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台成套电子装置采购合同。为按期投产,双方约定分批交货。乙未能如期交付K06电子装置,致使其后各批交付的电子装置不能如期安装、投产。对此,甲公司( )。A、可以解除K06和其后各批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B、只能解除K06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C、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D、解除采购合同应获得乙的同意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台成套电子装置采购合同。为按期投产,双方约定分批交货。乙未能如期交付K06电子装置,致使其后各批交付的电子装置不能如期安装、投产。对此,甲公司( )。

A、可以解除K06和其后各批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B、只能解除K06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C、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D、解除采购合同应获得乙的同意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对于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其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其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台成套电子装置采购合同。为按期投产,双方约定分批交货。乙未能如期交付K06电子装置,致使其后各批交付的电子装置不能如期安装、投产。对此,甲公司(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予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制度。《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D.

  •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甲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日期,那么(  )。

    A.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B.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C.货物交付的期限应依合同的性质来确定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3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4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购其产品线上的2台设备,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了设备的生产厂家(为BIN公司)、规格型号、价款、到货时间、地点以及对乙公司的受托权限和酬金及其支付方式等事宜。随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BIN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然而,交货时BIN公司仅提供了1台与合同约定的质量完全一致的设备M,同时还提供了另1台使用功能、技术参数等与设备M相近、价格比较优惠的设备N。为了如期履行委托合约,乙公司便自作主张将这2台设备一并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但并未就此事向甲方报告和说明。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N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甲公司产品线未能按期正式投产。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 . 甲可以向乙提出索赔要求
    B . 应由BIN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 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
    D . 乙有委托事务报告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自行替换设备,未尽到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和委托事务报告等义务,其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6年版教材P188)

  • 第5题:

    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谁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


    正确答案:此题涉及的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判断本案中该批轮胎的所有权,首先应判断该批轮胎是否发生了交付。在本案中,甲公司是买受人,丙公司是出卖人。轮胎已经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指示交付给了乙公司,故该批轮胎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丙公司自交付后便不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但由于乙公司在接受交付时仅具有甲公司的使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故可认为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完成了交付,故该批轮胎的所有权从丙公司转移至甲公司。

  •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 A、应由乙公司先交付冰箱,甲公司再付款
    • B、应由甲公司先付款,乙公司再交付冰箱
    • C、甲公司在乙公司交付冰箱前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
    • D、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 E、乙公司应在收到货款的同时交货

    正确答案:C,D,E

  • 第7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约定的定金为16万元,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第8题:

    问答题
    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该批轮胎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此题涉及的是交付与风险负担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如上题分析的,该批轮胎实际上已经由丙公司交付给了甲公司,而双方对风险负担又无特别约定,因而该批轮胎在交付之后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至于乙公司,其仅处在使用人或代理人地位,且火灾的发生属意外事件,乙公司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2014.10案42)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制作一批有甲公司标识的公司10周年年庆的礼品。乙公司因生产任务繁重,为保证按期交货,未经甲公司许可私下委托丙公司制作。因丙公司未按期完成制作任务,致使乙公司未能按期向甲公司交付该批礼品。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协议属于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为什么?(2)乙公司是否有权委托丙公司制作礼品?为什么?(3)本案中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在1个月内将甲公司从B市丙公司购买的200吨钢材运回A市交给甲公司,运费为X元,由甲公司先行支付。如果乙公司未能在1个月内将钢材运回A市并交给甲公司,则由乙公司负责赔偿X元给甲公司。合同订立后,甲公司足额交纳了运费,乙公司如期将钢材运回,但却拒绝将这批钢材交付给甲公司,理由是甲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乙公司的一笔债务,要将钢材留置。同时书面通知甲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那笔债务,否则乙公司将拍卖钢材。甲公司不同意,遂提起诉讼。 本案中,乙公司是否有权留置这批钢材?

    正确答案: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依据《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明文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担保法》第82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解释》第109条:“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结合这两条规定可知,留置权的产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债权债务及债权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取得,均基于同一原因事实即同一个合同而发生的,才可成立留置权。本案中,乙公司留置甲公司钢材的合同确实是运输合同,符合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但乙公司据以留置的债权却并非由此运输合同所致,而是另外的合同发生的。在该运输合同中,甲公司已提前付清了运费,满足了乙公司因此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发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前提,因此,乙公司无权留置这批钢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台成套电子装置采购合同。为按期投产,双方约定分批交货。乙未能如期交付K06电子装置,致使其后各批交付的电子装置不能如期安装、投产。对此,甲公司()。
    A

    可以解除K06和其后各批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B

    只能解除K06电子装置的采购合同

    C

    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D

    解除采购合同应获得乙的同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于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其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其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三八妇女节送给妇女们礼品的买卖合同,约定2007年3月5日前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货物若干件。现2007年3月1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重大火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方通知乙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合同不能算违约,合同应正常履行

    B

    甲方感觉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

    甲方通知乙方将推迟1个月交货,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则乙有才彩遏知甲解除合同

    D

    甲方通知乙方只能如期交付60%的货物,则乙不得解除合同

    E

    甲无法交货,则乙有权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其要求甲赔偿损失的权利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14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的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合同中应( )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向丙
    B. 乙向甲
    C. 丙向甲
    D. 丙向乙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甲乙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丙向甲交付2台设备,丙一直未交付,因此应由合同的债务人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5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 应向承租人履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答案:B,D,E
    解析:
    第四版教材P172~173。(二)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
    原E选项有修正。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总是指向同一方主体。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融资合同也不同于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续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二)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担人交付标的物。
    2.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承担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由于出卖人是向承担人交付标的物,则承租人便享有与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的权利,包括出卖人应向承租人履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 第16题:

    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该批轮胎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此题涉及的是交付与风险负担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如上题分析的,该批轮胎实际上已经由丙公司交付给了甲公司,而双方对风险负担又无特别约定,因而该批轮胎在交付之后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至于乙公司,其仅处在使用人或代理人地位,且火灾的发生属意外事件,乙公司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 第17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该合同中应由( )承担违约责任。

    • A、乙向丙
    • B、乙向甲
    • C、丙向甲
    • D、丙向乙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春茶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对合同中茶叶交付的时间约定不明,仅规定甲公司应于2004年交付1000公斤的茶叶。则( )。

    • A、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 B、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 C、茶叶交付的期限应依茶叶的性质来确定
    •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于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2007年真题]
    A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

    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

    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0题:

    问答题
    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谁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

    正确答案: 此题涉及的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判断本案中该批轮胎的所有权,首先应判断该批轮胎是否发生了交付。在本案中,甲公司是买受人,丙公司是出卖人。轮胎已经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指示交付给了乙公司,故该批轮胎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丙公司自交付后便不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但由于乙公司在接受交付时仅具有甲公司的使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故可认为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完成了交付,故该批轮胎的所有权从丙公司转移至甲公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履行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22题:

    单选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该合同中应由( )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向丙

    B

    乙向甲

    C

    丙向甲

    D

    丙向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涉及第三人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农药厂与乙农资公司签订了农药的购销合同,合同对农药的数量、质量、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都作了约定。甲厂如期将农药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却未按时付款。乙公司接收农药后,将农药卖与丙公司,且丙公司也没有按约定向乙付款,致使乙公司无力向甲厂支付农药款,但乙公司又不积极向丙公司催要货款,于是甲厂即向丙岱司催要其所欠乙公司的货款,遭到丙公司的拒绝,甲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甲厂能否要求阿公司偿付货款?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