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生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题目
有的学生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这种观点不全面,但是也有例外情况。该观点反映了民法中的债的相对性原理。
(2)债的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对于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第一,主体相对性。即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只对债权人负有义务。第二,内容相对性。即只有债的当事人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第三,责任相对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便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履行的,债务人仍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3)债的相对性只是原则上的,还有例外情况。因此,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代位权、撤销权等都是债的相对性的例外。(4)可见,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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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债的法律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A 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B 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

    C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D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A债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B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

    C债的当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另一方是不特定的

    D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参考答案:C

  • 第3题: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有关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债是特定人请求不特定人为一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B.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C.给付受领权是债权的权能之一
    D.缔约过失之债属于法定之债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债法概述。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 第4题:

    关于特定物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就已存在
    B.对予种类物之债,标的物一经选定,可转化为特定物之债
    C.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灭失,债务人仍不能免除支付标的物的义务
    D.特定物之债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


    答案:A,B
    解析:
    特定物在债发生时不存在,义务人无法履行;特定物灭失,构成履行不能,债务人应当免除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可见,会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

  • 第5题:

    有的学生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该说法反映的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果属于非合同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收养、立遗嘱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从这个角度上看,该说法是正确的。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此外,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属于合同行为:如果在其认知能力范围内,则应当认定为有效;如果超出认知能力范围,则属于效力待定,而不是无效。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错误。
    (4)该题的表述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概认定为无效,因此是不完全正确的。

  • 第6题:

    有的学生说:“无权处分即为无效。”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该说法错误,但有例外。
    (2)该说法反映的是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而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3)一般而言,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而不是无效行为,即此行为在成立之时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有处分权人对其实施的处分行为予以追认,则该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如果有处分权人对其实施的处分行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从这个层面上讲,该说法错误。
    (4)但是也有例外,如果无处分权人处分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因不动产实施登记制度,因此,该行为不必经权利人追认即为无效。此外,对于事实上的处分,如粮食被消费掉,因无法挽回,只能采取替代履行或者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的方法处理。

  • 第7题:

    关于债的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债的主体是指特定的当事人
    C.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D.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8页
    D选项正确说法应为: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 第8题:

    关于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D、债的客体具有相对性

    答案:A
    解析:
    教材P21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选项B错误,债权人债务人身份都是特定的;选项C错误,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选项D错误,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

  • 第9题:

    以下关于债的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
    •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 D、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债具有的特征是()。

    • A、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 B、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
    • C、债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 D、债必须因合法行为才能发生
    • E、债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正确答案:A,B,C,D,E

  • 第11题:

    多选题
    债具有的特征是()。
    A

    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B

    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

    C

    债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D

    债必须因合法行为才能发生

    E

    债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依据是()。
    A

    债的标的物的性质

    B

    债的内容是否特定

    C

    债权人是否特定

    D

    债务人是否特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这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

  • 第13题: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债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B.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

    C.债的当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另一方是不特定的

    D.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关于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是不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C.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

    D.债权是绝对权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关于债的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债的主体是指特定的当事人
    C、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D、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2018新教材P20页
    D选项正确说法应为: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 第16题: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  )。

    A.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C.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
    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有的学生说:“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该说法反映的是先诉抗辩权制度。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一般保证中,如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未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债权人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保证义务的权利。
    (2)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代为履行的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该说法没有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认定保证人在任何情形下都享有先诉抗辩权,因而是错误的。

  • 第18题:

    下列关于债的法律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A.债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B.享有权利的是债务人
    C.负有义务的是债权人
    D.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E.债务人只需向特定的人履行义务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B、C选项表述错误。@##

  • 第19题:

    关于债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真题

    A、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是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D、债的客体具有相对性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选项B错误,债权人债务人身份都是特定的;选项C错误,债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选项D错误,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

  • 第20题:

    下列关于债的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这种特定是由当事人的约定形成的
    B.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应存在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C.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为给付
    D.作为债的客体,给付须合法.确定.妥当.可能
    E.赠与合同属于“非对待给付之债”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要素。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是指特定人(债务人)对其他特定人(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这种特定性是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形成的。债须同时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的三要素,并且债的主体无论是单数还是复数,均须为特定之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依债的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享有和分担情况,可以将债分为两类:一类是双方当事人同互为给付,即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此类债被称为“对待给付之债”;另一类是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此类债被称为“非对待给付之债”。所以选项C错误。

  • 第21题:

    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等特征。

    • A、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B、债是以特定行为(给付)为客体的法律关系
    • C、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 D、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如合同
    • E、债不能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单选题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的特点是 ( )
    A

    双方都不是特定的

    B

    双方都是特定的

    C

    债权人特定,债务人不特定

    D

    债权人不特定,债务人特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有关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债是特定人请求不特定人为一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B

    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C

    债权的权能和物权的权能存在交叉

    D

    缔约过失之债属于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