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1.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2.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A.3B.5C.7D.10
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则。A.2 B.3 C.5 D.10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A.3B.5C.7D.15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