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接受未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将客户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接受未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将客户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8题:
期货公司可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第9题:
经客户同意,期货公司可以将客户未注销的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借给他人使用
客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委托关系终止的,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未注销的资金账号
交易编码
证券账户
资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借给他人使用。
第19题:
证券公司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第20题:
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委托关系终止的,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
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号借给他人使用
经客户同意,期货公司可以将客户未注销的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有关销户的客户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签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第21题:
销户的客户有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
对于销户的客户有关资料档案,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期货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
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委托关系终止的,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为客户申请、注销交易编码
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委托关系终止的,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期货公司可以为客户进行混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