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

题目

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

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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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针对陈某提出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了驳回决定,陈某对驳回决定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结合证据说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B.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2进行修改,以克服权利要求2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C.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合议审查中可以引入技术词典作为公知常识证据

    D.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1还存在不清楚的缺陷,拟以此为理由维持驳回决定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者进行口头审理


    参考答案:ACD

  • 第2题:

    专利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欲对其进行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B、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C、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D、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参考答案:BD

  • 第3题:

    【判断题】专利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可以主动增加新的权利要求。

    A.Y.是

    B.N.否


    错误

  • 第4题:

    某专利权有三项权利要求。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

    A、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B、由于存在抵触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

    C、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为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

    D、权利要求1的撰写未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参考答案:BC

  • 第5题:

    无效宣告程序中,下列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效宣告理由为全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权保护的主题明显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该缺陷进行审查
    B.无效宣告理由为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认为该权利要求因不清楚而无法确定其保护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该缺陷进行审查
    C.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合议组审查后认定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进行审查
    D.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增加了技术特征而导致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而未指出从属权利要求2也存在同样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无效宣告理由对从属权利要求2进行审查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1节中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下列情形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2)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故选项A正确。该节第(3)项规定,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缺陷而导致无法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针对专利权的上述缺陷引入相关无效宣告理由并进行审查。例如,无效宣告理由为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但该权利要求因不清楚而无法确定其保护范围,从而不存在审查创造性的基础的情形下,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涉及《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无效宣告理由并进行审查。故选项B正确。该节第(4)项规定,请求人请求宣告权利要求之间存在引用关系的某些权利要求无效,而未以同样的理由请求宣告其他权利要求无效,不引入该无效宣告理由将会得出不合理的审查结论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引入该无效宣告理由对其他权利要求进行审查。例如,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而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则可以依职权对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进行审查。故选项C正确。该节第(5)项规定,请求人以权利要求之间存在引用关系的某些权利要求存在缺陷为由请求宣告其无效,而未指出其他权利要求也存在相同性质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与该缺陷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对其他权利要求进行审查。例如,请求人以权利要求1增加了技术特征而导致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而未指出从属权利要求2也存在同样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引入《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无效宣告理由对从属权利要求2进行审查。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