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05年真题)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其意义。 ”相关问题
  • 第1题: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答案:
    解析: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 对于我国来讲, 完备良善的法律体系的建立要求形式上和内容上具有如下特点: 在形式上,重要的法律关系必须有法律的调整;法律规范必须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诉性和可操作性;法律体系应当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内容完备,各种部门法之间、各种不同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要彼此衔接、和谐一致。在内容上,立法必须体现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权利制约原则。 第二,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 法律运行包括执法、 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要求在行政执法体制上, 应当建立权利分工和制约制度。在司法体制方面,必须健全和完善保障司法独立的各项制度。法律监督是实现法治的必要保障, 离开有效的监督, 国家权力很容易日益膨胀而摆脱法律的束缚, 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各种法律监督机制, 并为监督活动的实施提供可靠的途径和保障条件。 第三,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 法律终究需要人来执行, 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是法治国家的职业保证。 因此,对于我国而言, 培养大批忠于法律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知识化、 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和法律职业群体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 第四、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 法治社会的基础归根结底在于民众, 广大公民自觉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的动机和行为是依法治国的最根本动力之所在。 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更是急需提高全民素质,培养自由、民主、人权和宪政理念、法律至上观念,努力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第五、良好的法律秩序。 法治最终都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 实现良好的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 第2题: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的权利保障原则。


    答案:
    解析:
    权利保障原则是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具体而言: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是法治所有价值目标的归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法律适用上的平等,立法在分配社会资源上的平等,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公权力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要保证权利的分配和义务的分配相一致,公民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

  • 第3题:

    从立法、司法、执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答案:
    解析:
    (1)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法治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限度等问题的关系十分密切。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制约。一个国家由谁来掌握统治权,政权机构如何组织,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按照什么原则和规则来运转和行使,社会各种力量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参与政治生活等问题,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
    (2)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在立法上的表现就是要求立法:①坚持立法的合宪性及法制统一原则,即在行使立法权时要以宪法为根据,同时保证各立法主体和立法对象统一协调,实际上是对立法权的制约;②要坚持民主性原则,即立法过程要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内容、程序都要有民主性、科学性,民主性的过程就是对立法权的制约和限制。
    (3)从执法的角度看,就是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亦称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其含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具体来说,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违法,越权无效。第二,执法的内容合法。执法活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采用的具体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三,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
    (4)从司法的角度看,①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和法律适用的偏差。②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要认识到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其二,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其三,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一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其四,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这些种类广泛的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行使司法权,并防止司法权的滥用等司法腐败现象和行为。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

  • 第4题:

    (2006年真题)联系我国实际,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答案:
    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知识和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影响:
    (1)就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与法治的关系而言,培养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就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而言,它既渗透到法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成为法律调整全过程时刻不可脱离的因素;又可独立于法律调整,发挥社会意识形态所固有的思想教育作用,灌输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形态、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文化,为实现法律调整、实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心理条件。
    (2)在法的制定过程中,法律意识起着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法的形成、法律制度的完善,归根到底取决于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立法者都不能不顾客观条件任意创制法律规范,但这并不否认法律意识在法的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如果有客观需要而认识不到这种需要,与这种需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不可能自然而然地产生;如果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客观需要,但找不到正确满足这种需要的方法、手段,或者选择了错误的法律手段,也不可能使客观需要得到满足。因此,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使客观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条件。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是执法和司法中正确适用法律的思想保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法律意识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问题、具体案件的活动即法的适用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并将直接关系到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做到大公无私、不畏权势、秉公办案,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职业法律意识水平,学会使用法律武器。
    (4)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是全体社会成员遵守法律的重要思想保证。法律意识在公民、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公民、社会组织不能正确理解法律,理解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就不可能自觉地、正确地实施法律。法律意识能使人们的行为同现行法的规定相符或不相符,当人们受到与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相违背的法律意识指引或者缺乏法律知识时,往往作出与现行法不一致的行为,甚至作出违法的行为也不知道是违法。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则指引人们作出与现行法要求相一致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而社会成员较高的法律文化素养是法治国家的条件之一。就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需要来说,科学精神、权利观念、制度与规则意识等理性文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当这些文化在社会中得到普及和弘扬的时候,法治国家的理想才会变成现实。

