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
(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前述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分所有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2)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要素(三项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
(3)专有权的主导权。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更多“简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6年真题)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解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复合性。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等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既是专有权人又是共同所有人还是管理建筑物的成员权人,此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2)整体性。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4)客体的多元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限于其中的一部分。

  • 第2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

    A.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D.业主对建筑区分内的道路具有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
    A、B、C项都属于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描述,D项只是共有权的部分内容。

  • 第3题:

    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转让其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其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视为一并转让。(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转让其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其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视为一并转让。参见教材P393。

  • 第4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复合性和一体性:复合性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利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表现在:一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二是在同一栋建筑物上,不能既设定区分所有权,又设定一般所有权或一般公有权。
    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表现为:一是区分所有权人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
    3、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由于其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因而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

  • 第5题:

    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6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特殊性;
    (2)建筑为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复合性;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具有多重身份性。

  • 第7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保护


    正确答案: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界定
    2、专有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3、共有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4、管理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 第8题:

    单选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专用所有权、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力 

    B

    业主转让建筑物专有所有权时,对其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C

    在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具有排他性 

    D

    建筑区划内,共有所有权的标的物不得请求分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保护

    正确答案: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界定
    2、专有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3、共有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4、管理权的行使及其规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
    其特征是:
    (1)具有集合性(复合性)。集合性是指建筑物所有权不是对某栋建筑物的单独所有权,而是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形态的结合。
    (2)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三种权利是一个整体,权利人不能对其进行分割行使,不得分别进行转让、抵押、继承和抛弃,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
    (3)其权利主体具有身份上的多样性,权利义务也体现出内容上的复杂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既是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人,也是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人,还是成员权主体。
    (4)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不可以单独转让

    C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并非单纯的财产关系,其中管理关系占相当的比重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也包括共有部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3年真题]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专用所有权、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力

    B

    业主转让建筑物专有所有权时,对其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C

    在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具有排他性

    D

    建筑区划内,共有所有权的标的物不得请求分割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对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三种权利具有不可分离性。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共有部分又不可分离。

  • 第13题:

    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除具有物权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如下特殊性质:
    (1)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谓全面支配,是指对标的物得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支配行为,而不受任何法律外的限制。所有权的全面支配性,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法律特性,也是所有权区别于定限物权的根本标志。
    (2)整体性。整体性又称单一性,是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
    (3)弹力性。弹力性又称归一性,是指所有权内容可自由伸缩。所有权的弹力性,为所有权权能分离和定限物权的发达提供了可能性。(4)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意指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换言之,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所有权。此即传统民法上的“一物不容二主”原则。(5)恒久性。恒久性又称永久存续性,是指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

  • 第14题:

    简答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
    解析: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15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 是指由若干独立单元构成的建筑物为不同业主所有而形成的复合权利,它包括:
    一,每一个独立单元的所有人就该独立单元享有独立的所有权;
    二,对于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有部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整个建筑物的比例享有不可分割的共有部分持分权;
    三,业主共同建立的成员权。

  • 第16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


    正确答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建筑物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用部分的持分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是指建筑物中具有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的部分。它由一定平面的长度与一定立体的厚度构成,与其他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以墙壁、天花板、地板相间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是供区分所有人共用,属于区分所有人共有的部分,分为法定共有部分和约定共有部分。法定共有部分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属于共有的部分。约定共有部分是由区分所有人约定某专有部分成为共有部分。

  • 第17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①复合性
    ②一体性
    ③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
    ④登记的公示性
    ⑤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

  • 第18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错误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 B、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
    • C、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
    •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复合性和一体性:复合性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利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表现在:一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二是在同一栋建筑物上,不能既设定区分所有权,又设定一般所有权或一般公有权。
    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表现为:一是区分所有权人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有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
    3、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由于其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因而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出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

    B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D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多由各区分所有人所成立的自治性管理团体组织来完成

    E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仅对参加业主大会的业主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E,C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①复合性
    ②一体性
    ③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
    ④登记的公示性
    ⑤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10、08年真题)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类新型的物权

    C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包括业主对住宅的专有权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仅指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每一个权利人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构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因此它并不是一类新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