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起诉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甲市公安局逾期不作出决定,张某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B、复议机关甲市公安局逾期不作出决定,张某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C、如张某直接起诉丙区公安局,则起诉期限自丙区公安局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算D、如张某直接起诉丙区公安局,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丙区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题目

关于张某起诉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复议机关甲市公安局逾期不作出决定,张某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B、复议机关甲市公安局逾期不作出决定,张某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

C、如张某直接起诉丙区公安局,则起诉期限自丙区公安局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算

D、如张某直接起诉丙区公安局,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丙区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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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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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张某寻求法律救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2题:

    ★ 某县公安局为查明张某是否与他人打架斗殴,将其关押20天后释放,但当地对张某传言纷纷。张某申请行政复议,某县公安局的行为被确认违法。张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市公安局应为复议机关
    B.张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90日
    C.张某申请复议时不能一并梃出赔偿请求
    D.张某可以要求某县公安局为自己恢复名誉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故D正确。

  • 第3题:

    甲市的张某因为涉嫌在乙市打架斗殴,被乙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强制扣留检查,张某对公安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向省公安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审理改变了乙市公安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强制扣留检查的决定,张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张某( )提起行政诉讼。

    A.可以向乙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涉及的是乙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某县公安局为查明张某是否与他人打架斗殴,将其关押20天后释放,但当地对张某传言纷纷。张某申请行政复议,某县公安局的行为被确认违法。张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市公安局应为复议机关
    B.张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90日
    C.张某申请复议时不能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D.张某可以要求某县公安局为自己恢复名誉

    答案:D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故D正确。

  • 第5题:

    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答案:A,B,D
    解析:
    。本案应判定为行政侵权行为而不是刑事侦查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受案范围,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又属于 《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2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受案范围,因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不属于法定的复议前置情形,也不属于法定的复议终局事项,即属于复议选择型案件,相对人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