元

    D

    乙酒厂应缴纳增值税8500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选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B选项,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8×20%+8×2000×0.5=40000(元)。C选项,甲酒厂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D选项,乙酒厂应纳增值税=(35000+15000)×17%=8500(元)。

  • 第24题:

    问答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4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做其他处理(假设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要求:(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如不正确,请做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厂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2)白酒厂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并应代收代缴加工白酒的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100000+50000+3×2000×0.5)÷(1-20%)=19125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91250×20%+3×2000×0.5=412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