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对取得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 )的,应当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第1题: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________提出申请。
A.人民政府
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C.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交通运管部门
第2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审查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3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行驶证记载信息、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确认是否一致。
第4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对取得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的,应当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5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对喷涂粘贴有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非专用校车应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还分别核定乘坐幼儿、小学生、中小学生和初中生时的学生数和成人数。
第6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审查完毕。
第7题:
《校车通行证》和校车标识喷涂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第8题: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9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时,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第10题: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11题:
校车或者校车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12题:
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运营证
校车使用登记
第13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环节的审查是实质审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同意准予校车使用许可。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领取校车标牌。
第15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行驶证,调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原行驶证收回并销毁。
第16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对申请人取得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17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对专用校车应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辅助倒车装置。
第18题: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校车应当取得()。
第19题:
某小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向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时应提交()。
第20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比对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信息、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以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确认是否一致。
第21题:
在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22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校车标牌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报废、转移、迁出业务时,校车标牌在有效期内未收回的,应当公告校车标牌作废。
第23题:
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应当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超出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的,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按照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