  • 第5题:

    试从立法与司法的综合角度论述法制的统一性。


    答案:
    解析:
    法制的统一性体现了法治原则的要求,是现代社会法治的基本条件之一。
    (1)从立法上说,它要求国家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保持内在和谐统一。首先,必须统一立法尺度,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其次,各部门法之间应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最后,应避免不同类别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或同类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
    (2)从司法上说,司法权应当统一。其表现为:首先,法律职业主体在知识结构、价值追求方面的一体化;其次,司法权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司法政策、司法态度、司法标准、司法人员等等;再次,司法应坚持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复次,司法权必须是专属的,不可转授或变相司法权只服从统一的既定规则,不服从法外的命令。
    (3)法制的统一性是法治的重要条件。保持立法的统一性是前提条件,坚持司法的统一性是保障条件。

  • 第6题:

    党的领导应当贯彻到()。

    • A、立法和执法环节
    • B、立法和司法环节
    • C、执法和司法环节
    • D、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正确答案:D

  • 第7题:

    试从金融压抑和金融发展的角度论述我国金融改革的意义。


    正确答案: 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过程是从金融压抑到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国经历了集中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可以说金融压抑与金融发展理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实践为中国的金融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经验。中国的金融改革走过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循序渐进之路。
    从1984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实现了多元化的格局,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实现了多样化,培育发展了金融市场,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构建了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调控机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法规,在国际上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的金融联系。中国金融改革的实践是成功的,金融深化与发展的前景较为广阔。

  • 第8题: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并举例说明加强城市社会保障管理的意义。


    正确答案:(1)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加强城市社会保障能够:①化解个人与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安定;②缓解贫困,创造更大的平等;③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④调节社会供求,促进经济增长;⑤调节个人行为,保障其生存与发展

  • 第9题:

    以下哪一选项是教育法治化的保障?()

    • A、 守法
    • B、 立法
    • C、 执法
    • D、 司法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权利保障是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之一。权利的法律保障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其中,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是(  )。
    A

    宪法保障

    B

    立法保障

    C

    行政保护

    D

    司法保障


    正确答案: A
    解析:
    权利保障主要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其中:①宪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②立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重要条件;③行政保护是权利保障的关键环节;④司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最后防线。

  • 第11题:

    判断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联系实际论述市场营销交换职能的地位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1)市场交换是市场营销职能的核心。在实现市场交换中,市场营销职能履行着重要职能。它能克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的一些列障碍,即:空间障碍、时间障碍、信息障碍、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差异障碍、商品所有权让渡的障碍。
    (2)市场营销的交换职能不断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在:①消费既是生产的终点,更是生产的起点,生产更加依赖消费和交换了;②市场经济活动空间空前扩大,商品从一地、一国流向全世界,商品交换成功与否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③市场交换信息支配社会再生产信息。
    (3)商品交换职能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企业市场营销职能也就成为覆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基本职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请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答案:
    解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依照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人们和政府的行为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才会有和谐的基础。作为法治社会最主要的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法律规范的这些特征使得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1)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2)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执法方面。法治强调对内公权力的合理监督以保障社会公众的权利,这就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有助于贯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正独立的司法体制,有助于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最终实现社会安定。 (4)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 (5)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环节的作用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 第14题:

    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答案:
    解析:

  • 第15题:

    (2010年真题)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答案:
    解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首要要求,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2)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人民群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安定。同样,执法的公正、高效也是当然要求。(3)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4)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还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 第16题:

