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B
更多“对于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 )执行。A. 劳动改造机关;B. 公安机关;C. 人民检察院;D. 人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生效判决的执行机关是()。

    A.看守所

    B.县级公安机关

    C.县级人民检察院

    D.罪犯原所在单位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送中的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二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 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本题应选B。

  • 第3题:

    下列刑罚的执行机关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A.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和监狱予以监督

    B.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C.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附加适用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独立适用的,必须由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 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 , 期满不缴纳的 , 由人民法院执行

  • 第4题: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所在基层组织予以考查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A
    31.【答案】A 【考点】执行【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而《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法修改在后,相对刑事诉讼法是新法,所以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财产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B、C、D均正确,本题选择A.

  • 第5题:

    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

    A.监管

    B.监督

    C.考察

    D.劳动改造


    正确答案:BC
    解析:公安机关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故BC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