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审议项目应当按计划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未能按时提请审议的,提案人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并说明情况。()
第1题:
依据《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A.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B.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C.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D.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法规案的审议意见,可以整理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2题: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立法原意的,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以下关于解释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A.法规解释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提请法制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B.法规解释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C.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法规解释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对不属于法规解释情形的要求,应当作为法规询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予以书面答复,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3题:
第4题: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多少日前提出。()
A.二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