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真题)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题目
(2009年真题)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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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参考答案:(一)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 第2题:

    下列()需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A.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B.侮辱罪、寻衅滋事罪

    C.扰乱医疗秩序

    D.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E.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医疗机构的


    答案:B

  • 第3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B.寻衅滋事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仍然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因为这些行为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C.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
    D.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动机和起因不同,前者往往事出有因,要满足某种个人的要求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罪名的竞合关系。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仍构成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寻衅滋事罪是基于寻求刺激的动机,无端生事。

  • 第4题: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 B、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逞强好胜和填补精神空虚等目的
    • C、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都需要情节严重
    • D、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 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骚扰破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 第7题:

    下列行为,情节恶劣,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随意殴打他人
    • B、恐吓他人
    • C、追逐、辱骂他人
    • D、拦截、恐吓他人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关于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涉嫌非法经营罪
    • B、涉嫌寻衅滋事罪
    • C、涉嫌侮辱罪
    • D、涉嫌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应以抢劫罪论处

    B

    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

    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

    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成立强迫交易罪。如果强迫交易的价格与正常价格差距过大,侵害的法益就首先是财产权而不是交易秩序。本案中,甲对顾客张某拳打脚踢,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购买商品,构成强迫交易罪。甲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价格落差并不大,仍然是强迫交易罪评价的范畴。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 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骚扰破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B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逞强好胜和填补精神空虚等目的

    C

    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都需要情节严重

    D

    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参见《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

    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

    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

    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C两项,寻衅滋事罪,是指惹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甲为了开辟高速公路出口,组织多人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对象,因此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甲的行为并未影响到交通秩序,不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D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隔离栏属于交通设施,甲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如果危及交通安全可能构成本罪。

  • 第13题: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抢劫罪论处 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正确答案:D
    答案暂无

  • 第14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B.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逞强好胜和填补精神空虚等目的
    C.犯罪行为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都需要情节严重
    D.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ABC均正确。虽然《刑法》第293条未对寻衅滋事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但依据总则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第15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寻衅滋事必须是“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B.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仍应按寻衅滋事罪论处,致人重伤、死亡的,则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C.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如果当场强拿硬要、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抢劫罪
    D.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追逐、拦截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答案:A,B
    解析:
    解析:寻衅滋事必须是“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仍应按寻衅滋事罪论处,致人重伤、死亡的,则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寻衅滋事要求“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当场强拿硬要、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其构成“情节严重”的一部分,因此仍然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如果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拿硬要、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可以构成抢劫罪。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追逐、拦截妇女的,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如果是追逐、拦截妇女并强制猥亵、侮辱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 第16题: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第18题:

    某甲为寻求精神刺激,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应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寻衅滋事行为的情节严重情况
    • B、该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C、对该行为应给予十日以上二十日以下拘留处罚
    • D、该行为是治安违法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乘公交车,因公交车急刹车而撞到同车的乙,乙因甲没有表示歉意而对其进行辱骂,甲借故生事将乙打成轻伤。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 B、甲与乙恋爱分手后对乙怀恨在心,在互联网上辱骂、恐吓乙,乙因气愤和恐慌而精神失常。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 C、甲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消息,称市政府将推行机动车单双号限制通行措施,号召大家到市政府门前抗议,引起上千名群众聚集。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 D、甲酒后无聊,当街拦住一残疾人肆意辱骂,引发数十人围观,附近交通一度中断。该事件被当地电视台曝光,引起社会舆论强烈谴责。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对廖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2002年真题]
    A

    敲诈勒索罪

    B

    故意伤害罪

    C

    组织黑社会罪

    D

    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第21题:

    单选题
    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2014年真题]
    A

    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

    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

    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按照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确应依法从严惩处
    B项,《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见,寻衅滋事罪属于结果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需要“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本题中,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甲的行为属于事出有因不能轻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若甲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后,仍然继续闹事,并严重影响医院医疗秩序的,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项,《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①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③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④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显然医疗场所不属于此处所规定的几类区域、场所,且法院发布禁止令不能影响被告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所以法院不能禁止甲出入医疗机构

  • 第22题:

    判断题
    互联网是虚拟社会,不是现实的公共场所,因此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不宜适用寻衅滋事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

    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

    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甲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死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与乙、丙在公园这一公共场所追逐胡某,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乙、丙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定性的问题。追逐行为是否具有救助义务是该行为是否属于先行行为,构成不作为义务犯罪的义务来源问题。
    C项,乙、丙并不知道甲想杀死胡某的意图,也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因此不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D项,胡某死亡的结果与乙、丙的追逐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二人无须对死亡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