    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答案:
    解析:
    (1)法律至上就是指法律有极大权威,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至上是检验真假法治的一个基本标准。法律至上具体表现在: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肯定不是法治社会。法律至上意味着:①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最高的尊严,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而且依法行使。②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其决定不得与立法机关的一般性决策相冲突,否则无效。③政党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的政策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④当国家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与法律出现矛盾时,法律必须高于领导人个人意志,否则,就会出现法律和国家政策因为领导人个人意志或情绪的转变而改变,出现人治政体下经常发生的领导人更替过程中的政局波动和政局危机。(2)从立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①必须坚持立法的合宪性与法律统一原则。首先要从立法上保证法律自身具有正确的方向,内部和谐统一,相互一致,相互协调,为实现法治奠定基础,这就要求立法必须在主体、内容和程序上都要合宪,从而统一立法尺度。同时注意各个部门法之间互补和互融以及注意不同类别法律之间的矛盾。②坚持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它要为国家、社会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唯一组织结构、规范的行为模式、正确的价值选择。③坚持民主性原则。立法过程的民主性,直接影响立法的质量,因此,法律只有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才能获得普遍的服从。
    (3)从执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从而保证国家行政权得以合法运行,即要坚持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均合法,这样才能防止专断和腐败,从而为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提供最基本的保证。
    (4)从司法的角度看,法律至上就是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因为人人平等意味着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同时依法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平等地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和追究,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维护法制的权威、尊严和统一,从而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有重要意义。

  • 第17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试联系实际论述市场营销交换职能的地位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1)市场交换是市场营销职能的核心。在实现市场交换中,市场营销职能履行着重要职能。它能克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的一些列障碍,即:空间障碍、时间障碍、信息障碍、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差异障碍、商品所有权让渡的障碍。
    (2)市场营销的交换职能不断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在:①消费既是生产的终点,更是生产的起点,生产更加依赖消费和交换了;②市场经济活动空间空前扩大,商品从一地、一国流向全世界,商品交换成功与否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③市场交换信息支配社会再生产信息。
    (3)商品交换职能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企业市场营销职能也就成为覆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基本职能。

  • 第19题:

    联系我国实际,试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角度论述我国法律对人权保障的意义。(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正确答案: 1、人权概念的分析,世界各国对人权的理解莫衷一是,千姿百态(适当展开)。
    2、中国对人权的认识有以下几点:
    (1)人权虽有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和政治问题,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外国内政。(2)人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认识,包括应有人权、法律人权和实际人权。
    (3)人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生存发展权、政治自由权利以及社会文化经济权利等。
    (4)人权是具体的,不存在抽象的人权。
    (5)人权的范围和保护程度受一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并与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相关。
    3、法律对人权的保护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是人权保障主要渠道之一。我国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立法过程中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我国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法律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社会环境发生作用从而间接保障人权;
    4、我国参加国际人权立法,维护和保障人权。我国以缔或参加了许多国际人权条约,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贯赞同《世界人权宣言》的人权原则和概念。

  • 第20题:

    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

    • A、民主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B、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C、民主立法、严格执法、透明司法、全民守法
    • D、科学立法、透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问答题
    试从金融压抑和金融发展的角度论述我国金融改革的意义。

    正确答案: 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过程是从金融压抑到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国经历了集中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可以说金融压抑与金融发展理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实践为中国的金融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经验。中国的金融改革走过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循序渐进之路。
    从1984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实现了多元化的格局,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实现了多样化,培育发展了金融市场,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构建了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调控机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法规,在国际上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的金融联系。中国金融改革的实践是成功的,金融深化与发展的前景较为广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联系我国实际,试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角度论述我国法律对人权保障的意义。(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正确答案: 1、人权概念的分析,世界各国对人权的理解莫衷一是,千姿百态(适当展开)。
    2、中国对人权的认识有以下几点:
    (1)人权虽有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和政治问题,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外国内政。(2)人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认识,包括应有人权、法律人权和实际人权。
    (3)人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生存发展权、政治自由权利以及社会文化经济权利等。
    (4)人权是具体的,不存在抽象的人权。
    (5)人权的范围和保护程度受一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并与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相关。
    3、法律对人权的保护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是人权保障主要渠道之一。我国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立法过程中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我国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法律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社会环境发生作用从而间接保障人权;
    4、我国参加国际人权立法,维护和保障人权。我国以缔或参加了许多国际人权条约,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贯赞同《世界人权宣言》的人权原则和概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
    A

    民主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B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C

    民主立法、严格执法、透明司法、全民守法

    D

    科学立法、透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