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题目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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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
    「解析」注意的是,"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在合同法中则被称为"生效条件"

  • 第2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条件可分为不同的种类。按条件的作用,可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解除条件的作用则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按条件的内容,可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以约定事实发生为条件内容的是肯定条件;以约定事实不发生为条件内容的是否定条件。据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C。

  • 第3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正确答案:D

  •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解决某项技术开发中的一个特定技术问题,乙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甲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又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由于双方对此没有约定,该技术成果应( )

    A .属于甲公司

    B. 属于乙公司

    C.由甲公司和乙方公司共有

    D.属于乙公司,但甲公司有权无尝使用


    正确答案:A

    此题考查的技术服务合同的有关内容。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63条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所以说甲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又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些项成果应该属于甲公司,正确答案是A。

  • 第5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双方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的延缓条件

    B.否定的延缓条件

    C.肯定的解除条件

    D.否定的解除条件


    参考答案:A
    解析: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

  • 第6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没有否定字眼,故为肯定条件,既然“终止租赁合同”,所以为解除条件。

  • 第7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给乙公司建筑工程设备,但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题干的表述中不存在否定性的用语,因此不是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的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然到来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是附延缓期限的行为。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之法律效力的产生。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则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即行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

  • 第8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女儿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 B、错误定解除条件
    • C、一般解除条件
    • D、附加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双方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的延缓条件
    • B、否定的延缓条件
    • C、肯定的解除条件
    • D、否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一赠与合同.其中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给予乙5000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消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若甲与其妻离婚,乙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甲

    B.甲和乙约定,若甲交付的货物合乎法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乙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C.甲和乙约定,若甲考上大学,乙则资助其上大学所需的一切费用

    D.甲和乙约定,若当地再下雨,甲将其雨伞借给乙使用


    正确答案:C
    「考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A中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B中的条件是法定条件,未对法律行为作出变更。D项中下雨具有必然性,不属于不确定的事实,实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正确答案:C
    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第16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条件

    B.否定条件

    C.延缓条件

    D.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C
    解析: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甲与乙以“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为条件内容,因此属于肯定条件;甲与乙约定如甲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即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延缓条件。BD是错误的,只有AC为正确答案。

  • 第17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18题:

    (2010年真题)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D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延缓条件就是使法律行为的生效得以延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解除条件就是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失去效力。本题中,甲、乙约定租赁合同的生效以甲的儿子能够去外地工作作为所附条件,属于延缓条件。故只能在B、D项里选择。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积极条件(肯定条件)和消极条件(否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消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样的都属于否定条件。从本题表述情形看,租赁合同所附条件是积极条件,故选D项。

  • 第19题:

    W购买Y房屋,双方约定,若Y到当年12月底拿到新房,就将旧房卖给W。合同中的这一条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C.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D.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答案:A
    解析:
    附条件的合同,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立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合同。题干中“若Y到当年12月底拿到新房”这个条件发生则合同生效,属于生效条件,并且在该条件生效后“就将旧房卖给W”,属于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 第20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女儿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

    肯定解除条件

    B

    错误定解除条件

    C

    一般解除条件

    D

    附加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

    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

    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

    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
    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A

    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

    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

    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