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用职务便利,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 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题目

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用职务便利,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 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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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摘选)》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  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  或者其他资产的;②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资产的;⑧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产的;④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⑤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⑥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  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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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上市公司的(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A.董事B.监事C.股东D.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见,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 第2题:

    魏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魏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受贿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具体认定。题中行为人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69条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 第3题: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有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B.以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C.向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D.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E.承担债务的;


    错误

  • 第4题:

    上市公司的()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A.董事

    B.监事

    C.股东

    D.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见,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 第5题:

    魏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魏某的行为构成:()

    A.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受贿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具体认定。参见《刑法》第169条之一第1款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