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第1题: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明知”规定为()
A.完全明知
B.假定明知
C.推定明知
D.其他明知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隼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是()只。
A.5
B.6
C.4
D.10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