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大型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是出租人,乙公司是承租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甲公司承担
B.甲公司将生产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丙公司的.租赁期内,丙公司不可以取回租赁物
C.需乙公司经两次催告仍不支付租金时,甲公司方可解除租赁合同
D.对租赁物归属不明确的,如果乙公司已经支付的租金超过甲公司购买该生产设备所支付的价款的,乙公司可以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第2题:
(四)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乙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2014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从丙公司购人一台起重机,提供给乙公司使用,租金每月3万元,每月的10日支付,租期1年。2014年10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第7题:
第8题:
向丙支付价金
保证甲对该系统占有和使用
负担该系统的维修
如果需要,协助甲向丙索赔
尊重甲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权
第9题: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履行维修义务
第10题:
租赁合同对丁公司继续有效
乙转让该设备所有权需经甲同意
租赁合同终止前不得转让该设备的所有权
丁无义务保证甲继续使用该设备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1~15题: 甲公司(出租人)与乙公司(承租人)约定购买100辆红旗轿车作为出租车使用,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融资租赁和乙公司指定购买丙公司(出卖人)生产的100辆红旗轿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丙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 )交付标的物。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第14题:
(四)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l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76.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己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第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第三,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履行融资义务,对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因而出租人一般不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四,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正确答案是BC.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