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错误
更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某些条款加以细化的法规性文件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通用条款中适用于招标项目的条或款应在专用条款中体现
    B:专用条款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应与通用条款的条或款的序号一致
    C:通用条款可以根据工程实际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调整
    D:专用条款可以约定合同当事人放弃部分通用条款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工程实践应用时,通用条款中适用于招标项目的条或款不必在专用条款内重复,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应与通用条款的条或款的序号一致,使得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内容共同构成对履行合同某一方面的完备约定。参见教材P75。

  • 第2题:

    关于《2007版标准文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标准文本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B、《2007版标准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C、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2007版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
    D、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对《2007版标准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答案:B
    解析:
    《2007版标准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即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也仅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标准文件发布时要求,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2007版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2007版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B项,《2007版标准文件》适用于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第3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依据有( )。

    A.国家颁发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B.部门颁发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C.地区颁发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D.设计文件
    E.施工方案

    答案:A,B,C
    解析:
    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的有关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测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单位,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依据是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 第4题:

    关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B.通用条款可以约定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时,允许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
    C.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可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补充、细化
    D.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时,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合同应不加修改地引用“通用合同条款”。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 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 第5题:

    关于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
    B、专用合同条款是预留给合同当事人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开放性条款进行细化或补充的条款
    C、《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比《2007版标准文件》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少
    D、即使“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与“通用合同条款”相冲突,国务院有关行业管部门也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通过“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冲突的内容仍然有效
    E、《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约定的履约程序较为精炼、便捷,符合小型工程的施工需要

    答案:A,B,C,E
    解析:
    D项,根据《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的规定,国务院有关行业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通过“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