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特点及历史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参议院三读公布的宪法文件,它规定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公布施行,是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这些规定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它以法律的形式破除了清王朝束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梏,破坏了封建国家所有制,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从各方面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过程中,各种政治势力之问围绕政权问题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斗争,因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字里行问都反映了当时的斗争形势和力量对比关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即将交权让位之际企图利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制约袁世凯、保卫民国的苦心和努力。主要表现在:1)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复议时,如有2/3的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3)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约法的增删修改,须由参议院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4/5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之赞成方可进行,以防止袁世凯擅自修改变更约法。
    (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其制定与颁布的历史意义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 第2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


    正确答案: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11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签署公布。

  • 第3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①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②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职权;
    ③为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 第4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及意义。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是,试图从各个方面限制和防范袁世凯的复辟,巩固辛亥革命的成果。其中包括:
    第一,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防总统之独裁”;
    其二,进一步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加强国会对总统的监督;
    其三,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凯随意撕毁约法。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文献,其主流是好的,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其旨在约束反革命力量,却又拱手交出政权,没有涉及土地问题,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因而最终被袁世凯所背弃。

  • 第5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和颁行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立宪派和袁世凯为代表的反革命派之间围绕政权问题而进行尖锐复杂的斗争中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首先,在确定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的前提下,于权力的分配上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其次,在行政权的配置方面,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目的就是以内阁牵制总统,以防止总统个人独裁,并为将来实行政党内阁打下基础。
    最后,临时约法对于其修改程序的规定,较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修改程序更为严格。一般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经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就可以修改。而临时约法,则从修改约法的议案的提出,到修改约法会议议员的出席和修改内容的表决都规定了较严格的百分比。

  • 第6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颁布时间为1912年。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历史意义: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 第7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制定:1912年1月28日成立参议院于2月7日召开临时约法起草会议,着手起草临时约法。开始时采取总统制,由于革命党人对于袁世凯不信任而改为责任内阁制。在3月10日,孙中山公布《临时约法》。
    2.主要内容:
    (1)规定中华民国的国体为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领土疆域。
    (3)首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4)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体为责任内阁制。
    (5)规定了《临时约法》的效力与严格的修改程序。
    3.意义:《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的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念,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临时约法》首创了资本主义的紧急制度,首次明确划定了中国的领土疆域,这些内容大都直接或间接被以后的宪法继承。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时约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制定:1912年1月28日成立参议院于2月7日召开临时约法起草会议,着手起草临时约法。开始时采取总统制,由于革命党人对于袁世凯不信任而改为责任内阁制。在3月10日,孙中山公布《临时约法》。
    2.主要内容:
    (1)规定中华民国的国体为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领土疆域。
    (3)首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4)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体为责任内阁制。
    (5)规定了《临时约法》的效力与严格的修改程序。
    3.意义:《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的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念,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临时约法》首创了资本主义的紧急制度,首次明确划定了中国的领土疆域,这些内容大都直接或间接被以后的宪法继承。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时约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与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进行南北议和谈判的过程中匆忙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献。
    (一)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五十六条。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实行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制。
    3、规定了人民平等、自由之权利。
    4、保护私有财产和私营工商业。
    (二)临时约法的特点
    1、变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了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3、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三)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仅有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项创举。它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否认了改良派认为只能君主立宪,“开明专制”的谬论,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和资产阶级的平等自由原则,确认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为合法,使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得到进一步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它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主义要求。
    因而它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民主性。但约法中未规定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未涉及土地问题,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也徒有形式。特别是由于旨在约束反革命而无政权力量、国家武装作保障,旋即被袁世凯撕毁。它充分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根本*行不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评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及局限性。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宪法性文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具体体现。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三权分立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树立了民主观念,具有反封建的重大进步作用。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没有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和任务,具有明显的对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妥协性,因而也就不可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权利,因此只存在了一年多时间就被袁世凯反动派所撕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是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经参议院由合法程序审议通过,并由孙中山签署生效的宪法性文件,也是中国近代宪政史上一部真正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律文献。它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体现了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临时约法》共7章,56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政体
    a.《临时约法》规定了统治权的组成部分。统治权同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一样,被分为立法权(参议院),行政权(总统、国务员),司法权(法院)三部分。
    b.明确划分了各机关的权限,使其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监督,彼此制约,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便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了。
    ②确立了国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临时约法》首先在法律上确立了国民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其列举了公民享有人身、住宅、财产、言论选举及被选举等多项权利。同时公民负有依法纳税和服兵役的义务。
    ③规定中华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明文确立了国土疆域之范围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
    ①削弱了总统权力,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②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增加了制衡力量,加强了对总统的监督。
    ③规定了极严格的修改程序。
    这也是革命党人为了保卫辛亥革命的果实而设立的法律防线,目的是为了因人置法,防止袁世凯的独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回答有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几个问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何时颁布?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912年.内容: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

  • 第14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临时约法共7章56条。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确认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行、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具体规定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护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 第15题:

    述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内容及影响。


    正确答案: (1)目的:维护民主共和,限制袁世凯独裁。
    (2)内容: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约法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3)影响:这部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 第16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 第17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 第18题:

    简述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与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进行南北议和谈判的过程中匆忙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献。
    (一)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五十六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实行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制。
    3、规定了人民平等、自由之权利。
    4、保护私有财产和私营工商业。
    (二)临时约法的特点
    1、变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了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3、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四)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仅有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项创举。它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否认了改良派认为只能君主立宪,开明专制的谬论,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和资产阶级的平等自由原则,确认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为合法,使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得到进一步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它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主义要求。因而它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民主性。但约法中未规定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未涉及土地问题,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也徒有形式。特别是由于旨在约束反革命而无政权力量、国家武装作保障,旋即被袁世凯撕毁。它充分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根本行不通。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及意义。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是,试图从各个方面限制和防范袁世凯的复辟,巩固辛亥革命的成果。其中包括:
    第一,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防总统之独裁”;
    其二,进一步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加强国会对总统的监督;
    其三,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凯随意撕毁约法。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文献,其主流是好的,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其旨在约束反革命力量,却又拱手交出政权,没有涉及土地问题,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因而最终被袁世凯所背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①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②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职权;
    ③为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颁布时间为1912年。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历史意义: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和颁行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立宪派和袁世凯为代表的反革命派之间围绕政权问题而进行尖锐复杂的斗争中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首先,在确定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的前提下,于权力的分配上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其次,在行政权的配置方面,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目的就是以内阁牵制总统,以防止总统个人独裁,并为将来实行政党内阁打下基础。
    最后,临时约法对于其修改程序的规定,较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修改程序更为严格。一般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经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就可以修改。而临时约法,则从修改约法的议案的提出,到修改约法会议议员的出席和修改内容的表决都规定了较严格的百分比。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