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10岁)的证言。高某证称,甲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甲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选项是(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题目

在甲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10岁)的证言。高某证称,甲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甲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选项是( )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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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

    的证言.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选项中正确

    的是()。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选项A中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选项C中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选项D中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 第4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类证据?
    A.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李某的证言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徐某杀害高某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根据证据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认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李某的证言显然属于有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言词证据。

  • 第5题:

    林某涉嫌抢劫罪,法庭审理期间林某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林妻也提出其提供证言时被侦查人员威胁。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个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林某的无罪辩解
    B:根据林某的辩解找到的林某在案发时在银行取款的录像
    C:林妻的证言
    D:根据林妻的证言找到的抢劫用的匕首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刑诉解释》102条。

  • 第6题: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B.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C.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答案:A
    解析:
    选项 A 正确。甲“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属于被害人陈述的范畴,向侦查人员反映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的情况,属于证人证言的范畴。选项 B 错误。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本题中“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可知许某的证言来自甲的陈述,没有独立的来源。选项 C 错误。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必须当庭陈述,没有当庭陈述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因此,直接认定“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说法错误。68选项 D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可知,甲、乙、丙的陈述或证言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第7题:

    某校发生了盗窃案件,侦查人员怀疑王某,王某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目击证人秦某不愿作证,侦查人员暴力相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 B、另一目击者的证言
    • C、秦某的证言
    • D、被盗物品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在黄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中,证人小红当时在现场目击黄某拿刀杀人,但因害怕黄某家人报复不敢作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甲、乙以殴打的方式要求小红说她看见黄某拿刀杀人,小红由于害怕继续被打就说了自己看见黄某杀人的事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红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因为该证人证言是公安机关以暴力手段获得的
    • B、小红的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因为其陈述的是事实
    • C、小红的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因为有其他证据证明小红当时在案发现场
    • D、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黄某有故意杀人行为,小红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某在法庭审理期间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王某妻子也提出其证言系侦查人员暴力取证的结果。经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是()。

    • A、王某的有罪供述
    • B、根据王某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 C、王某妻子的证言
    • D、根据王某妻子的证言找到的王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

    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

    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A项,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
    C项,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
    D项,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 第11题:

    单选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B

    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C

    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D

    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

    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

    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

    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即判断一个人是否具备证人资格的关键在于其能否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只要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仍然可以作为证人。本题中,高某虽然只有9岁,但对其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能够正确表达,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项,《高法解释》第206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①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②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D项,高某属于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有作证的义务,虽然其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不是很强,但是也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 第13题:

    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B.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D.《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
    A: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证据为本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应依据证据认定,但对证据在认定事实中的决定性作用给予了极大的肯定,这与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59、195条,《刑诉解释》第63条规定,A中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罪;B中只有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也不能定罪;C中不能互相印证的口供,不能定罪;D中二人并非共同犯罪,但既有口供,又有子弹、被害人等证据,比较起来,只有D项是最有理由可以作出有罪推定的。
    其中A属于电子数据,B属于视听资料,D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李某的证言系听徐某讲述,所以是传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所以是直接证据;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以是有罪证据;是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和《高检规则》的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选项A中,王某因受到欺骗而作出了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B中,作案工具是物证,不是言词证据,故侦查人员虽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进行搜查的行为,但该违法行为所获取的证据,不属于我国法律排除的证据范围。选项C中,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对根据该供述而查获的作案工具,如果查证属实,是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故B选项正确。值得注意的是D选项,此项为刑事诉讼法草案中的内容,后在全国人大审议时被修改为第54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因此,D项错误。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强调了不能把被告人的供述作为定罪和处罚的唯一证据,口供必须得到其他证据的补强才具有证明力,A项错误。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CD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64条,《高检规则》第437条。证明对象的一般理论,结合刑法规定。

  • 第16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高某虽然年幼,但是对待证事实有相应的辨别能力,不属于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C项表述太绝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对于证据加以审查判断的关键仍然在于其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至于提供证言的证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并不是判断该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定要求,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7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些证据?()

    A: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按照证据本身的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划分。(1)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转述徐某说话的内容,属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李某的证言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徐某杀害高某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3)根据证据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认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李某的证言显然属于有罪证据。(4)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是实物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言词证据,故本题应全选。

  • 第18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 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 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涉嫌抢劫,其8岁儿子乙表示案发当晚,其父亲甲一直在家中帮他辅导功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乙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 B、乙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 C、因乙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 D、小张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某在法庭审理期间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王某之妻也提出其证言系侦查人员暴力取证的结果。经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王某的有罪供述
    • B、根据王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 C、王某妻子的证言
    • D、根据王某妻子的证言找到的王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多选题
    被告在张某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交了医院对李某伤情的诊断证明书和邻居陈某关于李某受伤经过的证言,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力优于陈某的证言

    B

    陈某的证言应当有陈某的签名

    C

    陈某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其身份证件

    D

    陈某出庭作证时,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与陈某的证言证明对象不同无法比较证明力大小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种法定证据?()
    A

    证人证言

    B

    直接证据

    C

    无罪证据

    D

    实物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
    A

    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B

    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C

    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

    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既有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被害的经过也有自己被害的经过。所以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B项,补强证据要有独立的来源,许某的证言来自于甲,不能作为甲的补强证据。
    C项,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因此甲的证言虽属于传闻证据,但是在我国该传闻证据仍然可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D项,《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高法解释》第78条第1款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由此可知,甲、乙、丙虽年幼,但其陈述或证言并非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在查证属实后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