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路局为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与某道路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道路建筑公司负责高速公路的资金筹建和建设工作;自高速公路修筑完毕五年内,道路建筑公司可以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作为其投资的回报。本案中的协议属于____。( )A、行政合同B、民事合同C、劳动合同D、国际合同

题目

某省公路局为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与某道路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道路建筑公司负责高速公路的资金筹建和建设工作;自高速公路修筑完毕五年内,道路建筑公司可以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作为其投资的回报。本案中的协议属于____。( )

A、行政合同

B、民事合同

C、劳动合同

D、国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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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晚李某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王某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在一个市郊的仓库中,致使王某无法得到救助而高位截瘫,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B.某市政府为修建一条环城公路,与市第一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由第一建筑公司自筹资金,负责修建环城公路;环城公路修建完毕5年内,由第一建筑公司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过往车辆收费,作为其收回投资和利润的回报,市政府对第一建筑公司的建设过程和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见市政府与第一建筑公司签订的协议是行政合同,市政府在协议中享有行政优益权

    C.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D.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1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则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正确答案:B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所以A项不正确;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而领导和指导有实质区别,所以C项不正确;按份共有财产分割后,是指一个或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所以D项不正确。故选B。

  • 第2题:

    甲建筑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列争议中,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的是( )。

    A.甲建筑公司与本公司员工张某

    B.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员工李某

    C.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

    D.甲建筑公司员工王某与张某


    正确答案:A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负责调解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职工,本单位职工与其他单位的争议不属其调解范围。选项B,C,D不符合题意。

  • 第3题:

    某建筑业企业与B交通局签订修建一条180km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60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该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70km,第2年修建了85km。则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为(  )。

    A.38.9%
    B.47.2%
    C.77.3%
    D.86.1%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完工进度的计算 本题的计算过程为: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70÷180×100%=38.89%;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70+85)A-180×100%=86.1%。

  • 第4题:

    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将刘某安置到另一小区。刘某迁入新居后,日常生活受到高速公路严重噪声干扰。刘某要求房地产公司解决噪声问题,该公司称高速公路是由市公路局投资建设的,应由公路局解决;公路局称该高速公路多年来一直由市发展公司管理经营,应由发展公司解决;发展公司则称房地产公司选址建房,发生问题应自行解决。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理学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法

    B.房地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而加以免除

    C.发展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是基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D.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BCD

  • 第5题: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 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 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经济补偿。
    下列劳动合同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年
    B.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日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
    C.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
    D.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不享受年假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履行应该合法化。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额外时间加班用工企业需要支付加班费;故B选项的合同约定不合法;用工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故C错误;员工享有休假权,故D选项的约定违法。此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