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李某、张某均有销售假冒白云边白酒的违法行为,于是共同对二人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二人不服处罚,分别以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被告起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两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B、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C 、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D、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题目

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李某、张某均有销售假冒白云边白酒的违法行为,于是共同对二人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二人不服处罚,分别以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被告起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两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

B、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C 、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

D、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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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是个体户。某日张某在A区工商局和A区技术监督局的联合执法检查中被认定为经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张某对此表示不服,准备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A区技术监督局已被其上级机关市技术监督局撤销。张某提起诉讼后,却不幸去世,其妻汤某成为张某的唯一继承人并继续参与诉讼。

    请问:(1)本案中的被告是谁?并说明理由。

    (2)汤某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本案被告是市技术监督局和A区工商局。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几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没有继续行使该职权机关的,由撤销机关为被告。因此本案被告是市技术监督局和A区工商局。
    (2)汤某的诉讼地位是原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已死亡的公民不能列为被告,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是以原告的身份而不是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因此汤某的诉讼地位是原告。

  • 第2题:

    依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产生法律关系?()

    A、李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获得结婚证书
    B、甲单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市工商局罚款
    C、张某委托赵某在某刑事诉讼中做自己的辩护律师
    D、孙某因赌博欠钱某2万元

    答案:D
    解析:
    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合法性;(2)体现特定意志;(3)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法律规范、主体和法律事实等条件,其中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的直接原因,缺一不可。A、C两项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B项产生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因此,A、B、C三项不选。D项中缺少合法性这一条件,法律不保护赌博行为,在赌徒之间不能产生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D项当选。

  • 第3题:

    某工商局工作人员李某驾车下班途中与行人张某发生剐蹭,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情急之下将张某打伤,后送至医院治疗,发生治疗费、护理费等6000余元,为此( )应当就上述费用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A.李某
    B.工商局
    C.李某和工商局共同
    D.李某和工商局任意选择其一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82 / 2019版教材P381
    但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即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 第4题:

    住所在某市A区的张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位于B区的房屋租给李某使用。李某的住所地在C区。李某在租赁期间,未与张某商量擅自将房屋结构改变,拆掉屋内的一面墙,并重新铺设了下水管道。一年后,李某将房屋交回,张某发现了李某私自改造房屋的情况,认为其构成侵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B:可以由C区或B区人民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区、B区或C区人民法院管辖
    D:若李某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则本案只能由原告张某住所地A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
    【考点】专属管辖。详解: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表面上看应选B项。然而本案的标的涉及不动产,因此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一)项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即B区法院专属管辖。至于D项,即使本案不是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才属于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范围。

  • 第5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A公司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指派执法人员张某、李某来到A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调查中得知张某与该公司法人代表是近亲属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由李某单独进行调查
    B.继续由李某和张某共同进行调查
    C.更换另一名执法人员与李某共同进行调查
    D.再找另一名执法人员三人共同进行调查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张某与该公司法人代表是近亲属关系,因此本案中张某需回避。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作出回避决定后,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再参与该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因此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仍由李某和张某共同进行调查。
    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