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C.应开庭审理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题目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该解释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选项 C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选项 D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更多“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缓)案件时,如果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B、以判决改判

    C、以裁定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或者第二审法院重新审判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同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中级法院再审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C:中级法院应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D:中级法院应适用一审程序再审该案

    答案:C,D
    解析:
    【考点】再审的程序【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判决,A、B两项说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C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生效判决由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中级法院作出,故应当由该中级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本案,D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
    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
    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判决,甲乙两人分别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高院裁定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需要全案上报,全面审查而已,由于乙被判无期徒刑,实行两审终审,判决只有经审判才生效,“即已生效”表达不准确,因此A错误。本案中,甲已上诉至高院,因此无需经过复核阶段,而直接由高院报最高院核准,故8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最高法解释》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据此,C错误,D正确。本题选AD。

  • 第4题:

    (四)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请回答第94—96题。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A.二审应开庭审理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该案,二审应开庭审理,所以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据此可知,该案不具有可以发回重审审判的情形。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 第5题: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执行【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赵某犯绑架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甲省B市监狱执行,犯罪服刑地为B地。赵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于乙省C市犯罪犯抢劫罪,被判无期并经过乙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经过最高院核准死刑后,应当在最初服刑B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故本题选B。

  • 第6题:

    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H省S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S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应当先报请H省高级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B.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S市中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C.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S市中级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后,甲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的,可以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发回重审的程序要求。A.选项,《刑诉解释》第344条第1款第(1)项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本案中,甲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故在上诉、抗诉期满的10日以内,由S市中级法院报请H省高级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故A选项正确。B.选项,《刑诉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而该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内容是:"(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据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发回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故B选项错误。C.选项,《刑诉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S市中级法院是本案一审法院,由其重审应当按照一审程序重新审判,故应当开庭审理,C选项正确。D.选项,由于S市中院是本案一审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S市中院按照一审程序重审,重审后的判决是一审判决,故可以上诉,D选项正确。

  • 第7题:

    张某犯抢劫罪和爆炸罪经中级法院审理后,抢劫罪、爆炸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后,上报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复核张某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最高法院应当将该案的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B、最高法院如果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期间,应当讯问张某,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
    D、最高法院如果认为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答案:A,C,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但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法解释》第351条的规定,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可见,B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系错误答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一款的规定,死刑复核期间,应当讯问被告,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故此,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
    按照《高法解释》第351条的规定,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因此,D表述错误,但符合题意,系正确答案。

  • 第8题:

    多选题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2015年真题]
    A

    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

    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

    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

    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对于中级法院判决的死缓在二审维持原判的,高级法院在二审的裁定书上注明该裁定也是核准死缓的裁定,不再另行复核
    B项,《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高法解释》第356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D项,《高法解释》第353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第9题:

    单选题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

    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

    应开庭审理

    D

    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高法解释》第350条第5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对于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题中,最高法院以“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为由发回高级法院重审,属于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例外情形。
    B项,《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即第二审的合议庭由审判员3人至5组成。
    C项,《高法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最高法院是以“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为由发回高级法院即第二审法院重审的,所以,高级法院重审时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D项,高级法院是第二审法院,最高法院若发回高级法院重审,高级法院将按照第二审重新审理可以直接改判,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 第10题:

    单选题
    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刘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A

    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B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

    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D

    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两项,《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项,本案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仅量刑不当。依据《刑诉解释》349条的规定,不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情形。

  • 第11题:

    多选题
    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直接改判

    B

    发回重新审判

    C

    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

    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第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 第12题:

    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乙市中级法院
    B.甲省高级法院
    C.甲省检察院
    D.最高检察院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中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生效。根据以上界定不难判断乙市中级法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A项错误。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作为上级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B正确。由于本案终审法院是高院,所以同级甲省检察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上级检察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C不正确,选项D正确。本题选BD。

  • 第13题:

    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
    B.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的处理。《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220条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本题中A、B、D项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情况。而对于C项,高级人民法院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 第14题:

    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试试行,段某未上诉。最高法院核准后认为,原判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决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以量刑过重为由发回重审的案件,实际上就是“示意”省高级法院将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的案件,《最高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这里所说的第四项、第五项就是“(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属于(五)的情形,可见,A错误,不选择。省高院是二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重新审理,而二审合议庭的人数依法是3人或者5人,也就是说,可以3人,也可以5人,B选项“应当”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不选择。按照《高法解释》第35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而本案属于直接改判的案件,可以书面审理,而不是“应当开庭”,C错误,不选择。由于省高院是二审法院,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省高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另外,死缓的核准由省高院负责,但对于自己判决的死缓,就不存在核准了,D正确,选择。

  • 第15题:

    (四)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请回答第94—96题。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第16题:

    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9条第2款规定,本题的答案是D。

  • 第17题:

    余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余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

    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
    D: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答案:C
    解析:
    【考点】死刑复核。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4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故C项正确。

  • 第18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上诉不加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所以选项A错误。(2)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所以选项B正确。(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所以选项C错误。(4)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9题:

    单选题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A市中级法院

    B

    B市中级法院

    C

    C市中级法院

    D

    乙省高级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第41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 第20题:

    多选题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2015年真题]
    A

    二审应开庭审理

    B

    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C

    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

    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项,《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因此,对于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检察院是否抗诉,都有义务派员参加
    CD两项,根据《高法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

    B

    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

    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

    D

    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①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②终审的判决和裁定;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据此,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并非意味着判决生效
    B项,《高法解释》第344条第1款第2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以,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的死刑判决,不需复核,应直接报最高院核准
    CD两项,《高法解释》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②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③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④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⑥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