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是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而成的 B.《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对《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 D.《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题目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是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而成的
B.《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对《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
D.《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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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原则、内容特点和地位。


    正确答案:(1)结构:《大清民律草案》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起草。 (2)立法原则: ①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 ②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 ③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需要。 (3)内容特点: ①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这三编的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本主义民法的特征。 ②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涉及亲属关系和与之相关联的财产关系以及继承方面的规定均以中国传统为主体现了浓厚的传统色彩。 (4)地位:从整体上说法典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结构:《大清民律草案》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起草。 (2)立法原则: ①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 ②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 ③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需要。 (3)内容特点: ①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这三编的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本主义民法的特征。 ②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涉及亲属关系和与之相关联的财产关系,以及继承方面的规定,均以中国传统为主,体现了浓厚的传统色彩。 (4)地位:从整体上说,法典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第2题: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
    B.该草案在制定后即刻正式颁布
    C.该草案充分考虑了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
    D.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

    答案:B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因武昌起义爆发,未及时正式颁布。

  • 第3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 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 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 权、亲属、继承
    B.日雜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 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制定完成的时候.,巳经是1911 年,是清朝的宣统三年,随即就爆发了辛亥革命,清王朝即 告崩溃了。所以《大清民律草案》未经正式公布,更没有来 得及实施.

  • 第4题: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由松冈正义等人草拟
    B、《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
    C、《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
    D、《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答案:C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礼教的色彩,故选C项。

  • 第5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拟定的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钦定大清商律》
    C.《中华民国民法》
    D.《大清民律草案》


    答案:D
    解析:
    解析:清末草拟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

  • 第6题:

    《大清民律草案》包括()。

    • A、总则
    • B、分则
    • C、物权
    • D、债权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 第8题:

    清末修律中,将体例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的法典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 B、大清新刑律
    • C、大清民律草案
    • D、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完全依赖于外国法学家。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
    A

    《大清民法》

    B

    《大清民律草案》

    C

    《商人通例》

    D

    《钦定大清商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清末修律中,将体例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的法典是()
    A

    大清现行刑律

    B

    大清新刑律

    C

    大清民律草案

    D

    大清商律草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末修律实现了我国法律的近代化

    B.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活动

    C.清末修律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别得以明确

    D.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清末修律使得我国近代法制出现了转型,导致了中华法系最终走向解体,但是也应当看到,清末修律有其局限性,即保留了许多传统礼教的残余,清末修律导致了许多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的产生,因此,清末修律并没有实现我国法律的近代化。可见,A项表述错误。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精通西方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因此,清政府在袁世凯和张之洞等人的举荐下,推举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实为合适人选,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修律活动,可见,修律活动与沈家本息息相关,修律活动也是沈家本对中国法制的伟大贡献。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一改以往“诸法合体,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的弊端。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并制颁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可见,D项表述错误。

  • 第1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沈家本参与制定的法律是(  )。
    A.《公司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答案:A
    解析:
    【精解】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泰斗,参与制定了民律、刑律、诉讼律、组织法等各类部门法,引导了我国法律走向近代化。但沈家本不曾参与商法的制定,故选A项。

  • 第15题:

    ★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布的法律有、()
    A.《大清民律(草案)》
    B.《银行则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的内容。《银行则例》是清政府于1911年9月以后颁布的。《法院编制法》是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清代第一部商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

  • 第16题:

    下列清末修律成果中,没有正式颁布的有、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商律草案》
    C、《银行则例》
    D、《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

    答案:A,B
    解析:
    清末修律,一般称为“草案”的都没有正式颁布与施行。尤其注意清末的商事立法,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03~1907年),是当时的商部考虑尽快制定出一些应急的法规。1904年颁布的《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还有1904年的《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和《商标试办章程》,1906年的《破产律》。第二阶段(1907~1911年),修订法律馆于1908年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等,但未正式颁行。公布的单行商事法规有《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等。

  • 第17题: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收回治外法权是修律的一个重要动因。
    B.修订法律馆是负责修订法律的专门机关
    C.《大清民律草案》的体例结构仿效《法国民法典》
    D.《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答案:A,B,D
    解析:
    解析:沈家本修律过程中,英国公使曾向其保证:只要清政府进行修律,英国将放弃治外法权。沈家本以此为由,试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故收回治外法权成为修律的一个重要动因。修订法律馆是清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修订法律的机关。《大清民律草案》的体例结构效法《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主要是《德国民法典》),而不是《法国民法典》。《大清新刑律》属于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 第18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

    • A、《大清民法》
    • B、《大清民律草案》
    • C、《商人通例》
    • D、《钦定大清商律》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

  • 第20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2015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廷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施行。
    《大清民律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和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精神。
    (1)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
    民律前三编在起草者松冈义正的影响下,以日、德、瑞士民法典为参照,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在总则编中,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债权编中,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在物权编中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这些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
    (2)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
    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均以中国传统为主。立法者具体提出这两编主要参照现行法律、经义和道德,虽也采纳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但更多的是注重吸收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相沿的礼教民俗。第四编“亲属”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抚养等作了规定,这一编体现了浓厚的家族本位特色,确定了家长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第五编“继承”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赠人利益的法律保护,这一编同样体现着浓厚的传统色彩,家族的传承观念远远重于个人的物质利害得失。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与后两编的迥异,使整部法典的风格难以统一。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急功近利,法典一味强调对最先进民法理论和立法成果的吸收,故而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虽然不太成熟,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民事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民律草案》[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简称民律草案)是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主持的修订法律馆所着力进行的一项工作。该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1569条。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这部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但是由于清廷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导致它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个法律是中国婚姻家庭法近代化的最初尝试 ( )
    A

    《大清民律草案》

    B

    《大清现行刑律》

    C

    《民律亲属编草案》

    D

    《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