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
(1)调整的方式不同。原则一般不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而是较为抽象、笼统,通常是设定基本精神或准则,指明一个方向。
(2)适用的范围不同。原则是从广泛的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概括出来的行为标准,具有宏观指导作用,适用范围比规则广泛。它不仅可以针对某个或某类行为发生作用,更可以针对某些行为或事项发生作用,因而可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有效。
(3)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原则发生效力时未必有具体的针对性,往往在相同场合涉及多种原则的效力,或是在多种场合涉及多种原则的效力交错。
第2题:
简述分权制衡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模式。
第二,以立法为重点、侧重议会权力的英国模式。
第三,以行政权力为重心的法国模式。
第四,独特的瑞士模式的民主分权制度。
第3题:
民主集中制在财务管理中具体运用的是()。
A、利益关系协调原则
B、分级分权管理原则
C、资金合理配置原则
D、成本效益原则
第4题:
下列属于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C.精简原则
D.分权制衡原则
第5题:
第6题:
简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7题:
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
第8题: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第9题:
第10题:
分权原则;
分权与制衡原则;
民主共和制;
民主集中制
第11题:
分工原则
议行合一原则
分权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12题:
集权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区域自治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
第13题:
简述民主集中制与分权原则的主要区别。
资本主义各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虽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而形式各异,但是,体现分权原则几乎是共同的。这种原则的体现包含着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把国家权利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行使;
二是在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之间建立一种相平衡与互相制约的关系。分权原则在学术界引起不少争论,尤其是对于国家权利能否分立的问题,由司法机关确立法律的合宪性是否妥当的问题等,看法很不一致,在实践中,各国行政权利的日趋强化,对于分权制衡的原则形成了冲击。
虽然分权原则曾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合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过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后来的事实表明,“三权分立”只不过是适合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宪法原则。社会主义国家不采取“三权分立”作为宪法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普遍确认的是权利的统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个原则由巴黎公社所创建而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所充实和具体化。它在理论上确认国家权利的机关。民主集中制并不排斥国家权利的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但以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权作为主导,一切国家机关向人民的代表机关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这一原则并不排斥平衡与制约,它是在国家权利的统一和人民代表机关居于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的平衡与制约。
第14题:
简述集中装配原则和分散装配原则的概念、区别和应用。
第15题:
宪法的一般原则有( )。
A.人民主权原则
B.人权原则
C.法治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E.分权原则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资产阶级思想家划分国家机关的原则是()
第19题:
简述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20题:
危机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主要有()。
第21题:
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第22题:
第23题:
人民主权原则
分权原则
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